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浅议民事被告答辩行为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彼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由此可见,答辩是被告在审理前准备阶段的重要诉讼行为.就该行为的性质而言,我国传统观点视之为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①其行使的主要功能在于反驳原告之诉讼主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而体现法律之公平思想。但“权利说”近几年受到了质疑。针对实践中有被告不如期答辩而伺开庭阶段进行“诉讼突袭”现象所带来的庭审负担加重、庭审效率降低等弊端,有学者提出答辩行为“义务说”的观点②。…  相似文献   

2.
顺应保障人权、控辩平等的国际趋势和由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型的国情需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明确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地位.体现了新法对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方面的巨大进步。直接表现就在于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具有更充分的诉讼权利。然而,在新的立法框架下.基于新的诉讼身份与地位,又常常使被害人的庭审诉讼行为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表现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背离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初衷。因此,遵循刑事诉讼立法精神.合理设定被害人诚实得当之诉讼义务,对于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相似文献   

3.
普通法系国家集团诉讼目的包括:为社会成员提供权利救济,为被告提供程序保障并矫正其行为,尊重集团成员的个人自治等具体目标。我国现行代表人诉讼制度中蕴含的"两便"目的,难以描述和解释深层立法动机,集团诉讼上述目的对优化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破产撤销权的权利主体能否有效行使该权利,直接关系到破产撤销权能否真正发挥其保护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作用。本文结合国外立法经验及我国司法实践,对破产撤销权行使过程中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由此产生之诉讼的被告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旨在厘清不同程序中破产撤销权行使主体归属问题;提出破产撤销权诉讼应当以债务人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为被告,或以交易相对人和转得人为共同被告;明确破产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并且兼顾对交易相对人的保护以及对市场交易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虽然赋予诉讼第三人较多诉讼权利,但并不完善,如第三人是否享有主张并举证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者主张原告起诉不合法的权利?若因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其能否请求行政赔偿?立法对这些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应从公平、正义及利于平息争议等角度出发,肯定第三人的上述诉讼权利,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单位诉讼代表人(以下简称诉讼代表人)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特有的法律概念。从字面上解释,就是代表单位参加诉讼的人;从现行有关规定看,是特指代表被指控犯罪的被告单位出庭应诉的人;从理论上看,则是指公诉案件中代表犯罪嫌疑单位、被告单位或自诉案件中代表被告单位参加诉讼的人。〔1〕对于单位诉讼代表人,在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予以规定,在诉讼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观点分歧、做法不一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是…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中的答辩行为兼具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因而是一种权义行为。我国现行的答辩制度有诸多缺陷,不利于诉讼争点的整理和案件事实的发现。诚实信用、诉讼平等、程序经济、克服举证混乱是答辩失权制度的价值追求。我们可以借鉴两大法系的的立法例,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答辩失权模式,同时也要注意对被告合法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对于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之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称为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他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参加诉讼,其所提起的诉讼请求是针对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他既不支持原告的主张,也不认同被告的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均视为被告,原、被告任何一方胜诉都是对他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他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地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  相似文献   

9.
突袭性民事诉讼问题剖析及立法防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突袭性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表现   突袭性民事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不当行使诉讼权利而使对方当事人陷入猝不及防的诉讼状态之中,从而危及对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以保护其实体权利的行为。   总结民事诉讼司法实践,突袭性诉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原告提交起诉状提出虚假的诉讼请求,而将真实的诉讼请求在庭审时提出。而这时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属法律允许,对被告来说则防不胜防,感觉不公正,但面对法律规定又无可奈何。   (二 )原告提交起诉状时不提交相应的起诉证据或提交次要证据,或提交与本案…  相似文献   

10.
最近,笔者旁听了本院开庭审理的一批民事案件.同这些主持庭审的法官进行了座谈,发现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法官必要的心理修养与庭审中的心理调整直接影响着庭审质量,关于司法公正。笔者就此谈一些看法。一、庭审中,法官处于不正常的心理状态,难免陷于被动原告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再经过被告应诉,法院与当事人形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讼活动即进人审理阶段,其重心在公开开庭审理,即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都到庭,群众旁听,在这种场合下,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公正裁判。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官始终处于组织、指挥的境地,其一…  相似文献   

11.
合意管辖具有实体法律行为和诉讼行为的双重性质,对其分析需要从两个视角同时考察。而将应诉管辖理解为默示合意管辖并不妥当。就合意管辖和应诉管辖的基本要件而言,现行立法规定尚存在诸多不合理或有待澄清之处。合意管辖的效力在司法适用中产生的争议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予以审查认定。  相似文献   

12.
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我国审前程序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民事诉讼在1982年前没有正式的立法.也就是说在1982年前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之中,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除了第86条“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将其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后10日内提出答辩。其他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当在受理后5日内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这个规定外,其他的审前程序的规定如法院对当事人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的告知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告知义务,法院认…  相似文献   

13.
纯粹经济损失理论之践行--评《山西日报》巨额赔偿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山西日报》巨额赔偿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学者们多认为不符合新闻侵权之要件 ,现行立法更无相应的权利类型可以适用 ,但被告的行为排除若干细节及证据是否属实问题却基本符合侵权行为的要件 ,为此引入纯粹经济损失的理论 ,希冀为司法实践解决此问题另辟蹊径。  相似文献   

14.
民事被告阶段性放弃诉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诉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但是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有些被告在一审或一、二审程序中全部或部分放弃其享有的诉权,...  相似文献   

15.
诉讼权利平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不平等的现象。本文笔者站在被告的立场上,以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权利的平等为切入点,以原告享有的撤诉权为视角,加以探讨,在原告享有撤诉权的情况下,被告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权利与之相匹配,从而达到原告与被告之间真正意义上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6.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86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依照本法规定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该条第一款规定了外国自然人在我国与我国公民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的国民待遇原则;但第二款却规定,外国企业和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对比两款的规定不难看出:(1)外国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有别于外国自然人;(2)外国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不能与我国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等同。也就是说,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地位不是国民待遇,而是差别待遇。民事诉讼法统编教材同民诉法保持一致,认为我国民诉  相似文献   

17.
论被告在诉讼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是指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将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加以撤销、部分撤销或者予以变更的行为。这一行为关系到国家的行政权能否得到正确运用,关系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认识研究。一应否赋予被告在诉讼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由于各国的理论观念和现实状况不同,各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也不尽一致。概括起来,大致有两种模式:第一,被告的行政决定进入诉讼过程之后,原则上不允许被告撤销或变更,如美国。第二,行政决定进入诉讼…  相似文献   

18.
法律解读     
母代已故儿子讨债11月18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特殊的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中实际的债权人病故,其母亲作为惟一的继承人,将借款人彦某诉至法院。庭审中,被告彦某未到庭应诉,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母亲作为惟一的继承人,对儿子享有的债权有继承权,所以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适格原告提起诉讼。在本案中,被告并没有出庭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  相似文献   

19.
法官澄清义务以发现客观真实为目的,以法官的积极作为为表现形式。澄清义务由法官对辩方的诉讼关照义务、对控方一定的释明权、法官庭上积极的查证责任,以及庭外调查取证责任组成。在我国现阶段研究澄清义务,有助于体现审判中心主义原则,扭转法官在庭审中不合理的倾向性,提高简易程序事实认定的准确性,保证法官变更诉讼罪名的合理性。未来澄清义务将强调协助性和补充性,淡化义务色彩,成为对被告权利的有力保障。我国法官履行澄清义务应作为检察机关履行证明责任的补充手段,在不改变原证据构造的前提下对存疑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法官应积极履行关照义务,特别是基本权利告知义务。辩方申请法官收集对己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证据存在并提供取证线索的,法官应尽量允许。增加法官庭外调查言词证据的手段,强化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配合法官取证的义务。  相似文献   

20.
《法庭内外》2011,(8):55-55
行政诉讼虽由被告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并未排除原告的举证权利及个别情况下的举证义务。丰台区法院对近年来行政诉讼原告举证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原告举证存在四大误区,容易模糊争议焦点影响庭审进程,且在证据不被采纳或者败诉的情况下易对法院产生误解或质疑而引发涉诉信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