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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晓翔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78-81
专家责任指专家在执业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社会专业分工精细化到达一定程度的产物。而现代社会对专家责任关注的焦点发生了转变:其不仅仅是专家对委托人责任的问题,而是向第三人责任发展,即专家作为信息提供者导致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遭受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专家第三人责任涉及合同相对性、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法救济以及社会公众利益和专家职业利益的平衡问题,实有深入研究之必要。以比较法为视角,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关于专家第三人责任制度的立法、司法、学说、判例加以比较,分析其利弊得失,从而对我国专家第三人责任制度的建构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任雪原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0(3):47-50
免责事由是动物致害责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关涉侵权责任制度对受害人利益保护和行为人行为自由之价值的平衡。但在学理上学者对其研究并不是很成熟,本文通过对免责事由基本原理的分析,具体探讨可作为动物致害责任免责事由的情形,以此为铺垫,对我国当前动物致害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进行评析,并进而提出应增加相关免责事由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4.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动物侵权案件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奚懿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9):35-36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规定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二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本文通过学理和比较分析,认为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便是第三人过错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因而认为第三人过错不是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免责事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后期责任归属。 相似文献
5.
德国侵权法上的危险责任、美国侵权法上的严格责任均相当于我国侵权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美国侵权法上的超常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相同,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高度危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是危险归责的典型,也是现代侵权责任的典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章对四种高度危险责任的责任构成及免责事由作了相对具体、合理的规定,但在实施中仍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核设施致害的免责事由、航空器致害责任的范围、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的依据等事项。 相似文献
6.
王珊珊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3)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但对因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却无由可归责。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此责任,本文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构成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7.
陈永进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2(3):33-37
缔约过失责任是否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我国学界颇有争议。笔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责任共同构建了我国民事责任体系。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处于起步时期,其相应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8.
李静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4):65-68
证券发行与交易中 ,发行人对其披露的信息有瑕疵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不容置疑的。但若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中担当了一定角色 ,是否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是肯定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信息披露瑕疵的法定赔偿责任 ,只有证明其无过错时才可免责。同时 ,文章对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瑕疵行为作了界定 ,根据不同行为由中介机构承担不同责任。 相似文献
9.
抛坠物致害责任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抛掷物与坠落物致害是两种不同的侵权责任。抛掷物致害是行为侵权,为一般侵权责任;坠落物致害是物件侵权,为特殊侵权责任。二者不宜合并规定。在抛坠物致害且侵权人不明的情况下,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连坐",无论从责任分配还是损害预防的角度讲均不合理。必须充分衡平权利保护、自由保障和公益维护三者的关系,才能进行合理的权益配置,真正实现立法正义。 相似文献
10.
方帅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5):102-106
专家责任是指专家在执业过程中给委托人(相对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责任的性质上来看,专家责任一般可以划分为专家的契约责任和专家的侵权责任两类。在肯定相对人依契约关系向债务不履行的专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同时,将专家责任的一般性条款规定于侵权责任法,具体类型则由特别法规定,在侵权法体系下全面地保护受侵害人。 相似文献
11.
郑曦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33(1):45-54
信息社会催生出被遗忘权,在刑事司法领域延伸产生了刑事被遗忘权。刑事被遗忘权应受严格限制,研究刑事被遗忘权对应的义务对于理解此种权利有重要意义。刑事被遗忘权对应的义务主体包括刑事诉讼专门机关等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履行相应义务的法定条件为客观、主观和法律特殊保护等方面的原因使得个人数据的使用不合法或不合理。义务类型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其中积极义务以封存和删除为主要内容,消极义务以不采集、不存储、不传递为主要内容。相应义务的履行需遵循特定程序,包括权利主体申请、法院审查与裁判、义务主体履行义务等。为保障义务主体履行对应义务,须设置不履行的违法责任,如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论雇主的侵权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庆兰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20-22
针对《民法通则》对雇主特殊侵权责任的缺失,笔者提出宜在《民法典》起草时关注此问题。为完善立法,文章先对雇主与雇员可能形成的几种损害赔偿关系进行细分,并对通则只将其中一种列为特殊侵权范围提出质疑。指出雇主转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从代理责任向代表责任转变的趋势,过错推定将取代严格的过错责任,而公平责任原则不适用于雇主特殊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3.
王建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4):117-119
在因产品缺陷而事故频发的今天 ,若不强化产品责任的赔偿 ,将无以体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予以切实保护的时代精神。尤其是在成功地加入了WTO后 ,面对国际统一市场 ,一方面 ,强化产品责任精神损害的赔偿 ,可以体现对国内消费者的平等保护 ;另一方面 ,针对国外通行的高额赔偿 ,通过国内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强化 ,也可以促使我国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从而预防出口产品高额赔偿引发的危机。 相似文献
14.
金泽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5):123-128
我国证券市场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特别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证券欺诈案件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因其违法程度不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杨丽娟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3):48-51
公共设施侵权赔偿责任,在我国是按民事侵权行为处理而被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的。通过民法途径解决有其优势,也有不足。本文通过对国家赔偿范围标准的比较,指出随着行政方式转变之需求,对公共设施致损赔偿进行国家赔偿的必要性;同时,对赔偿范围的界定和责任分配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朱利平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2):100-104
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文主要从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意义及依据入手,以案例方式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及构成要件,分析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及赔偿责任,指出了缔约过失责任追究时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银广夏诉讼案实体法分析——《证券法》的虚假信息民事责任制度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彦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105-107
对《证券法》的民事制度增设和完善工作的必要性 ,人们已达成普遍的共识。本文的行文正是基于如此基调之下 ,结合银广夏虚假信息披露案 ;同时从经济学角度 ,进一步分析虚假信息民事制度设立的可行性和效率性 ,作出一套完整、明晰的虚假信息民事制度的设计 (选择 )。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 ,证券市场所存在的法律真空也呈现出来 ,只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法律规制已经明显不足 ,《1·9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志着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初步建立。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 ,还应继续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 ,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侵权行为也加以规制 ,以完善我国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19.
方琳玲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5):80-82
律师专家责任是因律师的过错给委托人或利益相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由律师所属执业机构依法承担,以赔偿损失为主的民事侵权责任。在认定责任时,应以客观标准为原则,同时视具体情况辅之以主观标准,以增强灵活性,更适应复杂多样的民事活动。 相似文献
20.
旅游是一种具有精神产品性质的消费活动,旅游者以追求精神享受为目的,在旅游合同立法中规定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支持旅游者在旅游合同纠纷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对消费者法益周全保护的要求,也符合民法原理和宗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