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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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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樊玉见 《学理论》2010,(22):119-120
以新时期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人本司法观为视角,探索检察诉讼环节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合理性;在"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下,分析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寻求二者的统一性,以期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环节推行刑事和解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有个案利益与价值的"好用"制度,并不等于其制度层面经得住合理性考验。刑事和解作为个人追诉主义的复归所导致的刑罚的不确定性将直接造成刑罚一般预防目的的式微,最终将导致整个刑法体系的崩溃和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本质精髓的衰退。因此,仅仅根据其个案价值,刑事和解不能上升为制度上经得住正当性考验的合理体制。  相似文献   

3.
黄祖合 《学理论》2012,(10):113-114,172
刑事和解制度因具有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抚慰被害人心理、促进社会和谐之独特价值而大受理论界和实务界"追捧";刑事和解适用引起的个人利益价值观与社会公共利益价值观的冲突、报应正义与恢复正义的冲突以及刑事和解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也成为刑事和解制度发展遇到的障碍。通过对刑事和解制度存在之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刑事和解制度合理性,并结合我国当前刑事和解现状,略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刑事和解制度起源于外国,但是我国自从新刑法制定以来,随着建立和谐社会的口号在司法界和理论界的喊响,我国已经慢慢开始尝试运用刑事和解制度来更好地解决刑事纠纷。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既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有亟待改进的地方。应当理性化地看待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建立,通过司法实践中的反馈来不断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樊玉见  姜岩 《学理论》2010,(27):168-169
刑事和解制度从起步到较为全面展开仅用了短短四、五年时间。与此同时,作为刑事和解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的刑事和解制度也理应得到迅速发展。从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角度出发,探索刑事和解在未成年人犯罪上的运用,以期构建适合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张方迪 《学理论》2013,(15):110-111
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刑事和解制度,回应了司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于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必要性的争议。然而,刑事和解的立法并不意味着研究和争议的结束,立法留下自由裁量空间使得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存在被滥用和曲解的可能。刑事和解是刑事司法制度上的一项创新,实施存在风险性,只有正确解读该制度,走出认识的误区,才能不偏不倚地把刑事和解的核心价值落实到检察实践中去。  相似文献   

7.
中央为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律化是完善刑事司法制度,加强社会管理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对刑事和解的质疑,应在充分理解刑事和解的要素与理论价值的基础上,使刑事和解制度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解决社会纠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悄然兴起,越来越多的地方检察机关对于那些加害方与被害方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者作出不起诉、撤销案件等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建立刑事和解检察监督制度有利于切实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得以实现,有利于监察和督促刑事和解的统一适用,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利于提高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的效率。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加害者和被害者权利保障相平衡的精神,有利于化解加害者与被害者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我们应从创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作为恢复性司法理念孕育出来的新型司法制度,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刑事法律政策的重要内容和刑事法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对我国的刑事司法改革和整个刑事司法领域一体化进程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应充分借鉴国外刑事和解的理论与经验,积极探寻和整合本土资源,并结合我国已有的刑事司法实践,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是以契约为载体,通过加害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合意来解决刑事纠纷的活动.试图分析刑事和解传统理论与契约的关系以及我国契约观念背景和契约理论,从而以契约为机理构建我国刑事和解机制.  相似文献   

12.
刑事和解目前正在司法实践中规模性地开展,从实用主义的进路看,刑事和解具有一定的价值,但作为一种新的刑事案件处理方式,其只能作为刑事程序的一种补充。以法益侵害说为基础,从报应主义的刑法理论或刑法的报复性根源解析出发,刑事和解应当限定于轻微刑事犯罪;基于政策的考量以及生理因素的不同,刑事和解可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对于重罪案件包括死刑案件则不应当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在实践中适用率比较低,症结在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问题。打破路径依赖,需要我们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并积累资源。  相似文献   

13.
刑事和解的理论价值虽然已经确立,但由于仅仅局限于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法现实,无法提供实体法层面应有的操作空间,从而陷入实践中运行不畅的困境。针对刑事和解在实体法层面规则阙如的客观现实,把刑事和解等同于"花钱免刑"是混淆视听的最大误区,应立足刑事和解在实体刑法中拥有可以契合的价值根基,在实体法层面通过良好的程序性引导,在实体与程序的双向互动下,积极推进刑事和解。  相似文献   

14.
李效倩 《学理论》2013,(11):132-133
伴随公众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公民权益保障越来越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这在刑事司法领域内也尤为突出。刑事和解制度正在我国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呈现一种日趋兴旺的势态,然而我国关于刑事和解的立法却尤显迟缓,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的立法者,包括社会公众对于刑事和解是否与我国的刑事实体法,尤其是与刑法基本原则和刑事责任是否存在冲突留有疑惑,为此,笔者将在综合现有学术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浅薄看法。  相似文献   

15.
吴文新  王琅 《学理论》2010,(29):138-139
赞同刑事和解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刑事和解可以发挥缓解矛盾、减少犯罪、维护被害方权利的作用;反对者则认为,刑事和解混淆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区别,其实质是花钱赎罪、以钱买刑,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最终将会变成富人的游戏。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刑事和解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在就其基本内涵、价值取向研究的基础上,考量其在我国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中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6.
高东林 《学理论》2010,(26):133-134
中国社会几千年沿袭一元统治体制,刑事和解扩大化破坏了这种统治的基石,无奈的"被和解"人群势必转而寻求政府外的强权保护。刑事和解扩大化强化了本就权力过剩的法官的自由栽量权,导致司法权乱用。无论从哪个角度考量,"刑事和解"制度都仅仅适用于那些没有危害到社会的根本秩序、不至于危害到众多不特定人的轻微刑事犯罪。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在我国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具有多元的理论基础,拥有价值上的生存土壤和现实空间.在刑事实体法上,应该既肯定它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在契合,又要在现有立法技术上突破传统的偏见和认识误区;在刑事程序法上,应该把刑事和解限制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在刑事三元结构的基础上使参与刑事和解的当事人进行良性互动,通过刑事程序满足实体法践行刑事和解的旨趣.  相似文献   

18.
赎刑制度在我国古代司法发展中扮演者重要角色,作为一种刑罚的替代执行方式,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从古代赎刑制度的历史发展出发,分析其历史作用,探讨赎刑制度的设置对我国建构刑事和解制度的启示如下:保障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权;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司法机关不干预原则;刑事和解的标的交与受害人。  相似文献   

19.
刑事政策是刑事立法和司法的灵魂,它不仅对刑事立法起着价值导向作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刑事司法的前进方向.我国当前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了刑法谦抑理念、人权保障理念和和谐理念.为更好地实施这一政策,在程序设置上应当构建刑事和解制度,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扩大不起诉范围,引进暂缓起诉措施.  相似文献   

20.
《学理论》2015,(28)
刑事和解与我国固有的刑事司法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主要以补偿机制为核心来维护和保障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利益,主要运用协商和解的模式来让被害人所受损害得到弥补、加害人得到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使受损的社会关系得到全面的修复,社会重归和谐,这亦是法律之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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