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关注     
《政协天地》2011,(7):44-45
行政调解活力亟待激活 调解属于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种类型。今年1月起,新颁布的《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明确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
邱永清  廖焕国 《求索》2007,(4):106-108
人民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与效力已为法律所明确界定,法院调解协议、仲裁调解协议及其他调解协议的定性则争议很大。调解协议皆应定性为合同,现行法律赋予法院、仲裁调解中当事人的反悔权不影响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建议取消当事人的反悔权,以附条件合同来代替法定的反悔权。  相似文献   

3.
委托人民调解是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借助社会力量调解处理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违法案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举措。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委托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不断发展与完善委托人民调解制度,释放公安行政调解功能,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相似文献   

4.
唐全寿 《人大论坛》2011,(10):26-26
人民调解,指的是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纠纷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以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作为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化解纠纷、消除矛盾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制度在息讼止纷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5.
委托人民调解是公安部门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借助社会力量调处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违法案件的客观需要,是公安部门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探索委托人民调解制度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程序规范、法律效力等问题,对不断发展与完善委托人民调解制度,释放公安行政效能,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构建大调解格局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古代官民调解联动解纷方式是"三调联动"事实上的传统渊源: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在古代表现为州县中的州县官调解;公安机关委托调解、法院委派委托调解与古代的"官批民调"相似;司法局(所)对人民调解协议的行政确认、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与古代官府确认民调协议、在诉讼中采纳民调意见等做法相似;国家机构与民间组织的各种联合调解与古代官民共同调解相似。"三调联动"诸多因素的古今相似反映出国家与民间调解联动解纷具有某种规律性,这一规律的根本机理在于社会和谐的共同追求、化解疑难纠纷中情理法的综合适用。  相似文献   

7.
形成诉讼机制与非诉讼机制良性互动关系,利于实现通过多元化渠道解决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改进和强化对行政ADR的引导和司法审查工作,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佳突破口:借鉴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强化对行政ADR效力的认定;总结劳动纠纷仲裁工作的经验教训,对特种类型纠纷,如果当事人没有经过人民调解或仲裁程序,就把行政ADR作为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予以规范;改进和完善对行政ADR的司法审查工作,同级法院对行政ADR原则上实行一审制的形式审查,如要对协议或裁定(复议)所涉及的实体法律关系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启动,形成行政权与司法权运作的和谐。  相似文献   

8.
某旅行社因拖欠工资、加班费等被员工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该旅行社不服仲裁向深圳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由于终局仲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9.
李卫国 《理论月刊》2015,(1):161-1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从而全面正式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民商事仲裁,是我国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一种特殊的解纷制度。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存在受案范围狭窄、仲裁员任职条件不够具体严格、仲裁与诉讼关系不顺、仲裁裁决执行困难等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加以克服与解决。  相似文献   

10.
马志强 《求索》2008,(1):112-114
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具有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的功能。这种灵活、广泛、有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是必要而可行的,因为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是减轻法院压力、提高诉讼效力的需要,也是解决现代型纠纷的现实需要,而且我国具备构建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社会情势和人文观念。但是,我国目前的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着观念上的误区与制度上的弊端,必须正确认识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与法治的关系,加强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自身建设,尤其要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制度、法院调解制度及仲裁制度进行重构,以期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11.
仲裁中调解作为一种融合了仲裁与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复合程序,有利于降低争议解决成本,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关系,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实践中,它主要分为顺序性模式、平行程序模式、混合模式等典型模式,国内学术界对于其中的“影子调解”一直存在着误解。但是,仲裁中调解在具体适用时可能会违反公正原则,调解程序的前置性也可能会影响仲裁员的判断,混淆仲裁员的职能。由于仲裁与调解的自愿性,只要坚持以当事人的合意和自主选择为基础,以合法性原则为框架,再辅以合适的程序规则,就会尽可能消除调解程序对仲裁员的影响。我国当前正在修订《仲裁法》,建议接纳仲裁中调解这一新型纠纷解决机制,并规定仲裁员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2.
<正> 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协议,将发生争议的事项提交给一定机构以第三者身份居中作出裁决,从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现代社会,仲裁作为一种以非诉讼的途径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方式,正以其快捷、经济、灵活的特点而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备受欢迎。仲裁既不同于诉讼也不同于非诉讼的调解(如行政调解、民间调解),而是兼具司法性和契约性这样两个方面的因素。仲裁的司法性因素是指仲裁具有判决相  相似文献   

13.
调解——反悔——上访——再调解——再反悔——再上访……很多简单的矛盾纠纷,就这样在周而复始的反复中一拖再拖,矛盾不断激化,最后成为信访重点督办案件。2007年1月,甘肃省定西市中级法院联合定西市司法局创设了非诉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制度,结束了当地长期以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调而难结的历史。非诉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制度改革推动人民调解制度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同时也减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讼累。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无论是改革的先行者定西市中级法院,还是将定西经验上升到立法层面的最高人民法院,都面临着程序问题的瓶颈。改革者希望,非诉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制度的建立和推广,能够成为法院诉讼文书和司法统计改革的契机。  相似文献   

14.
叶文同 《公安研究》2009,(6):16-20,73
现场治安调解是治安调解的一种简易模式,具有以治安纠纷为调解内容,以现场处警民警为调解主持人,原则上在现场进行调解,并当场发生法律效力等特点。其积极作用在于有利于把治安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尽快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资源消耗,最大限度降低公安机关办案成本。在实际运用中存在违反自愿原则、超范围适用、程序瑕疵等问题,应对其适用范围、是否以查明事实为条件、法律后果以及监督机制等进行研究,以完善现场调解机制。  相似文献   

15.
吴晓燕  赵民兴 《人民论坛》2012,(11):180-181
美国社区调解制度是以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等人际纠纷为目标的非司法纠纷解决机制的典型代表。研究美国社区调解制度对于改造和完善我国的社区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我国司法纠纷解决机制和非司法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沟通和相互补充具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张红 《重庆行政》2021,(5):52-54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是指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依托依法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分止争、案结事了.2014 年9 月,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重庆市黔江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注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裁决地法院对于其所受理的案件拥有排他性的管辖权,如果仲裁地法院或者其主管机关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该仲裁裁决在其本国自然归于无效,谈不上承认与执行了。但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鉴于各国的社会制度不同,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领域越来越多人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该被裁决地法院撤销的裁决在外国是否仍然有效,可否被外国法院承认并执行?  相似文献   

18.
一、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个人与单位之间因人事关系发生争议,而申请有关仲裁机构就人事争议的事实和人事争议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的活动,即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二、人事争议仲裁与其他相关制度有何区别?1人事争议仲裁与民商仲裁的区别:(1)民商纠纷仲裁基于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即是否提请仲裁完全是一种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人事争议仲裁实行单方申请原则,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只要一方当事人提请仲裁,仲裁机构就应受理,对方当事人必须提出答辩,并参加仲裁活…  相似文献   

19.
丁利明 《台声》2000,(11):46-47
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法律问题,而仲裁是解决台商在大陆投资或经营中遇到纠纷的较好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台商由于对大陆仲裁制度不了解,甚至是误解,以致放弃了这一解决纠纷的较好方式。本文意在使台商对大陆仲裁制度有一基本了解,并能在实践中加以利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大陆仲裁制度简介     仲裁又称公断,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判,以作出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的终局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仲裁具有自愿、保密、便捷、费用低、专家评判、一裁终局、裁决易于执行等特点…  相似文献   

20.
人民调解作为基层人民群众组织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重要工作机制,处理了大量民间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发展参差不齐,甚至在个别地方出现形同虚设的现象。因此,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功能,必须增强调解组织规范化、调解人员职业化、调解方式法治化、调解效力法定化、调解程序信息化、调解管理科学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