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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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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立法听证是指行政立法主体在立法时听取有关当事人意见的程序制度。美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发展比较完善 ,其法理基础是美国宪法所确认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听证的方式有正式听证程序、非正式听证程序以及混合听证程序 ,但实践中常见的是混合听证程序。行政立法听证具有传播信息、宣传立法、协调利益关系以及安全阀的功能 ,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美国的法律和立法实践也确立了一些不实行听证的情形  相似文献   

2.
本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行政立法发展很快,但是与其不相称的是,实践中规制行政程序又较为简单,行政立法中存在的明显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保护倾向,行政立法权力行使的恣意和缺乏理性都与缺乏保障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有关。行政立法听证程序的设置可以避免这些不良倾向,完善我国行政立法听证程序设置极为重要。综合我国目前行政立法听证程序理论的研究,学者们虽提出了行政立法听证程序的设想和提出行政立法听证程序的重要性,但对行政立法听证程序具体社会历史背景,理论渊源,正当化根据、具体形式等方面尚无系统探索。一、我国行政立法…  相似文献   

3.
缪海英 《法制与社会》2010,(34):200-201
我国行政立法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存在弊端,而弊端之所以存在的根源包括立法程序、权利救济等存在部分立法空白等。本文通过对英国行政学者哈洛和罗林斯的“黄灯理论”的分析,指出我国行政立法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听证程序,并在行政法实施后设立一个针对行政法的不正当性申诉机制,以及设立“点到即止”的司法审查程序,以期能更好的防止行政部门法对个体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红 《行政与法》2003,(5):87-89
我国有行政处罚、价格决策和行政立法三种行政听证,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适用范围狭窄、形式单一、程序规定不具体等不足。应该在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基础上,扩展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并完善其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5.
行政立法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的实质性区别在于行政立法主体受听证笔录拘束的程度。基于行政立法自身的特点,行政立法应当更多地采用非正式听证。任何行政程序都需要有具体程序制度的支持,因此,应当建立支持行政立法非正式听证的各项具体制度,包括公告制度、评议制度、相对案卷排他制度和效力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6.
在行政立法大量涌现的今天,听证作为程序正义的体现,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西方国家在行政立法听证上已取得了很多成功经验。而在我国,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建设起步晚、发展还不完善。因此,需要在正确认识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发展行政立法听证制度,保障行政立法的民主性与合法性。  相似文献   

7.
行政听证代表是参与听证主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实践中,行政听证代表的作用并末得到体现,这种情况的产生,既有制度上的原因即立法的不完善,遴选机制的不健全,也与整个社会民众的参与意识有关。在规范行政听证代表的遴选,构建具体制度时应明确行政听证代表遴选的原则、听证代表的构成、听证代表的资格、听证代表的权利义务、听证代表的法律责任以及听证代表意见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8.
李丽丹 《法制与社会》2010,(24):245-246
纳税人权利是现代社会制度的一个结构性要素,尊重纳税人权利,有利于强化纳税人的主人翁意识和纳税观念,维护税法的严肃性,提高税务行政透明度,真正实现依法纳税。然而,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对纳税人的权利的规定则不多。宪法中的缺失、立法上的缺陷、内容上的不完整、司法救济的薄弱等都是造成纳税人权利保护不足的原因。因此,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税收听证制度以及权利救济方式,真正实现纳税人权利、义务的统一。  相似文献   

9.
立法听证作为一种立法民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代议民主的重要补充与完善作用。但由于历史与国情等原因,我们长期存在着对程序正义价值理念的缺位或不意识,致使实践中立法听证的功能正面临尴尬的困境而无法有效体现。这不仅局限了对此问题的研究视野,同时也遮蔽了探寻出路的根本路标。我们有必要从现实出发,重新思索和正确认识程序正义在立法听证制度中的意义与作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范围的缺陷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行政听证范围立法上的缺陷主要表现在范围上的狭窄和表述上的模糊,究其原因有文化上的不相容、程序上的公正与行政效率的矛盾、听证理念的错位、听证制度的不完善和立法技术上的缺陷。如果仅从立法技术上考量,建议采用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听证范围,听证的范围可扩充到听证申请人所有权利被疑受侵犯的领域和行政主体的所有行为。  相似文献   

11.
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分析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石佑启 《法学》2004,(4):51-61
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是听证制度中的核心问题。随着人们程序理念的不断增强和程序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推进 ,为了保障当事人程序抗辩权的有效行使 ,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 ,提高行政决定的质量 ,增强其可接受性 ,我国应借鉴美国的案卷排他性原则 ,吸收其精髓 ,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 ,使听证笔录成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唯一依据 ,并以此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相应立法在具体制度上的创新与完善 ,促进听证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 ,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但目前我国行政听证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立足分析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缺陷,就如何建立高质量的行政听证制度提出了相应对策:更新观念;构建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体系;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完善听证代表制度;完善听证笔录制度;加强对行政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  相似文献   

13.
听证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根据听证程序存在的领域不同,听证可以分为立法听证、行政听证、司法听证。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在立法领域和行政领域确立了听证制度。但目前在我国对于听证一词的使用比较混乱,各个领域都在积极地引入听证制度,这中间较规范的有立法听证,例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组织过立法听证;有行政机关的听证,最初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目前来看经常受到社会关注的是价格听证。  相似文献   

14.
一、听证概述1996年3月1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听证的规定虽然只有两条,但却为中国法制建设做出了一个最伟大的贡献——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听证程序。听证制度被认为是现代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其渊源于英美普通法上自然公证听取两方面意见的法理。最初使用于司法领域,谓之“司法听证’。二十世纪后,由于行政权不断扩张,行政机关行使带有司法性质的权利以限制或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日益普遍,为防止行政专断,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民主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听证制度就应运而生于行政领域。听证从起源看是一…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宪法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建水 《行政与法》2005,(1):106-109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发表意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保护当事人民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探讨行政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理基础不仅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立法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听证制度的现实需要。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美国听证制度的依据源于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确立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听证制度就必须修正《宪法》第五十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一款,并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6.
王馨  时光 《中国公证》2004,(1):24-27
行政听证的基本理念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告知相对人决定理由与听证权利,给相对人表达意见的权利,以便对特定事项进行举证、质证并全面了解案情,从而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程序.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制度存在民主性不足,透明度不够、拘束性不够等问题。本文指出完善行政立法公告程序、建立公众行政立法动议权制度、完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成为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8.
杨胜 《法制与社会》2011,(3):162-164
规范和完善立法听证制度,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入手:改变立法听证工作的启动模式,将启动立法听证程序的选择权赋予利害关系人,增强听证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权利保护的思路出发,原则性地规定听证客体,规范听证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范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完善听证会前的听证准备工作,增强听证工作内容的系统性与针对性;从保障听证参与人相关权利的角度出发,完善听证程序的相关具体措施,统一并规范听证程序;从发挥听证会功能的角度,规范听证报告的制作并明确其使用要求,以增强听证效力。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东坡 《法学论坛》2001,16(2):33-39
行政程序立法是当前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紧迫任务之一,行政程序的法典化是其必然趋势.本文认为,明确、严谨、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完整具体的法律制度是行政程序立法论证和建构的两大基石.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听证原则和效率原则.可供我国立法选择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主要有情报公开、表明身份、受理、调查、咨询、回避、听证、申辩、质证、职能分离、说明理由等制度,本文从立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双重角度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20.
行政听证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自1996年在相关法律中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其价值已初步显现。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听证制度的设定上有了一定的进一步,主要体现在听证参与人、听证笔录的效力以及保障听证权利的实现等几个方面,但在某些听证程序方面,如听证的启动、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质证、听证与复议的衔接等方面还没有规定,本文主要从这些方面对健全我国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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