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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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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苏府办[2015]16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6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57号),我市被定为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市。为做好综合试点工作,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苏州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2.
<正>苏府办[2014]17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8日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3号),根据省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苏州实际,现就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正>津政办发[2015]6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第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为了保障行政复议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处理程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正>苏府[2010]9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苏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为高质量完成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9]130号)和《市  相似文献   

5.
<正>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规[2016]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办反映。2016年11月18日广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工作,确保案件审理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在审理程序中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和《广州市行政复议规  相似文献   

6.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宁政办发[2013]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拟定的《南京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2013年8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法复函[2011]628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苏府法[2013]7号),推进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  相似文献   

7.
<正>苏府[2010]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一月五日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办发[2015]2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我省自2009年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以来,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12]28号),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为  相似文献   

9.
<正>赣府厅字〔2024〕5号2024年1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赣府发〔1999〕25号)等3件主要内容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一致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83号)涉及行政复议的内容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10.
<正>苏委发[2014]34号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1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44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改革工作的指导,保证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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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规字[2010]10号各有关市(区)、市有关部门:《苏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苏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苏政发[2009]1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79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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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2014]14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全面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职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正>苏府[2015]4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以及《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府办[2014)21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及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及地税局组织专家评  相似文献   

14.
<正>苏府办[2014]161号吴中、相城、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5日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3]214号),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调研和借鉴外地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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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办[2010]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制定的《苏州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生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年一月五日苏州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6]489号)、《江苏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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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1]3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7.
<正>苏府办〔2009〕189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房管局等部门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轮椅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的《关于置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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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办〔2009〕190号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轮椅车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的《关于帮扶残疾人车主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苏府[2010]15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方面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1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11月1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苏政传发[2010]20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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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府办[2015]15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联合制定的《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28日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苏府[2014]77号)精神和《20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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