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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内容规定,洗钱这类犯罪案件也应当属于控制下交付适用的案件范围。通过对控制下交付在洗钱犯罪案件侦查中运用的法理分析,提出程序正当与程序法定原则、资金安全保密原则、适用性与有价值性原则;建立实施的前提条件、主体、适用条件与对象、实施的目的与核心;进一步提出控制下交付在洗钱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实施步骤。  相似文献   

2.
毒品犯罪侦查中的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是两种不同的侦查措施,但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二者的关系存在错误的认识,而且缉毒部门也因为各种原因更多地选择采用诱惑侦查来侦破毒品案件。在法治化背景下,具备合法性的控制下交付在惩罚犯罪和程序公正上比诱惑侦查更符合刑事诉讼的价值追求,应成为打击毒品犯罪的主要侦查措施。基于国内实施控制下交付时存在的困难,缉毒技术与装备、缉毒人员素质、缉毒协作需通过必要的举措予以加强。  相似文献   

3.
"控制下交付"是目前打击跨国、跨地区违禁品犯罪十分有效的一项特殊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理论上讲,"控制下交付"既是一种秘密侦查手段,同时又是一种综合性的侦查措施,因而在实施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洗钱犯罪的侦查不仅需要运用常规侦查手段,而且还需要巧妙使用控制下交付、特工行动、电子监控等特殊侦查手段。第117届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对运用控制下交付、电子监视、特工行动这三种特殊侦查措施逐一进行了讨论,分析了使用这些特殊侦查手段调查洗钱犯罪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国内法律依据,缺乏技术人才和现代调查设备等资源,国际合作力度不够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争议,专家们指出,各国应当加快立法步伐,加强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加快研发新技术和新设备,培养训练有素的执法人员等,其结论对我国特殊侦查手段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
秘密侦查手段是对付走私、贩毒、贩运假币,有组织犯罪等无被害人的隐蔽性、复杂性案件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侦查措施。然而,秘密侦查措施由于其方式的隐蔽性,手段的技术性,视角的穿透性等特点导致了侦查机关在实施秘密侦查时不规范,秘密侦查手段的效率难以发挥。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经验,对秘密侦查在立法上进行授权,对秘密侦查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进行规定,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把秘密侦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6.
控制下交付是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其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常见的分类方法有四种。控制下交付有利于加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务合作;有助于查明涉案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来龙去脉,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助于查明涉案成员,摧毁整个犯罪组织;有利于获取犯罪证据,推动案情向着有利于侦查机关的方向发展。新形势下控制下交付的实施应满足必要的条件,注重关键的实施环节,掌握不同状况下的实施方法。  相似文献   

7.
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数量以及复杂疑难程度在毒品犯罪中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侦破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常用且有效的特殊侦查措施,前者已经得到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认可,对于利用其侦破的毒品买卖案件,按照毒品是否被侦查机关替换,可以区分为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和替代物的控制下交付,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以无毒物替代毒品由于对象不能则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而对于利用后者侦破的毒品案件则需要区别对待,利用犯意型诱惑侦查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则可以作为侦破毒品案件的有效、正当措施。另外"以牟利为目的"不是贩卖毒品罪的必备要素,贩卖毒品罪既遂的标志是毒品的交付,运输毒品根据运输目的的不同,可以区别为"为走私、贩卖而运输"、"为转移而运输"、"为吸食而运输"三种形式,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相似文献   

8.
恐怖活动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在犯罪目的、犯罪对象、犯罪手段上均有其特殊性。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以案件成功侦破为终结,而恐怖活动一旦实施,恐怖效应即已产生,有效防范制止恐怖活动犯罪必须将恐怖活动摧毁在行动之前,这也对涉恐案件侦查提出了特殊要求。为确保侦查机关依法侦查,在反恐怖法中有必要从时间节点、侦查手段、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工作体系等方面构建专门的反恐侦查体系。  相似文献   

9.
诱惑侦查是法律规定的在隐蔽性犯罪中经常适用的侦查手段,对非法诱惑侦查应予以禁止,不过从一些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对追究引诱者的刑事责任持谦抑态度。我国对引诱者追究刑事责任时应注意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根据引诱者的客观危害和主观恶性,决定是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引诱者实施非法诱惑侦查时,由于既缺乏刑法上教唆犯的故意也缺乏实行犯的故意,不成立被引诱之罪的教唆犯或共同正犯。对于侦查人员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可资适用的罪名主要是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于线人实施的非法诱惑侦查行为,一般不成立犯罪,只有在线人以获取奖金等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诈骗罪。  相似文献   

10.
控制下交付是国际社会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禁毒合作中占有重要地位。针对跨国贩毒活动,在具体实施控制下交付之前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在决定实施控制下交付之后,可以通过有关的国际禁毒合作途径,与其他国家的侦查机关迅速取得联系,共同采取措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做好相关工作,在确保毒品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将跨国贩毒集团一网打尽。  相似文献   

11.
控制下交付,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对正在发生的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依照规定对犯罪活动进行监控以查明案件真相、查缉犯罪嫌疑人的技术侦查措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犯罪情况的不断变化,控制下交付适用的范围必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当前及今后犯罪侦查的实践需要不断扩展。适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不仅要遵从合法性、有效性、策略性、协同性、操作性、保密性等原则,还要遵从重罪原则和时限原则。  相似文献   

12.
从世界范围来看,控制下交付的出现与发展经历了在美国兴起、欧洲发展和全球盛行三个阶段。在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推动下,控制下交付现已成为世界各国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重要侦查手段。就我国而言,虽然控制下交付很早就被广泛运用于侦查实务之中,但直到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出台,才第一次对控制下交付进行了立法确认,控制下交付由此被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3.
诱惑侦查是一种由法律机关实施诱惑而诱使侦查对象实施犯罪并将其抓获的特殊侦查手段。如果对诱惑侦查不加以规制 ,往往会出现滥用诱惑侦查而侵犯公民权利或执法人员倚仗国家权利参与犯罪等违法犯罪现象 ,影响刑事诉讼的合法公正。本文通过对我国运用诱惑侦查手段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 ,借鉴美国等一些运用诱惑侦查较早的国家关于诱惑侦查的法理和规定 ,提出了从法律制度上规制我国诱惑侦查的措施 :一是建立完整的证据排除规则 ;二是规制诱惑侦查的启动程序 ;三是规制诱惑侦查的执行程序 ;四是强化诱惑侦查的过程性控制  相似文献   

14.
澳大利亚的“控制下交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控制下交付 ,是由执法官员参与 ,意在获取有关毒品犯罪的证据 ,保障刑事诉讼的行动。是毒品案件侦查中常用的一项侦查措施。文章介绍了澳大利亚有关控制下交付的立法情况、控制下交付的概念、种类、具体操作规范、实施控制下交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可以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和参考  相似文献   

15.
控制下交付是打击贩卖毒品犯罪的一种有效的秘密侦查手段,目前这一手段得到了众多国家的肯定。在毒品的全球化程度日益加剧下,我国也深受毒品危害,虽未在法律上规定控制下交付这一手段,但在实际中却得以运用。目前,由于对这一侦查手段理论探讨的不足和法律规定的缺失,贩卖毒品的控制下交付手段的运用遇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很多困境,因此我们应对这些问题进行关注,以切实为公安执法实践服务。  相似文献   

16.
"控制下交付'是打击贩卖毒品犯罪的一种有效的秘密侦查手段.目前,由于对这一侦查手段理论探讨的不足和法律规定的缺失,贩卖毒品的"控制下交付"的手段的运用遇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很多困惑,本文试图对此问题进行初步探析,以求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严峻的毒品犯罪态势使一般侦查手段不能适应犯罪控制的需要,秘密侦查手段作为一种有效的侦查手段逐渐在我国侦查部门得到广泛运用.然而,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立法中没有涉及秘密侦查手段的应用程序问题,这也给秘密侦查手段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带来了混乱,秘密侦查手段由于其方式的隐蔽性,手段的技术性,视角的穿透性等特点导致了侦查机关在实施秘密侦查时不规范,秘密侦查手段的效率难以发挥.我国应以国外秘密侦查模式为借鉴,从立法上解决我国秘密侦查制度中秘密侦查案件适用范围、法定条件、执法依据、适用对象及司法救济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控制下交付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一项特殊侦查手段,在缉毒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在解决复杂系统的组织管理方面显示出传统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如果把缉毒工作中的控制下交付看作一个系统,运用控制论的理论和方法,就可以将其功能发挥至最大,达到最佳效果。  相似文献   

19.
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最常用而有效的特殊侦查措施,在遏制、惩处毒品、走私等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刑事诉讼法对控制下交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诱惑侦查仅进行了概括的授权。对于控制下交付,应当在适用主体、前提、目的以及审批方面进行规制;对于诱惑侦查合法性的判定标准,应坚持主观标准为主、客观标准为辅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诱惑侦查是由侦查机关设置陷阱,在诱使侦查对象犯罪或自我暴露时将其逮捕或收集证据的一种特殊侦查方法,是侦破毒品团伙犯罪等案件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特殊侦查手段,一旦滥用,就可能造成侵犯人权。公安机关应当严格限定诱惑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适用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适用对象和原则。合法使用诱惑侦查手段,既发挥其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也防止出现弊端,阻却其实施中的违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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