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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哈特与德沃金之争及其所开放出来的问题构成了当今英美法律哲学研究的理论坐标。哈特/德沃金之争的核心在于法律与道德有无必然的关联,哈特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的关联;而德沃金认为,承认规则既无法识别原则也不是一个社会规则,法律与道德存在必然的关联。法实证主义在回应德沃金的批判时,在承认规则识别法律之判准的内容上发生了分歧,分裂为排他性与包容性的法实证主义。  相似文献   

2.
3.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国内对法律原则的研究模式大量援引德沃金的相关理论,却没能突出德沃金的一个重要定性: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存在质的差别。在这种一般模式之外,国内外学者在抽象程度之别、实定性之别、形式原则之别、理由类型之别等方面试图实现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质的差别的建构。但是,这要么不符合德沃金的基本论述,要么无法实现德沃金的理论目标——挑战法律实证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本文尝试提出一种解读:放弃分类学模式,不把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看作两种规范类型,而将其看作两种不同的规则理论。  相似文献   

4.
邱昭继 《北方法学》2013,7(4):16-26
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英美法理学异常繁荣,各种理论进路纷至沓来。哈特与凯尔森、哈特与富勒、哈特与德沃金、德沃金与菲尼斯、拉兹与菲尼斯、拉兹与科尔曼的争论此起彼伏。他们的法律理论回应了不同的问题并提出了不同类型的概念主张,他们的概念主张具有不同的理论目标。从概念分析的角度看,20世纪英美法理学中的许多论战都是概念分歧,法学家的争论无非是他们的各说各话,许多貌似冲突的主张实际上是相容的。  相似文献   

5.
“承认规则”是哈特法律理论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可以说是哈特所描述的法律的基石.“承认规则”包含了规则和事实两个面向,但其本质是实践,由此,“承认规则”便具有了开放性,且不存在效力问题.哈特不承认德沃金的批评,认为“承认规则”同样可以识别原则,同时又划清了“承认规则”和凯尔森“基础规范”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6.
余俊 《现代法学》2011,33(4):41-48
作为一种司法改革举措,民间习俗在一些法院中得到运用,民间习俗对国家司法的影响力也就成为需要法理论证的问题。在中国语境中反思哈特与德沃金关于此问题的观点,他们的思想仍有许多启发作用。哈特通过承认规则塑造了习俗的有效性,而德沃金则通过权利原则将习俗引入国家司法。尽管哈特与德沃金意见有所分歧,但他们从不同视角提供了习俗进入司法的实践方法。  相似文献   

7.
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具有四重意蕴:一是整合性意蕴,是对既有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尤其是哈特和德沃金的法律有效性概念的总结和整合;二是超越性意蕴,哈特和德沃金将法律的事实有效性和规范有效性对立起来,而哈贝马斯的法律有效性概念则将这两个维度统一起来;三是反思性意蕴,他将现代法律理解为行动系统,是建制化和合法化的统一,揭示出现代法律的实质是“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社会媒介”,法律之“应该”最终体现在法律之“是”上;四是批判性意蕴,哈贝马斯只是在“程序”这一维度上作出了自己贡献,现代法律的有效性应该是哈特的“形式”、德沃金的“内容”和哈贝马斯的“程序”这三者的融合。  相似文献   

8.
“开放结构”的诸层次 反省哈特的法律推理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陈景辉 《中外法学》2011,(4):665-680
哈特运用"开放结构"的概念,通过打击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来说明法律推理的一般属性。然而,由于开放结构存在着诸多不同层次,且这些层次之间并不具备逻辑上的必然关联,因此哈特的主张并未最终取消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说服力,而且还会为自己制造出德沃金这个新的理论敌手。  相似文献   

9.
原则与法律的来源——拉兹的排他性法实证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读任何一位重要的法理学家,都不止需要一种解经式的典籍阅读的耐心,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对其置身的法学主流思想变迁及其背景的宏观洞见能力,所以任何重要法理学家都有被误读的可能,但也有被反复咀嚼的必要。本文志向宏大,通过选择解读法理学家拉兹的理论,意欲在当今法理学主流变迁的思想纷呈中截取一段具有象征意义的思路,加以透彻的评价,从而传递出有关当代法理学核心论域为何的一种信息。作者有意识地运用了背景分析方法,并力图在一种骨架探索的策略下点描拉兹的核心思想,因而不无启发意义。作者认为,拉兹是在“德沃金对哈特”的那场当今法学领域至关重要的学术论战的激发下,以一种回应型姿态,维护和发展正统法理学的理论。针对德沃金提出的原则理论以及由此展开的对于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赋予以承认规则支撑的法律规则体系以确定性和与政治道德的区隔性的努力的颠覆式批评,拉兹认为,自己可以通过发展一种“排除性实证主义”的强硬立场(与科尔曼等人的包容性实证主义的妥协立场不同)对德沃金进行有效的反批评。这一立场的关键是,应在根本上否认德沃金有关“原则是法律的组成部分”的主张,因为通过“社会来源命题”可以发现,相当一部分原则并不具有效力因此存身在法律之外,由此可以关上德沃金试图打开的法律与政治道德沟通的大门,从而维护法律实证主义的纯粹性。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19,(1):24-34
对"法律是什么"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法理学。哈特"法理学"的特点是"描述性"与"中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二阶"理论,其无涉道德评价;德沃金"法理学"的特点是"评价性"与"证立性",是关于法律的"一阶"理论,其关涉道德评价。哈特"法理学"的最大问题是,从法概念中剥离道德,导致不能为法律合法性提供辩护;德沃金"法理学"的关键问题是,用道德对法律合法性进行审查,易于消解法律的独立性,丧失法律的权威性。故此,为维护法律的合法性与独立性并存与统一,可借鉴富勒的"法律内在道德"观念,尝试性地区分法律的外在道德与内在道德,将法律的合法性审查标准限缩在法律的内在道德之中,并借鉴康德的"可普遍化检验"原理,将通过普遍化检验所形成的可普遍化原则作为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11.
哈特与德沃金的论战是上个世纪最重要的论战之一,其中最具争议的论题是法律哲学的本质和特征为何。作为对哈特批评的正式回应,德沃金的详细地分析了哈特法哲学的特点,即其不参与性和中立性,并认为这种主张属于现今流行的“阿基米德式哲学,”应加以批判,因为在学者和法律实践者对法律的理解间并没有他们宣称的巨大差异。最后,德沃金认为法哲学的本质和特征在于以他提出的阐释的方法来理解相关政治价值,尤其是要以合法性价值为基础来诠释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相似文献   

12.
哈特运用“开放结构”的概念,通过打击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来说明法律推理的一般属性。然而,由于开放结构存在着诸多不同层次,且这些层次之间并不具备逻辑上的必然关联,因此哈特的主张并未最终取消形式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说服力,而且还会为自己制造出德沃金这个新的理论敌手。  相似文献   

13.
论德沃金自由主义权利论法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罗纳德·德沃金教授是继哈特之后在英美法学界最负盛名的法理学大师。只有从宏观上把握贯穿于其系列著作之中的理论脉络,方能建设性地解读其法律思想及研究方法,并真切体会到德沃金先生的法律思想的科学性及其对世界法学理论和两大法系的审判实践的巨大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法律的确定性是一个长期困扰着法学界的问题。对此德沃金针对哈特的司法裁量理论提出了“法律上的唯一正解”理论,旨在说明包括疑难案件在内的一切案件都有一个“唯一正解”。同时德沃金也受到了来自其他学派的理论批判。本文将结合波斯纳的批评以及“不可公度“的挑战来探讨一番德沃金的“法律上的唯一正解”理论。  相似文献   

15.
论法律解释的融贯性——评德沃金的法律真理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融贯性作为检验法律真理的标准,是一种超越真理观上的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立场的尝试。德沃金的法律解释思想以融贯论作为法律真理观,以罗尔斯的"反思性均衡"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以信念之间、信念和经验之间的融贯性作为法律解释的标准,从而为"法律唯一正解"提供了哲学上的正当化根据。但是,原则之间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容否定的事实,并不存在理想意义上的融贯;法官的类推解释只能达致局部融贯而无法形成整体融贯;法律的无穷解释使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陷入无法自拔的"明希豪森困境",这些理论上的难题使德沃金的法律真理图景成为一种虚假的幻相。  相似文献   

16.
哈特试图以法律的规则学说取代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这一理论努力的背后所隐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深刻且基本的问题意识。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我们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的存在方式以及检验法律的标准这两个问题上给出的不同回答,在此基础上提出,哈特的规则学说并没有能够真正地取代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规则与命令所表明的可能是法律存在方式也即法律与社会生活方式联结的不同方面。  相似文献   

17.
一直以来,法律权威问题作为一个潜在话题存在于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问题的争议中.法律实证主义者在为法律权威寻找经验性基础的过程中,发展出三种不同的权威观,即奥斯丁的"强制性"权威观、哈特的"内在面向"权威观与拉兹的"服务性"权威观.三种权威观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权威理论的三个特点,即法律权威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权威,从"外在面向"权威观到"内在面向"权威观的转向,以及法律权威事实面向与规范面向的结合.  相似文献   

18.
张延祥 《北方法学》2017,11(6):112-119
在意义与真理的问题上,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批判指涉主义与逻辑完美主义的。在法理学探讨中,德沃金援引维特根斯坦,是因为德沃金在根本上认同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与此相对,哈特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援引,仅仅是对其著作中某些孤立语篇的认同,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误解。哈特引用他们,只是借助他们来指出无形的规则是存在着的,哈特本人采取外在视角的方法来对规则进行客观中立的描述,显然与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是水火不容、尖锐对立的。  相似文献   

19.
张超 《清华法学》2012,8(1):164-171
法律理论对法律实践的作用问题确切是指,规范性的道德理论在法律实践中是否具有内在的构成意义.围绕此一问题,在《身披法袍的正义》这本书里,德沃金在澄清法律之教义性概念的性质的基础上,分别通过对实用主义的哲学版本和法律版本的检讨,对法律实践中的道德理论进行了捍卫.具体来说,一方面,实用主义的哲学版本诉诸于形而上学论据,其所处的外在怀疑论立场实际误解了道德客观性的性质;另一方面,实用主义的法律版本所推荐的结果导向的试验性方法则完全是一种空洞的论据.德沃金对实用主义的深入批判把我们引向了他所力荐的理论内置型方法,这一方法表达了法律实践对道德理想的内在允诺以及对犬儒主义的坚决抵制.  相似文献   

20.
法官解释是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官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分析与说明。西方人认为没有法官解释就没有法律适用。然而,对法官解释的认可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而且,在肯定法官解释存在的基础上,如何解释亦存在派别之争。当今的派别主要有德沃金的无需造法的法官解释、波斯纳的超越成文法的解释以及哈特的调和式法官解释。这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法官解释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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