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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正>一、法国传统的危险责任形态《法国民法典》以简洁著称,其侵权行为法领域为第1382-1386条这5个条文所囊括,其中四条很短且自1804年以来一直未变,〔1〕至今仍是法国侵权责任的"普通法"(droit commun),也是实质规范法国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主要依据。〔2〕传统上,法国侵权行为法以过错责任为原则,集中规定体现为《法国民法典》第1382  相似文献   

2.
长期以来,法国适用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是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中可适用的条款是:一,以第四章第四节第二分目买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为核心的合同担保责任;二,以第四章第二节侵权行为与准侵权行为为核心的侵权责任。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卖方对买卖标的物含有的隐蔽瑕疵,或丧失通常效用,应负担保责任,第1643条和第1646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但在近一、二十年中,第1384条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该条是规定对物有控制和管理的人应对该物导致的他人损害承担责任。在适用这一规定时,法国法院往往推定,产品出售以后制造商仍然保持着对该产品的控制,所以一旦发生该产品所导致的损害,他就应负责。  相似文献   

3.
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对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及普通法、斯堪的纳维亚法有关侵权行为一般性规定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 ,在民法典中规定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更为可取。作者试拟了我国未来民法典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 ,并对该草拟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说明。  相似文献   

4.
法国物权法上的添附权尹田《法国民法典》第546条规定:所有权“得扩张至该物因天然或人工而产生或附加之物”,所有人享有的“此种权利称为添附权”。同时,该法典第712条还进一步规定:“所有权得因添附或附合以及时效而取得。”事实上,《法国民法典》关于所有权...  相似文献   

5.
制定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2月23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其中第8编就是“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草案》)。现在,立法机关即将就侵权责任法进行专门审议。在此,笔者针对《侵权责任法草案》的具体内容,提出制定侵权责任法应当着重解决的11个问题。一、应当借鉴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的方法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在大陆法系的侵权行为法中,都要规定侵权行为一般条款,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也应当如此。《侵权责任法草案》已经在第1条规定了这一内容,但是还有改进的余地。在当代,尽管大陆法系侵权行为法采用的都是…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有关损害赔偿案件呈上升趋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因侵权行为所引发的损害赔偿问题。如何认定侵权行为已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审判实践需要出发,就侵权行为的概念、法律特征、范围、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略加探讨。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一)立法上对侵权行为的概念的不同规定 《法国民法典》在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侵权行为的概念。法典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使损害发生的人…  相似文献   

7.
夏立平 《法学论坛》2000,15(4):39-41
最高额抵押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项特殊的抵押 ,在现代各国立法上一般都有规定。它最早规定于《德国民法典》第 1 1 90条 ,《法国民法典》的第 2 1 32条也作了规定 ,日本于 1 971年把以前判例中的“根抵当”确定于修改后的民法典中。我国法律首次对最高额抵押作出明文规定的是《担保法》的第 59条至第 6 3条。该法第 59条规定 :“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 ,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下面笔者就最高额抵押的相关问题作一探讨。一、最高额抵押的产生在现代社会中 ,随着市场…  相似文献   

8.
日本民法百年中的侵权行为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 法律渊源和内容(一)渊源日本民法中的侵权行为一词是用汉字“不法行为”表述的,它与我国法律中的“侵权行为”含义相同。日本侵权行为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作了一般规定的日本民法。即1896年制定的日本民法典第5章(第709条至第724条)。这里就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义务、责任范围、损害赔偿、免除条件等内容作了规定。其中第709条规定了过失责任的基本原则,在第714条以后规定了无行为能力人的监督义务责任、使用者责任、土地工作物责任、动物占有者责任,第719条规定了共同侵权行为,第720条…  相似文献   

9.
债的代位保全问题评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积虹 《现代法学》2002,24(2):81-85
债的代位保全是民法中的一项制度 ,始于《法国民法典》之规定 ,在我国 ,《合同法》第 73条首次得以明确 ,对完善保护债权人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文章重点指出 :适用代位保全的债不仅有合同之债 ,还有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诸因素引起的债。代位权行使条件不仅应符合《合同法解释》第 11条之一般规定 ,而且还要补充、完善此规定。代位权行使的权利范围以所有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行使的期间范围自代位权行使条件成立时至先到期主债诉讼时效届满止 ,其期间性质为法定除斥期间。对此 ,笔者进行了全面论证。  相似文献   

10.
白岱恩  杨文 《山东审判》2003,19(2):49-51
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起源于《德国民法典》,后为各国立法所确认,但各国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民事立法规定并不一致。英美法将共同危险行为归人共同侵权行为之中,大陆法将其与共同侵权行为区分开来。我国受大陆法系影响,理论上也进行了区分,①但《民法通则》对共同危险行为未作明文规定,只是在第130条确定了共同侵权行为的一般原则和责任方式。随着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相似文献   

11.
陈清 《北方法学》2012,6(3):30-36
大陆法系的绝大多数国家在刑法上都完成了"恶撒玛利亚人法"的制定,确立了人们应对他人承担一般救助义务的立法模式。但由于"好撒玛利亚人法"的缺失,势必会使人们在施救时产生种种疑虑与担心,进而严重影响到救助义务规定的法律实效。尽管《法国民法典》也是如此,但法国人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著名判例,对欧洲大陆其他国家还是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张尧 《法学家》2022,(1):98-113
虽然《担保法》《物权法》以及《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得以依法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抵押,但不能据此认定其属于禁止性规定,从而将违反该规定而设定抵押权的行为一律归为无效。查封虽在公法上具有绝对效力,但就其对债务人的效力而言,尤其是在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制定《查封规定》之后,已经由绝对效力转为相对效力。结合《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37条第2款规定来看,若查封已经充分公示,债务人以查封物设定的抵押权仅是相对无效,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包括轮候查封的申请执行人)以及其后参与到执行程序中的债权人,但对于其他债权人而言仍是有效的。如果查封的公示效应不达,则允许成立善意取得,就查封物取得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对抗前述主体。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第1064条中所规定的“合意型共债”并未引起学界的普遍重视,但在司法实践中却造成了一定的乱象,并潜藏着巨大的道德风险。通过考察《法国民法典》第1415条的规定,可以发现我国“合意型共债”司法困境的根源所在:并未意识到配偶一方同意内涵的多元性,没有对“授权型合意”与“负债型合意”做出区分。这一区分可以通过对第1064条的文义解释被我国法所吸纳。在此基础上,第1064条规定的共同债务的两种类型得以呈现,第1064条与家事代理权制度、分别财产制约定以及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间的关系也可得到厘清。  相似文献   

14.
王冠玺 《现代法学》2005,27(1):162-172
由于我国法学发展忽略“十字现象”,民法典不采物权行为制度似已成定论,并决定采用意思主义辅之以交付、登记制度;惟此一制度确有窒碍难行之处,是否即应采用,兹事体大,仍值再予辨证。本文论述不限于理论,并提出数例说明;此外《合同法》第51条规定之误,亦一并叙之。文中分别介绍不采物权行为制度的主要见解,及本文对其之评释;并分举数例以说明不同制度的优劣;同时探讨意思主义下的物权变动模式,其内容涉及法国民法模式、日本民法模式,与我国学者所创设的模式;最后并以法律经济分析法,探究是否应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与《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交易成本辨析,以为我国民法典立法应采用物权行为制度之佐证。  相似文献   

15.
准合同制度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包括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准合同概念源于罗马法。随着合同一般概念的发展,准合同概念中的意思论要素被法学家们不断强调,其中,近代自然法学派尤其重视对准合同概念进行意思论的改造。然而,意思论的准合同处于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的中间环节,已不再被当代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立法所坚持。由于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者采取了实用主义的立法思路,所以,我们应在法定之债模式下理解准合同制度。无因管理制度的准合同属性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984条中,即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然而,这一规定是否具有实际意义值得商榷。准合同理论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构返还法体系和统一化或类型化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方面,而非体现在对具体合同条款的准用中。  相似文献   

16.
李玲 《北方法学》2013,(6):110-116
《法国民法典》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为形成和维系大革命以来的法兰西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宪法法院通过合宪性审查不断使民法典受到宪法规范的约束、辐射和渗透,实现了路易·法沃赫教授所说的“宪法化”。30余年的宪法化进程使民法与宪法的关系进入了一种规范语境,民法典在规范上已经受到宪法的切实约束,同时,民法典作为“真正宪典”的社会作用也逐渐被人权宣言所取代。在探讨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时,“民法典是真正宪典”这一社会学命题不应错误地扩大到规范领域,更不能不顾时代变迁,忽视宪法化的时代背景。  相似文献   

17.
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两股改革热情碰撞的结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中叶 ,为变法自强 ,埃塞俄比亚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 ,任命法国人为起草人 ,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在法典中 ,结合自己的国情 ,埃塞俄比亚人创制了许多独特的法律制度。同时 ,该法典也体现了法国人改进自己民法典的许多设想。  相似文献   

18.
Influence of the Code Civil in the Netherlands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The subject of this paper is the influence of the Code Civil in the Netherlands. First, the history of the codification in the Netherlands is examined. Then, attention is paid to the Burgerlijk Wetboek (BW) of 1838, the predecessor of the Dutch civil code of the present day. It is investigated whether this BW is a copy of the Code Civil or a work on its own. Within this framework, the reasons why the Code Civil had an extraordinary influence are shortly mentioned. Finally it is explained how this BW has developed to our BW of 1992. The Code Civil was the model for the BW of 1838.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BW is a copy of the Code. It was not simply a translation. The BW is influenced by the Code Civil, but this does not justify the view that the Netherlands adopted French law. On the contrary: some French rules were removed. Former Dutch law was inserted instead of the French rules or as a supplement to the BW. A large part of the Code is based on joint roots, and the most important common background is Roman law. Those rules cannot be qualified as French law. Besides this there are also typical French provisions, some originated by the French Revolution. With regard to this rules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these are French rules or universal rights. It can be argued that the BW of 1838 is an improved version of the Code Civil.  相似文献   

19.
为在民事法治建设中妥善处理各民族风俗习惯与国家民事法律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对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变通的权力。已经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并没有对此项权力予以明确规定,而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又因为我国《民法典》的实施而被废止。在此背景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还能否对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变通或者补充,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我国《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的变通规定制定权是授权立法而非职权立法,依据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有关立法权限划分的规定,已无法解决我国《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等法律之间存在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的冲突问题。在民法典时代,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能否对《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变通或补充,尚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  相似文献   

20.
权利外观保护理论产生于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向过程中。现代民法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来对待,其构成中的共性因素包括事实上之外观、善意、实施交易法律行为,而"本人与因"只宜作为具体规则设计时可酌情考量的个性因素。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在总则部分规定权利外观保护的一般条款,建议表述为:"第三人合理信赖权利外观而与非真实权利人为法律行为时,其依据该法律行为所取得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适用中应遵循穷尽原则,并关注其配套机制的构建和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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