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正>鲁政字[2015]1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延长国道206沂河大桥等4处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5]56号)收悉。经研究,认为该4处收费站均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均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 相似文献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0)
##正##鲁政字[2014]1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确定省道320线寒亭收费站等8处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4]7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延长国道309线济南收费站、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省道320线寒亭收 相似文献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8)
<正>鲁政字[2014]15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延长省道230田庄收费站等3处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4]109号)收悉。经研究,认为该3处收费站均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15年),分别相差2年、4年和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均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据此,批 相似文献
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24)
<正>鲁政字[2014]142号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你们《关于104国道泰曲一级路收费站迁址的请示》(鲁交财[2014]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104国道泰曲一级路收费站地点由现址104国道K567+925处迁至K578+450处,收费站名称、编 相似文献
5.
6.
《贵州政报》2015,(1)
<正>黔府函[2014]23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请求将贵新高等级公路马场坪收费站更名为福泉南收费站的请示》(黔交呈[2014]1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贵新高等级公路马场坪收费站更名为福泉南收费站。二、福泉南收费站收费年限、收费标准等事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收费公路收费年限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2]30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矧》(黔府办发[2007]37号)执行。三、收费单位须抓紧办理更名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并亮证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7.
8.
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33)
<正>鲁政字[2014]193号潍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潍胶路坊子收费站迁址的请示》(潍政呈[2014]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潍胶路坊子收费站地点由现址K33+910迁至K58+000处,收费站名称、编号、收费标准不变。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15,(1)
<正>黔府函[2014]23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松桃至铜仁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两河口主线收费站,黄板、松桃北、松桃南、苗王城西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6日至2044年12月25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16.
17.
《贵州政报》2015,(1)
<正>黔府函[2014]24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设站收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黔西至大方高速公路石板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黔西、林泉、黄泥塘、六龙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相似文献
18.
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24)
<正>鲁政字[2015]148号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你们《关于龙青高速莱西至城阳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5]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在龙青高速莱西至城阳段(高速公路路线编号:S19)设立匝道收费站8处:莱西东、团旺、姜山、华山东、龙泉、即墨东、惜福、城阳。收费期限5年。 相似文献
20.
《贵州政报》2015,(1):24
<正>黔府函[2014]2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凯里南、大寨、兴仁、丹寨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3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4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