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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16年8月,一名13岁少年将汽油泼到老师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而导致老师重度烧伤的恶性事件被广泛报道.事发后不久,该名少年便被警方控制.而就在事发到被控制这几天内,该少年又接连犯下盗窃和抢夺路人的案件.一个月前,广西岑溪一名13岁少年为劫财,连续杀害3名同村儿童.因其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被执行3年收容教养.事实上,在收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管教、收容教养的方法对解决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多大作用已经受到质疑.  相似文献   

2.
对不满十四岁的犯罪少年能否收容教养?编辑同志:关于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的年龄问题,是按照1982年3月23日公安部发出的《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执行,还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对不满十四周岁...  相似文献   

3.
2016年7月18日,广西岑溪13岁少年沈某杀害了比自己年龄更小的三姐弟,并将尸体丢弃在废井中. 去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3名未满14岁的少年,杀害了52岁的教师. 前者被收容教育3年,后者被移送工读学校.这意味着,他们都被免于刑事处罚.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与之相矛盾的是,家庭管教、工读学校和收容教育往往收效甚微.  相似文献   

4.
浅论收容教养王韶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十六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9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重反社会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他们未满14周岁而被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这部分"严重不良行为少年"客观上确实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结果,法律却又对他们无计可施。我国对于这部分未成年人的司法处遇存在缺陷和空白。可以从原有的收容教养制度和工读学校入手,借鉴域外先进刑罚理念和处遇理念,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相关司法处遇制度,包括完善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制度,将原有的收容教养制度和工读学校完善发展起来,与发展中的社区矫正相结合,建立适合这群体的社区服务制度。  相似文献   

6.
1998年9月22日,是北京市少管所全体干警和未成年犯难忘的一天。这一天,少管所成立了北京市朝阳育新培训学校,并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地区教育规划,首次尝试全日制教育改造办学工作。11997年8月13日,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强卫来少管所调研、检查工作时指出...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17条第4款前半句规定了管教处分为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时的处遇方式.关注管教处分旨在转换人们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视角.管教处分与收容教养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责令管教"是行政命令,违反该命令理应受到行政处罚,危害后果严重时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入罪的方式之一为增设监护人不履行管教义务罪,方式之二是对现有的遗弃罪做扩张解释,将"扶养"解释为身体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心底无私,勇于奉献",说的就是陕西省少管所党委、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始终把党的路线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针,在行动中,始终把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使该所的监管改造、狱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得到了长足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被司法部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被陕西省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2001年已建成省级现代化文明少管所.  相似文献   

9.
近一两年,在全国700多个收容遣送站,每年有一百多万人被收容遣返回原籍,其中几十万人的收容地是广东,其次是北京、上海.  相似文献   

10.
在巍巍太行山之南,有一个特殊的学校———河南省焦作少管所。在这里,作为管教者的民警被人们亲切地誉为特殊园丁,作为被管教者的则是一群未成年犯或者收容教养人员。这些失足青少年曾经因自己的罪行给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从而也使自己失去了快乐的少年时光,失去了享受正常家庭温暖的自由。然而高墙不阻阳光,这些枯木沐浴着特殊园丁春风雨露般的滋润,接受着净化灵魂的洗礼。几经努力,该所已成为失足青少年“重塑自我、走向新生”的再生之地。2000年,该所被团中央、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相似文献   

11.
1993年9月4日,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收容教育制度的立法.本文拟对这一制度的产生、性质以及有关的诉讼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少年实行收容教养的法律依据.收容教养犯罪少年,对打击少年犯罪活动,教育改造犯罪少年,有效地遏制犯罪日益低龄的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最近,广州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先生又成了新闻人物。由于他那储存有重要科研资料的手提电脑在街头被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呼吁恢复“收容”制度。钟院士认为: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当时的收容制度还是比较有效地管理了流动  相似文献   

14.
这一天,南京市白下区司法局来了两位风尘仆仆的客人,他们是省少管所的杨科长和朱教导员。 两位同志说明来意后,司法局的领导顿感遇到的问题棘手。原来他们是为一个名叫魏灵的女青年而来。魏灵今年25岁,因盗窃、卖淫、吸毒被迫究刑事责任,先服刑于南通监狱,后转往省少管所。魏灵自幼被养父母收养,案发前住白下区淮海路街道。案发后养父母对  相似文献   

15.
多年来,河南省焦作少管所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在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罪犯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利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肯定。1999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00年被团中央、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河南省焦作少管所,在对关押的青少年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的同时,积极认真致力于维护和保障罪犯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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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收容教育所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收容教育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卖淫、嫖娼人员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劳动教养保安处分化在我国具有可行性,文中主张建立我国的强制教育矫治处分制度,把其定性为刑事性保安处分单行法,并将我国目前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吸收到强制教育矫治处分中,以完善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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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收容教养犯罪少年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审理张敏,皮宗泰政府对犯罪少年的收容教养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如何审理,以下浅见望同行指教.一、收容教养犯罪少年行为的性质"收容教养"一词,出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相似文献   

19.
邵政 《中国司法》2000,(9):16-17
大家可曾记得,12年前,曾轰动一时的电影《少年犯》,就是在上海市少年管教所拍摄的。电影《少年犯》讲述的故事都发生在少管所旧址──漕宝路40号。 12年后的今天,一座崭新的少管所坐落在松江区泗泾镇的南侧。当你走进上海市少年管教所的大门,展现在眼前的犹如一座花园,树木葱茏,草坪碧绿,楼舍整洁。它虽是一座监狱,更是一所学校,担负着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神圣职责。 长期以来,少管所的干警默默地耕耘在重塑灵魂的管教第一线,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洗涤着一扇扇曾被污染的心灵之窗,受到了罪犯及其家属们的普遍称赞。 …  相似文献   

20.
少年收容教养是指依据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对未满16岁不处罚的少年,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管教的一项措施。少年收容教养是我国少年矫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我国少年法制建设不够健全与完善,少年收容教养在实际运行与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亟待认识与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少年收容教养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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