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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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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如何界定重大事项?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比较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界定重大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注意把握以下三个特征:  相似文献   

2.
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如何决定重大事项?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比较棘手的问题。笔者认为,界定重大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坚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注意把握以下三个特征:  相似文献   

3.
正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地区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是《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所赋予的一项基本职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其作用发挥普遍比较薄弱。究竟区(县)一级人大如何推动这项工作的提质发展?笔者认为,应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注意正确把握好三种关系。一、正确把握界定"重大事项"内涵和外延的关系,科学选取人大决定的议题如何科学规范"重大事项"的内涵,是当前区(县)人大正确行使这一重要职权的关键问题。要解决好  相似文献   

4.
试论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中的“重大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界定“重大事项”应遵循法定原则、大事原则、群众原则、实际原则 ,据此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界定有关“重大事项”的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 ,准确把握“重大事项”的范围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前提。我们应把握界定“重大事项”遵循的基本准则。1.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应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八条 (三 )、(十 )、 (十一 )款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第 (四 )、 (五 )、 (七 )、 (八 )、 (十四 )款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决…  相似文献   

5.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而不是包揽一切,这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具体的实践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把握重大事项的特征和界定,这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决定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确定重大事项要注意层次性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39条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但对这些内容的规定很抽象、原则,其范围也比较笼统。中国之大,各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又千差  相似文献   

6.
必须科学界定范围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要的是必须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作出科学、明确的界定。从地方人大的实践来看,界定由地方人大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关键应把握三条原则。  相似文献   

7.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维护人民利益、彰显人大权威的有效形式。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自1980年始设以来,始终牢牢把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现途径,依法规范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8.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地方人大一直存在着“重监督权、轻决定权”的问题,需善于“拍板”以补齐“短板”。善于“拍板”,依法行权不越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切实把握好“三不能”原则:不能决定属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属于上级人大或者上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障和规范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于1999年12月13日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是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其特色主要有以下两点。一、界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享有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那么,什么是重大事项?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大工作者。笔者认为,重大事项与非重大事项之间很难划分绝对的界限。同  相似文献   

10.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首先 ,常委会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作了原则规定 ,但就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而言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为了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 ,我们先后四易其稿 ,研究制定了《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 (试行 )》。在这个《规定》中 ,我们就“重大事项”的基本范围、内容进行了界定 ,并规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11.
冯瑄 《人大研究》2001,(11):37-37
什么是重大事项 ?如何界定 ?是目前县级人大行使决定权中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 ,难以准确把握和操作。因为宪法只作了原则规定 ,没有统一、具体的量化标准 ,因地、因时而异。靖远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审议通过了《靖远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在界定重大事项范围时 ,主要把握三个层面。一是“一府两院”应当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及重点项目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 ;国民…  相似文献   

12.
《辽宁人大》2010,(9):14-19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 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着重从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地位和作用上,从肩负着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上,从围绕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上,来认识和理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性,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把握以下5个原则:  相似文献   

13.
20 0 1年 9月 17日至 2 1日 ,华东、东北十省 (市 )第十次人大研究工作座谈会在浙江举行。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上海、安徽、江西、福建、浙江等十省 (市 )人大常委会与会同志 ,联系人大工作实际 ,总结交流了各省 (市 )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情况和经验。座谈会上 ,他们重点就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理解和界定重大事项、如何处理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其他职权的关系如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等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这里仅就如何认识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其他职权的…  相似文献   

14.
吴文毅 《人大建设》2014,(10):35-37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15.
重大事项议决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近些年,各级人大对行使重大事项议决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然是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拟对此做一些初步的探讨。一、重大事项及其特点(一)重大事项的含义。作为法律概念的重大事项,是专指在人大法定议决权范围以内的一些特定的具有重大意义和重大影响的国家事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重大事项具有四种基本属性和特征,即国家性、法定性、重大性和特定性。国家性是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属性而言的,指重大事项必须是国家公共事务(泛指由国家管…  相似文献   

16.
黄磊 《人民政坛》2014,(1):9-10
做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离不开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深入理解,以及对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准确把握。应该承认,目前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要么因其定性不准确而被虚置,要么因其内涵外延的模糊性而被滥用,在行使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践探索与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现实需要,是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通过审慎周密制定《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多策并举加大推动力度,党委政府对源头维稳更加重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建设得以顺利实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要进一步统一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思想认识:二要加快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步伐:三要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四要继续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8.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上,要注意走出三个误区。——走出行使重大事项界定权缺少法律依据的误区宪法第1 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3款、第44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相似文献   

19.
对科学确定重大事项的模糊学思考□梁华科学确定重大事项,既是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的难点,也是人大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研究探讨的重点和热点。本文运用模糊学的原理和方法,从外延清晰度的角度,分析了重大事项概念的模糊性,进而提出在科学确定重大事项时,不应把法律关于...  相似文献   

20.
国家意志的形成、确认和表达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来实现的,而国家意志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法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即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本文结合在人大工作的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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