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亦构成绑架罪。绑架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最早是以绑架勒索罪的罪名出现的。我国1979年刑法典并没  相似文献   

2.
析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之异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理论界定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亦构成绑架罪。绑架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最早是  相似文献   

3.
“人质型”非法拘禁案的特点与对策杨桐桂“人质型”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基于某种目的,非法将被害人扣押作为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并胁迫被害人实施一定行为以满足行为人要求的一种犯罪。本文主要探讨因经济纠纷引发的“人质型”非法拘禁案。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  相似文献   

4.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由于在刑法典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较为简单,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仅就绑架罪的犯罪主体和客观方面以及与绑架罪相关联的一些犯罪行为做了区分和分析。  相似文献   

5.
一、勒索财物型的绑架罪,是指行为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以人质的安危来要挟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向该第三人勒索财物的行为。行为人虽然控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但其目的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来要挟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胁迫以直接劫取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二、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以索取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与非法债务)为目的,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方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不能证实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构成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三、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要求被害人交出自己的财产,由于被害人的财产不在身边,行为人不得不同意被害人通知其他人送来财产,也不得不与被害人一起等待财产的到来。这种行为不是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勒索财物,而是符合“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抢劫罪特征.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绑架罪略论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一、绑架罪的构成(一)绑架罪的客观特征绑架罪的客观要件包括哪些内容?这是刑法理论上争论较大的问题。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的论述是在主张刑法第239条包括绑架勒索罪、绑架人质罪两个罪名或包括绑架勒索罪、绑架人质罪和偷盗婴幼儿罪三个罪名的基础上展开论述的)是:(1)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而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1];(2)绑架勒索罪(不包括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在内——引者注)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  相似文献   

7.
本文案例启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不是人质型绑架罪的犯罪目的。行为人将被害人作为人质是为了利用第三方对人质安危的忧虑来迫使第三方实行或不实行某种行为.即人质的安危是行为人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或妥协的介体。同时,基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人质型绑架罪的犯罪目的并不要求非法。  相似文献   

8.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从绑架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及新刑法的规定看,大致可将其犯行为分成三种类型:其一是中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绑架行为;其二是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绑架行为;其三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绑架行为。就新刑法实施后近两年的司法实践情况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绑架行为发案率较高,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社会危害性极大,而绑架罪后两种类型的发案率则相…  相似文献   

9.
本文案例启示:对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剥夺人身自由的解释不可过于狭隘,在一定情形下,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也应涵盖其中。同时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也不限于拘禁,只要是能够使他人的身体被强制性地约束在一定的空间范围,进而使其不可能支配自己的身体脱离该空间范围的方法均属于本罪的方法。对于实践中行为人既不捆绑也不扣押受害人,而是夜以继日的看守、跟踪,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成立非法拘禁罪。  相似文献   

10.
2PROCURATORIALMONTHLY20编辑同志:我们遇到这样一个案例,犯罪嫌疑人徐某、陈某等三人听说承包人张某有钱,即预谋绑架张某之子敲诈其钱财。2002年12月31日中午,三人见张某之子(9岁)放学回家,即将其骗至车上,带至一出租房内,企图以人质敲诈。后因害怕又将张某之子送回。就本案是否具有犯罪中止情节,一种意见认为,绑架罪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将人质事后送回只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另一种意见认为,绑架罪是一种持续性犯罪,只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6.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之一,作为行政法学“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试图研究其在劳动合同解除中的应用可能性与具体机制,以期为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