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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针对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时的赔偿范围进行讨论,共分为三个部分,因无偿委托与有偿委托区别较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别就无偿委托和有偿委托合同来讨论合同任意解除的赔偿范围;第三部分则介绍了委托合同当中抛弃任意解除权的约定的效力,以及在有抛弃特约约定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2.
张蕴文 《学理论》2013,(4):116-118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规定极其简单笼统,当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给受赠人带来信赖利益损失时,并未就受赠人信赖利益损害赔偿和赠与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做任何规定。从赠与合同的性质、任意撤销权的立法价值和质疑入手,分析是否要援引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来约束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学理论》2021,(4)
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对期待利益进行赔偿是最常见的救济手段。期待利益虽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较全面的赔偿,但依然存在着证明难度高、证明责任大以及对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当事人无法给予充分救济等问题。信赖利益基于其是既存利益的特性,证明难度低,可以对期待利益进行补充。对信赖利益进行赔偿,可以充分救济非违约方,保障交易安全,防止出现非违约方无法获得赔偿的不公正现象。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主要适用于期待利益难以证明或难以确定,以及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期待利益无法弥补信赖利益的损失的情况。如若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并存,二者不能得到同时赔偿,当事人只可择一主张。  相似文献   

4.
王冰 《学理论》2012,(14):114-115
我国新修正的《证券法》将内幕交易及其相关民事责任写入了法律,为广大普通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行使赔偿请求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其规定过于笼统,未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损害赔偿权利人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对救济方式作出规制,这不失为证券法的一个缺憾。  相似文献   

5.
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与附和性特征决定了保险法必须赋予双方当事人不平等的合同解除权,但由于过分加大了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难度,从而使保险人行使该权利存在现实困惑。具体而言,保险法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增设了保险人"曾经询问"、投保人"没有告知"、投保人"主观过错"等七道关卡,使保险人对该权利的行使变得可望而不可及。为此,应通过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对"故意"、"重大过失"、"足以影响"进行规范,将不可抗辩条款局限于人身保险合同并增加除外适用规定,增设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投保人补充告知义务并重计合同解除期限,延长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法定期限,以期进一步完善有关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立法,将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6.
现代社会里,企业管理越来越专业化、职业化,投资人由于企业规模较大、个人事务繁忙、个人管理经验不足以及其他方面知识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在企业业务不断拓展的情况下,聘用专业人员进行企业管理越来越普遍。投资人通过与受托人或被聘用人签订委托合同而设定的是一种法律上的代理关系。然而,代理问题不可避免,这就要求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使代理人在委托合同规定的权利范围内行使对企业事务的管理权,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并对违反这一义务所造成的企业利益的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特许经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未按法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披露时间或方式不适当、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反特许经营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救济方式有合同撤销、合同解除和损害赔偿.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民事赔偿责任不是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是违约责任,应该是特殊侵权责任.特许经营民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被特许人固有利益、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三个方面.我国特许经营立法应当确立公司特许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雇员的信息披露个人责任,令其与公司特许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相似文献   

8.
《学理论》2017,(2)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广泛地运用行政合同与相对人合作,从而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向社会放权,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的监管。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即是对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一种监管,其目的在于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对于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我国的理论界对它的研究颇少,在立法和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缺乏专门统一的立法规定,权力来源不清,具体法律原则缺失,恣意行使单方解除权现象突出,救济制度不完善等。为消除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负面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合同的功能,本文通过对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我国行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9.
夏友锋 《行政与法制》2002,(3):33-33,36
赵某之子在车祸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刘某因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民事赔偿部分唯有死亡补偿费不予支持,理由是死亡补偿费是精神抚慰金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赔偿范围。该案判决生效后,赵某又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精神损失.即死亡补偿费。对此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成长期,社会情况瞬息万变,作为社会管理重要手段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情势发生变更时也要做出相应的反应。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具有拘束力、确定力以及强制执行力,其一旦发生变更,往往使行政相对人的现有利益受到损失,其合法预期利益也会受到不可预知的威胁和损害。现有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上仅局限于相对人实际发生的合法利益的损失,保护范围相对过窄,因而有必要完善现有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以解决公民因信赖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产生的合法预期与行政管理者改变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实现行政目的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1.
出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和促进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考虑,现代国家普遍建立了行政追偿制度。机关先行履行赔偿义务以及公务员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是对公务员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认为,执行上级命令不能成为免除公务员责任的绝对理由。在因公务员执行上级命令导致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仍应根据公务员的过错状况决定是否对其行使追偿权,而不应一概免除公务员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宏剑 《侨园》2012,(12):54-55
近年来,网络有偿删帖已呈蔓延之势,特别是在微博普及后,网络删帖的市场越做越大,形成一条巨大的产业链。操持此业的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利益分成的方式与门户网站的从业者捆绑在一起,向需求者提供服务。专家表示,有偿删帖这种人为控制信息传播的做法,压制了公众的投诉维权和媒体的正常监督,恶化了网络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但有偿删帖是否违法,目前仍难有定论,对网络公关公司的定性仍属灰色地带,也是互联网管理遇到的一个新问题……  相似文献   

13.
信贷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衍生的中间业务收入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控制信贷业务法律风险在大力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的今天尤为迫切.针对小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应采取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并举、审慎选择贷款抵押物、正确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及加强银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滥用垄断行为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滥用垄断行为的界定,关乎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具体适用,也有利于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知识产权滥用属于形式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或与知识产权行使有关的无权行为.知识产权滥用垄断行为前提要件应属于知识产权滥用,效果要件应具有垄断性,违法要件应是竞争损害之不利益大干垄断利益.  相似文献   

15.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出台之前对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未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但是《批复》中的解释暗含了过错原则的适用。这实际上使国家赔偿范围有所缩小。文章主张引入"必要条件"来解决这一缩小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税”和“费”是两个性质根本不同的概念。 “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特定的分配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是法律规定在纳税范围以内的。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税务部门所征收的税,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具有不必提供有偿服务而强制征收的特点。  相似文献   

17.
肯定民事赔偿对不起诉的影响之立场具有合理性。要正确适用相关规定须认真把握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五个要件的内涵,尤其要注意正确分析和处理其中的某些疑难问题,如轻微刑事案件的判断标准、赔偿损失的范围等。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4款确立了在撤销因行政许可机关的单方过错或者因被许可人的单方过错而产生的违法行政许可时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规则,但对于造成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行政许可机关与被许可人同时存在过错的混合过错情形下是否给予保护,法律未明确规定。而司法实践中却不断出现混合过错情形下是否给予被许可人信赖利益保护的案例。行政法学界对此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事实上在混合过错情形下存在行政许可信赖利益保护的可能性。混合过错的存在关系到信赖利益"程度多少"的问题,而非信赖利益"是否有无"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4款确立了在撤销因行政许可机关的单方过错或者因被许可人的单方过错而产生的违法行政许可时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护规则,但对于造成被许可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行政许可机关与被许可人同时存在过错的混合过错情形下是否给予保护,法律未明确规定。而司法实践中却不断出现混合过错情形下是否给予被许可人信赖利益保护的案例。行政法学界对此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事实上在混合过错情形下存在行政许可信赖利益保护的可能性。混合过错的存在关系到信赖利益"程度多少"的问题,而非信赖利益"是否有无"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保密法制建设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行政公开已成为现代行政趋势之今日 ,保密法制建设面监着诸多问题 ,涉及保密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 ,应重新思考构筑一种新型的保密法制建设体系 ,实现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和公民权的保护之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行政公开和保密之间以及保密与行政实效之间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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