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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结晶,是从地方民族生活中提炼出来的,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空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社会文化发展历史,包含着特有的民族精神。从文化意识的角度来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认同的主要依据。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法律保护,常见的模式为公法模式和私法模式。鉴于两者都存在着利弊,采用公法为主、私法辅助的模式更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赵莹莹 《岭南学刊》2021,(1):103-110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以其特有的文化功能及经济功能对多民族共融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双向价值的发挥依赖于强制保护与利益刺激机制的结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产权和特别权利两种理念的双向博弈展现了对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制度需要。目前花儿保护中主要存在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足、权利保护主体争议、商业化情况严重等问题。对此,要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多元保护机制,从完善配套实施立法、建立集体管理组织、优化事先救济与事后救济衔接、发挥习惯法补充功能、加大宣传和传播力度等多个维度共同推进。  相似文献   

3.
民间文学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及《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为主的公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文化价值,以《著作权法》为主的私权保护方式侧重保护其经济价值,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促进贵州民族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贵州省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必要性,积极利用著作权法的制度优势保障本民族地区民间文学艺术的科学传承与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肖海 《求索》2008,(2):53-55
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对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在探索之中。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用地理标志保护是最佳选择。地理标志除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来源、保证品质、保护商誉、不要求新颖性和创造性、保护期可以无限期等的适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优点外,地理标志的地域性、群体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同,地理标志保护具有的优点正好可以用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有商标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只要利用现行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对其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就可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的申请人应为挂靠政府部门的协会或其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保护不得影响在先权利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应允许非商业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制度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仍然是不容乐观的,当前面临的瓶颈问题就是传承权的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拥有的传承权,是指传承人有权利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传承给自己选择的传承人,它是一种新型的私权,同时也是传承人的义务。传承权的基本要素包括:传承权的主体是传承人;传承权的客体是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外的全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权的内容包括下一代传承人选择权、传承方式选择权和惩戒权。传承权的实施主要强调国家保障传承权实施的义务,以及传承权与相关权利的协调运行。  相似文献   

6.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其漫长的进化与发展历程中所创造的、并遗留下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文化性、族群性和利益性是文化遗产的根本属性。文化遗产的刑法法益,即是受到刑法保护的文化利益。对这种文化利益的保护要通过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来加以实现。我国应当扩大刑法对文化遗产法益的保护范围,并调整现有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法定刑,以增强刑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7.
利用数字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数字文化产业化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开发的一个新的趋势。基于AR技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开发是当下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开发新的研究领域和重要课题。利用AR技术不仅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尤其是民间文学类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业化转化和开发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8.
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深入开展海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促进乡村振兴、传统文化传承,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到海口市群众艺术馆、龙华区骑楼老街等地现场调研,并前往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称“新疆”)考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  相似文献   

9.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绣在少数民族地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当前因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苗绣产业正面临着危机,因此亟待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深入运用法律思维,具体分析各类型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对苗绣进行保护的障碍和可行性,进而探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的路径,同时加紧协调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以便更好地对苗绣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则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0.
"名录"制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制度与措施之一。目前,我国已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各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也正在建立之中。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制度仅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尚未成为社会各群体普遍的制度要求。在实践中,"名录"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申遗"甚至变成了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这种经济理性只有转变为文化自觉,名录制度才能真正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制度。  相似文献   

11.
邓立铳 《传承》2014,(1):119-121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资产,又是一种新兴的、重要的旅游资源,对其保护问题现已引起很多学者的关注。以广西灵山县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及困境进行剖析,探究思考通过把握好六个角色(即"指导员""宣传员""财务员""技术员""统计员"和"研究员")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抢救和保护。  相似文献   

12.
宋效奇 《前进》2013,(10):49-50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人类为保护自己的精神家园而展示的一项极具战略眼光的文化传承工程,也是一项世界性的重大课题。这里,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谈几点认识和想法。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现实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迫切。在对大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我们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
论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十分重要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课题,两者既对立又统一。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引起重视、提高认识、科学管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双赢。  相似文献   

14.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看不见的,它以人为载体。它的拥有者、储藏者存在于民间,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脉。一旦失去了传承与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不复存在。所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关键是对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这一点,在2007年刚出台实施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中也得到了明确。  相似文献   

15.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模式中,刑法是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现行刑法虽然在某些方面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刑法保护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完善刑法中关于侵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罪名及构成要件,二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此外,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流变,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也要进行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1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民族历代先辈奋斗和创造的历史实录.是一个民族深入脊髓的文化积淀,它所承栽的是整个民族的文化记忆与文化精神.无论是为自身发展,还是为了全人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我们必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不断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行产业化运作,产业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成为争论的焦点.不可否认,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而言,现代产业化运作不见得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是否原生态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终极目标,还有待进一步商榷.产业化运作并非洪水猛兽,只要运用得当,相信一定能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本文旨在就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符号价值探讨其进行产业化运作, 以开发促保护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完善立法保护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在今后相应立法和实践中需要确立和遵循拯救第一、分层次保护的原则,对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切实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旅游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保护和展示的窗口,加强了保护资金的力度,培养了群众基础的同时,如果开发不当,其商业性质又可能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来面貌扭曲变形。少数民族歌舞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中的特殊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本文以云南民族歌舞为例,指出在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政府应通过加强立法工作、理顺部门关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教育,与旅游业相结合、积极推进产业化等行政管理措施,实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双赢。  相似文献   

19.
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散性与生存困难性,使得对其的保护和发展都依赖于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城市旅游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有着独特的作用。政府要以城市文化主题的多样性为发展目标,构建网络生态、旅游生态的文化生存生态,注重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  相似文献   

20.
吕俊彪 《思想战线》2011,37(3):90-9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同时蕴含着神圣性与世俗性的人类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神圣性源于其作为一种体现社会共同意识的象征物,具有不可侵犯和亵渎的"天然属性"。然而活态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又必须在世俗生活中寻找现实的社会基础,以获得传承与发展的无限生机。如此,神圣与世俗的通约,也就成为全球化背景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一项艰难的悖论性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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