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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国际人权条约的形式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世彦 《现代法学》2001,1(1):91-94
国际人权条约是国际人权法最重要的渊源。本文从形式角度研究了国际人权条约 ,介绍了国际人权条约的名称 ,区分了国际人权条约的类别 ,总结了国际人权条约的形式特点 ,并分析了国际人权条约的结构。  相似文献   

2.
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人权条约将社会保障确认为人权的重要内容,使社会保障权表现为国家义务的形式,国家应努力创造条件使其向现实权利转化。从我国条约适用来看,已经生效的国际人权条约必须首先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得到执行,表明了立法对于人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而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难以满足现实需要。所以,应按照条约要求和国内实际情况,围绕社会保障权构建一个完备的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加强社会保障的人权保护,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中国迄今已参加26项人权条约并且对其中的16项条约提具了保留,中国对人权条约提具保留的原因、保留的内容和保留的决定机关均有一定的特点.但中国对人权条约提具保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为:中国的保留国内法完全空白;没有说明保留的理由;保留实践比较单一;迄今为止没有全面回顾审查已经作出的保留.国际法院对灭种罪公约的咨询意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与《实践指南》逐步确立了现代人权条约保留制度,促使中国采取更加谨慎的保留态度和灵活的措施.我国在执行人权条约过程中关于保留的改进措施包括:中国应该积极制定条约保留法律规则,为人权条约的保留提供法律依据;对人权条约作出保留应该尽可能说明理由;重视应对外国对人权条约的保留;全面评估已经提具的关于人权条约的保留,然后把它们分为继续保留类、撤回保留类和需要改进类.  相似文献   

4.
不可克减的权利与习惯法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可克减的权利”是指缔约国在任何情:兄下,包括紧急状态或战争时期,都不得减损或损害人权条约所规定的某些特定权利。到目前为止,一些综合性人权条约以及国际人道法条约都规定了不可克减的权利条款。本文主要通过对人权条约的不可克减权利条款、司法判例、人权条约机构的解释以及国际法学界见解的综合考察,分析人权条约所规定的不可克减权利与习惯法规则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当前,几乎所有国际人权条约机构都对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作了诸多制度安排.客观的说,非政府组织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间的制度性联系是国际人权条约的特点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人权条约机构中积极参与的必然结果.尽管这些制度性联系程度相对较高、参与效果较好,但随着非政府组织参与人权条约机构实践的发展,相关制度安排和规定也必将不断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欧盟人权机构:《巴黎原则》的一种尝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以及《巴黎原则》的框架下专职保障人权的新兴机构。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也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关注到国家人权机构和《巴黎原则》,并从全新的基本权利机构或者欧洲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监控中心的功能扩展两个方面来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欧盟人权机构。未来的欧盟人权机构应能保持法律、组成和财政的独立性;应享有监督、咨询、教育、资料收集和调查等职责;应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和欧盟成员国的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合作。欧盟人权机构的建立可以提升欧盟一体化的程序。  相似文献   

7.
《欧盟宪法条约》对欧盟人权保护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成铭 《法学杂志》2006,27(1):108-111
《欧盟宪法条约》的通过和生效将从根本上矫正欧盟经济、政治、军事和人权的不对称性,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从政治层面提升到司法层面。这一条约还从根本上弥补了欧盟的“人权赤字”,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制度与欧洲理事会的人权保护制度相连结,使欧盟的人权保护由点扩大到面。可以期待,随着条约的生效和施行,欧盟的人权保护将逐步处于区域性和全球性人权保护的领跑地位。  相似文献   

8.
沈子华 《河北法学》2020,38(1):68-79
条约是公认的国际法,许多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条约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适用依据。但在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在其中的地位,条约主要是立法转化适用而不是吸纳适用,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参照依据。因此,有必要构建法院解释条约的机制,明确法院解释条约发生的条件,同时建立参照条约的个案解释方法,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可以直接以非人权条约为适用依据来裁判案件,援引人权条约或者参照条约进行论证和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9.
缔约国在实施国际人权条约方面的经验与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是人权国际保护的核心 ,但联合国人权条约下的报告制度面临着报告迟延、报告内容空泛和国家代表地位不一、阅历不足等问题 ;国家间指控制度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 ;个人申诉制度则经受着申诉数量小的挑战。缔约国在国内层面对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面临自动执行与非自动执行、人权条约的地位、国际习惯法可否直接适用等问题 ,对此 ,缔约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各不相同。我国批准和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如何在国内实施的问题将会愈加迫切 ,应加强相关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一、关于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国际人权条约和各国宪法所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之一。《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个直接承认并保护言论自由的国际文件,之后许多重要的国际或区域性人权条约都有关于承认并保护言论自由的大致相同的规定。[1]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也直接体现在各国宪法中,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在其文本中明确  相似文献   

11.
洛岩 《法学杂志》2012,(5):163-167
通过对联合国框架下的人权条约、各区域人权条约以及主要缔约国在外国人财产权保障方面的规定和做法进行研究,可知联合国人权条约对一般意义上个人(包括外国人)财产权的保护程度明显偏弱,各区域人权公约对财产权的保护则各有侧重,各缔约国对外国人的财产普遍有一定限制。其中有不少是我国在外国人财产权方面制定和适用法律、规则可借鉴的做法。  相似文献   

12.
国际人权条约缔约国义务与实施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人权条约中缔约国义务与实施机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实施机制中包含了缔约国义务。故本文将此二者放在一起阐述。现行有效人权条约几十项,本文只就有独立实施机构的几项条约来作分析。…….  相似文献   

13.
《法学杂志》2012,33(5)
通过对联合国框架下的人权条约、各区域人权条约以及主要缔约国在外国人财产权保障方面的规定和做法进行研究,可知联合国人权条约对一般意义上个人(包括外国人)财产权的保护程度明显偏弱,各区域人权公约对财产权的保护则各有侧重,各缔约国对外国人的财产普遍有一定限制。其中有不少是我国在外国人财产权方面制定和适用法律、规则可借鉴的做法。  相似文献   

14.
我国已经批准的联合国人权条约中,已有5个规定了个人申诉机制.个人申诉机制需要另行接受才可以,但我国现在一个也没有接受.笔者认为,司法体制改革应与国际机制相衔接.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没有哪个案件解释到最后不是人权案件.我国接受了人权条约的个人申诉机制,至少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如果当事人认为我国法院的判决不够公正,那就可以申诉.现在,有些案件的当事人不服法院的终审判决,一直在上访.在接受人权条约的个人申诉机制后,如果当事人申诉失败,这意味着我国法院确实处理得对;如果当事人申诉成功,我国应该履行人权条约机构的意见.为什么说意见呢?因为这是准司法,不是法院判决.人权条约机构的意见出来之后,国家可接受可不接受.但是,从实践来看,国家不接受的还是少数.因为如果国家不接受,将承担很大的道义压力.  相似文献   

15.
联合国人权条约监督机制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随后围绕如何完善这一机制的讨论一直没有间断。与此同时条约监督机制自身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然而时至今日,改革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本文通过梳理和反思以往联合国内部的改革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改革提议,提出了人权条约监督机制改革可能的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9,(5)
人权,或曰人的权利与基本自由,作为法制的一项基本内容,固然包括法独立权的确立具有特殊地位。国内法,还是国际条约,对人权的保护,无不涉及其方法和手段。其中,司立。如果只有前者而无后者,人权的保护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因此,无论是对各项基本权利的列举,更重要的是对这些权利进行保护的方法和手段的确立。如果只有前者而无后者,人权的保护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因此,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条约,对人权的保护,无不涉及其方法和手段。其中,司法独立权的确立具有特殊地位。  相似文献   

17.
WTO协定在应对环境贸易争端和人权贸易争端时的贸易价值优先取向加剧了国际法的"碎片化"和"不成体系"问题。为克制和应对国际法的"碎片化",促进WTO协定与多边环境和人权协定的规范整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c)条可作为整体解释方法的条约依据运用于WTO协定的司法解释中,但这需要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条约"解释"和条约"适用"做出革新的认识,将整体解释方法作为自治的条约解释方法在人权和环境贸易争端中适用,而不是陷于第31(3)(c)条所述之当事国为"条约当事国"还是"争端当事国"之争。  相似文献   

18.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十八条而设立的条约机构即为监督人权公约的缔约国履行其根据公约所负义务的情况而设立的专家委员会。人权事务委员会是否可以被视为一个国际人权司法机构或准司法机构,是一个存在着广泛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096/2002号来文为例分析并阐述了其在个人来文程序方面的准司法特征。  相似文献   

19.
李薇薇 《法学杂志》2012,33(4):104-109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公约》在香港继续适用的理论基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条约继承,也不是国际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而是"一国两制"理论在条约继承上的一种制度创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处理人权条约的继承方面既体现了国家主权、高度自治这一根本原则,又特别重视连续性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20.
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的实施不仅包括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在国际层面的监督及公约缔约国在国内层面的遵守,还包括促进公约实施的其他机制。国际法院在其所受理的案件中曾屡次涉及核心人权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本文旨在分析国际法院在促进核心人权公约实施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受到的限制,人权公约实施相关案件对国际法院自身裁判活动造成的影响,以及国际法院与其他人权公约实施监督机构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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