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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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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阶段,我国处置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矫正措施单一、监禁刑的适用比例过高、非监禁刑基本处于空置状态、缓刑适用率不高、对非本地户籍的未成年犯罪人基本不适用缓刑等缺陷。应实事求是地从未成年人既容易受惑犯罪、又易于矫治的立场出发,从既要“惩罚”他们,更要教育、拯救他们的立场出发,建立科学的刑罚体系、取消未成年人犯罪无期徒刑的适用、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比例、设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2.
当前,刑罚的轻缓化、人道化已经成为国际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少年犯罪适用非监禁刑也已成为各国的共识。实践证明,非监禁刑在教育和挽救违法少年、保护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在少年司法理念上还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少年犯罪非监禁化的实现程度还不尽如人意。少年犯罪非监禁化应当成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从刑罚的发展历程来看,人类社会对待犯罪的基本手段经历了从死刑、肉刑到监禁刑的演变过程.目前各国刑罚制度基本上还是处于以监禁刑为主体的阶段,但是刑罚的轻缓化、人道化已经成为共同的发展方向.少年司法的发展历程亦是如此.回顾中国少年司法制度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少年犯罪的非监禁化对教育挽救违法少年、保护少年、保护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在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上还缺乏必要的正确认识.非监禁化的实现程度还不尽如人意,少年犯的非监禁化应当作为我国当前少年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20世纪以来,非监禁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少年刑事司法发展的共同趋势,我国也受到这一趋势的影响,近年来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不断提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户籍差异一直是我国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中普遍存在的一大问题,在外来人口数量庞大的城市该现象更为严重。广州市法院就户籍差异对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的影响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探索,形成了一系列非监禁刑适用的配套制度,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户籍差异问题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借鉴。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刑法中增设公益劳动作为附加刑,可以为司法机关依据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和个人情况适用刑罚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可以为非监禁刑逐渐替代监禁刑以及刑罚个别化的实现创造条件;也可以使非监禁刑之间的适用相辅相成、教育与补偿功能得到互补、正义与功利相得益彰;还可以为非监禁刑制度的构建和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从而优化非监禁刑的结构,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以及适用效果,逐步实现国家、社会、被害人和犯罪分子之间利益之最大化。  相似文献   

6.
对未成年犯的刑罚重在教育挽救,由于监禁刑对未成年人犯来说具有更大的弊害,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正在轰轰烈烈地掀起的犯罪非监禁化的大背景下,从未成年人的福祉出发,构建中国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化制度已经显得十分必要,对未成年人犯罪更多地考虑采用缓刑、罚金、社区服务等非监禁措施,更有利于实现未成年人和社会利益的双向保护目标。  相似文献   

7.
作为非监禁刑的主要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在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滞后、矫正项目缺乏针对性,以及适用比例过低,导致现实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效果欠佳。因此,应当采取完善制度、提高适用比例等措施来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区矫正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罚体系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体系的设置能够鲜明地反映出一个国家刑罚的轻重程度,也是刑法人道性的主要标志之一。我国刑罚体系存在以下弊端: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重刑结构;现行刑罚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刑罚轻重不协调的现象;监禁刑过多,社区矫正刑欠缺。应当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并重原则、轻轻重重原则重构我国的刑罚体系。初步设想是:保留死刑,但减少、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废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设置不得减刑和假释的终身监禁刑;废除无期徒刑,延长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废除管制刑,设立社区服务刑;适应社区矫正需要,增加非监禁刑,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完善、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03年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人民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着立法依据不足、非监禁刑适用率较低、与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困难和问题。要更好地推进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出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同时加强对法院参与社区矫正的立法研究,应当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法院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相似文献   

10.
走向非监禁刑:从世界刑罚趋势看我国刑罚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国际刑事司法的一个显著潮流即非监禁化,这是对监禁刑弊端反思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折射。国际社会为非监禁化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推行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许多国家对非监禁刑的立法和实践也做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非监禁刑被证明在惩罚和矫正犯罪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而体现了未来刑事司法的发展方向。从世界刑罚的这一发展趋势看,我国在非监禁化上与国际社会的现实有很大的差距,加强对该问题的探讨,以期对中国的刑罚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无疑是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完善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顺应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社会效果不尽理想的现实,有必要对现行刑法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进行完善.具体而言:应当明确禁止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无期徒刑与罚金刑;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的累犯构成条件;对未成年人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结构.  相似文献   

12.
由肉刑向自由刑,再由监禁刑向非监禁刑方向发展体现着人类文明在刑罚适用上的历史轨迹.社区矫正制度也正是在刑罚理念由“报应刑”向“恢复刑”转变之下,很快发展成为诸多法治国家适用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刑刑罚的执行保障.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常对加害人适用较为轻缓的刑罚,社区矫正制度的适用也就必然成为轻微刑事案件刑罚执行的方向性选择.要从转变重刑主义思想的影响、提高对非监禁刑适用社区矫正制度的理性认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以增进其改造非监禁刑罪犯的理想效果.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是一种人道、有效、经济的罪犯处遇制度。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制度是现代刑事政策的重要趋势。从刑罚的教育性角度考察,监禁刑与罚金刑难以从根本上改造未成年犯的犯罪思想;从未成年人发展的角度看,在正常人生活的健康环境中进行改造,有助于减轻心理压力,增强重新做人的决心。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组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未成年犯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指导。  相似文献   

14.
在国际上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司法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我国应根据少年罪犯的特点,采取非监禁刑与社会服务令并用、缓刑考察、罚金、罪刑相适应等不同方法,顺应国际潮流,充 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功能,达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固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未成年犯罪人也是转型期社会矛盾和社会弊病的受害者,是犯罪的载体。因此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的处罚应尽可能褪去刑罚的惩罚色彩,将社区矫正作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主导处遇模式;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柔性司法方针,进一步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功能从监禁矫正和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功能调整为强制改善功能。这将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正当性与科学性,逐步扩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论在刑罚领域还是在防控矫治机制上,均应寻求恰当的策略。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主、客观原因,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缺乏正确判断是非能力;另一方面,当代社会纷繁复杂,外界不良诱因太多,难以抵御,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对未成年人应倡导非监禁刑等轻刑化措施;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国签署的《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第21条规定,应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未成年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确保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益。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育水平,对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的矫治应采取说理式、抑制式和训练式等方法,从培养其成熟人格入手矫正其人格缺陷。即使有逮捕必要的,也应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障的司法理念,对其慎用逮捕;在继续全面实施“非羁押风险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可以试点开展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创新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建立符合我国未成年人特点的“保释”制度。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作为国家一项刑罚执行措施与罪犯瑰造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社区矫正的特殊组成部分,通过社区矫正与未成年人服刑工作的结合,可以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解决未成年人服刑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立法系统性、管理制度独立性、对象适用广泛性、监管手段全面性等存在不足。可以借鉴国际社会未成人社区矫正经验,总结本土化的社区矫正谋略,探索地方实践模式,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刑罚观念的转变和对刑罚功能局限性的认识,刑罚谦抑性以及刑罚经济思想成为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非刑罚化处理的理论溯源;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非刑罚化处理的现实根基和强劲支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非刑罚化处理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我国普遍的社会问题,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鉴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差别,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与预防应当区别于成年人犯罪。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缓刑在立法上存在缓刑种类单一、缓刑适用严苛以及司法上的裁量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应当考虑增加未成年人缓刑种类、放宽未成年人缓刑适用条件来对未成年人缓刑进行本体建构;完善未成年人缓刑适用的前置评估听证制度和后置考察矫正制度的配套建构。  相似文献   

20.
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正的核心价值理念是"以保护代替管训、以教养代替处罚",这在国际、国内社会已达成共识。即对犯罪未成年人尽可能不适用刑罚,但对一些实施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未成年犯罪人,给予一定的刑罚处罚,仍然是对其进行矫正的前提。但未成年罪犯毕竟不同于成年罪犯,即便判处了刑罚,对其刑罚的执行活动也要体现出未成年罪犯教育和改造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未成年罪犯刑罚的执行必须在未成年罪犯矫正政策所内含的基本价值原则下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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