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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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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本是公司赖以设立和发展的基础。为使公司资本的运行有序高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较严格的资本制度。现行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问题。公司法修改应当采用统一的折衷资本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公司法》将过去单一的"法定资本制"调整为"认缴资本制"和"法定资本制"相结合的资本制度.但该资本制度的缺点是股东首付的法定出资比例稍低,缴清全部出资的期限稍长,特别是在我国信用制度不健全的背景下,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应将股东首付的法定出资比例提高至40%至50%,并适当缩短缴清出资的期限.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司法实行法定资本制 ,但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却实行折衷资本制 ,使得内外资企业在资本制度上待遇完全不同。我国已经是WTO的成员国 ,根据WTO对外国投资的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将逐步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种限制 ,并且为吸引投资还将继续 ,甚至更多地给予外资优惠待遇 ,这将使内资公司越发处于竞争劣势 ,改革公司法的资本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公司资本制度有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三种。我国《公司法》采法定资本制,而外资法采授权资本制。公司资本制度的“双轨制”现状不仅已不符合我国国情,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与WTO“国民待遇原则”相冲突,因而制定统一的公司法统一公司的资本制度是必然的趋势。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外公司法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弃《公司法》之法定资本制和外资法之授权资本制,统一内、外资公司资本制度于折衷资本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2013年《公司法》修正案关于公司设立时出资问题的规定彰显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治理念,《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进一步细化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出资瑕疵的补缴责任来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真实。但是学界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存在争议,本文拟从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发起人补缴责任的法律属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足额发起人连带补缴责任的合理性以及债权人成为出资补缴请求权主体的理论依据三个角度出发,探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瑕疵出资的补缴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6.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当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公司资本无论对公司自身或他人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公司立法对公司资本均规定了最低限额。但公司资本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必须对公司资本作出最低限额之规定。该规定无论对公司的经营还是对债权人保护,并无太大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公司法》应当取消这一限定。  相似文献   

7.
我国《公司法》虽确立了股东大会制度,但在股东会议的组成、会议的召集、决议事项的表廖、垢交存等方面的规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公司法》的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应公司制度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是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对公司创业者而言,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对交易相对人而言,由于相关监督保障体系不健全,机会与风险并存。因此,可通过改良现有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制订完善的企业年检制度、设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公司履约能力保险制度,以促进新《公司法》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施行六年多来 ,虽经1999年12月25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作了修改 ,但内容仅涉及两条 ,并未解决实践中已经证明 ,理论上也已取得基本共识的一些制度、规则、规范 ,本文遵循公司立法体例 ,从公司类型、资本制度、公司管理和运作以及公司责任制度等方面谈谈公司法修订时应注意的六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中,取消了注册资本实缴制,转而采取公司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制,这一修改对公司设立、公司运营及相关社会中介服务者都有一定影响,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但也有其缺点,即对公司章程要求更高,使得公司债权人利益暴露在风险里。  相似文献   

11.
自2013年修订公司法实行“认缴资本制”以来,不仅引起了学界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认识分歧,在实践中也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面对新问题,要实现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在修订公司法时需要进一步正确衡平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关系,需要深刻思考资本与资产的关系,需要准确处理“宽进”与“严管”的关系。同时,还必须补强相关的法律制度与法律规则,重视对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适时引入“资本充实原则”“衡平居次原则”,确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规则,以及实缴资本优先的效力规则等,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2.
本次《公司法》修订是对《公司法》的本质上的修订,其影响现实而且深远。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角度对于本次中国《公司法》修订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对比研究,试图揭示本次《公司法》修订所体现出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公司自治、股东权利救济等修改重点和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变革,同时建立一整套替代性、配套性和支持性的防范机制.文章认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还需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等的微观层面上完善.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实施认缴资本制,进入清算财产的未实缴资本范围从登记的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金之差额,转变为章程记载的认缴资本与已缴资本的差额,未实缴出资人负有的资本补足和连带清偿责任。未实缴出资人的资本补足包括了"出资义务违反的资本补足"和"特定程序下提前缴纳资本金"两类情形。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出资人提前缴纳义务的履行能够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公司的资本金规模,显著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但应当注意,在DIP模式下,重整程序中的未实缴出资人提前履行缴纳义务具有特殊性,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应成为出资人权益调整和保留的前提。  相似文献   

15.
本文运用财务理论系统解析了资本制度变迁的决定因素,不仅为深化公司资本制度问题研究拓展了新的视野,也对我国公司完善财务治理结构,建立更加有效的资本市场机制,以及为我国《公司法》的实施和进一步改革提供了更加科学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6.
2006年第一天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可谓是新年新气象,此次对公司法的修改不仅是在条文和形式上有所动作,而且在基本理念上也有所突破和创新,成为法律界以至于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对《公司法》的创新之处进行简要的阐述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析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法的犯罪韩松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了有关违反公司法的犯罪,其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法构成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决定》第8条规定的玩忽职...  相似文献   

18.
论违反公司法犯罪中的职务犯罪王前生黄胜春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中的职务犯罪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这一类犯罪不同于传统刑法意义上的职务犯罪,表现出自己的特...  相似文献   

19.
风险投资业作为一门新兴产业,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业,对于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高新技术的应用、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进而加速我国产业的升级换代和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风险项目或风险企业,建立多元化风险投资主体,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创建完善的资本市场与产权流动、交易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并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股权转让问题的核心在于出资义务的可转移性,而出资义务无法代表股权附随的全部责任义务。以公司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为股权转让机制的客体能建立更周延的股权转让制度。尤其在认缴制赋予了当事人自治其出资期限和出资方式的背景下,致使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期限无限扩展。实际上,发起人之身份作为《公司法》中的一类责任主体,认定标准为应然状态下的法定事实,但不应该完全捆绑其法定身份与附随的责任义务。因此,发起人身份的确立源于公司设立期间的发起人意思合意(发起人协议),应该准许其合同地位与附随的权利义务的概括性转移。据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之保障不仅得到了延续甚至扩展,还提供给发起人责任豁免的机制与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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