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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我国当前环境公益诉讼可分为环境诉讼和环境侵权诉讼两类,环境诉讼可仿照刑事司法中的模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同时在诉讼程序完整性的构建和监督体系完善的方面予以重视,以保证环境公益诉讼的有效性。环境侵权诉讼可由环保部门、团体和个人来行使诉权,依有关法律规定行使。  相似文献   

2.
现代社会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侵害环境公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环境公益诉讼是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维护社会公益的重要途径,而在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中却没有确立这一制度,很多环境损害问题无法得到法律救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呼声越来越高,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证明责任分配主要解决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如何裁判的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设计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合理分配证明责任。我国已有关于环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并不具直接扩大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能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被告双方都有各自证明责任的范围,因果关系推定体现了立法者保护弱者的价值追求,与之相关的证明责任倒置理论需要澄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填补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法律文本缺失之不足,其中的多个法律条款有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但相较《征求意见稿》而言,其对个别条款的处理存在明显不当,是一种倒退,必须予以正视。  相似文献   

4.
2014年4月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了新的限制性规定。该规定虽然可以防止滥诉行为的发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此背景下,可以尝试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非规范性的限制,通过完善传统的私益诉讼等其他救济方式,间接限制公益诉讼的适用。这样不仅不会影响环境公益诉讼的适用,而且有利于完善其他的维权方式,进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制度生成视角下推进环境侵权法律救济机制建设应该坚持保守的态度,选择渐进的思路。司法层面应选择环境公益诉讼作为适当的救济途径,结合能动司法理念、尝试性司法实践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层面应谨慎选择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并从类型化角度选定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和举证责任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6.
公法管制之违反如何引起民法上之侵权责任?"保护他人的法律"最具探讨价值。虽然我国《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并未规定此种侵权类型,但"保护他人的法律"仍有助于确定侵权法保护客体、控制公法的私法介入,并为已有司法实践提供理论储备和本土化路径。公私法相互支援背景下的"保护他人的法律"工具化,为公法作为"保护他人的法律"介入侵权责任认定提供了思路,即公法作为确定侵权法保护的"利益"之依据和过错认定之依据。  相似文献   

7.
起诉标准是打开司法救济大门的钥匙,美国一直以来奉行宽松的"通知起诉"标准,2007年以来,为了应对激增的大规模侵权引发的集团诉讼,美国通过判例颠覆了起诉标准的基本法理,确立了"合理性起诉标准"。该起诉标准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应用并没有实现其设置的初衷,美国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同时,出现了环境公益诉讼起诉标准上的回归与重塑。讨论国外环境公益诉讼起诉标准的发展,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设置科学的起诉条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生态破坏行为作为《环境保护法》新增的约束对象,旨在预防不当的开发利用行为对生态的破坏,减少破坏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而生态破坏造成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环境保护法》指向了《侵权责任法》,但并未指明具体的章节条款,《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环境侵权的内容仅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及归责原则。环境保护法对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认定都寄希望于侵权法,但是直接导致生态破坏的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不清的问题产生。对此,依据现有的法律及其立法目的分析生态破坏的适用归责原则,通过对生态破坏的特性、受害人求偿的高效性、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分析,综合对比无过错责任原则及过错原则的适用条件来看,应当将其纳入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9.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虽然2014年4月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最终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将诉权赋予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但对诉权的内容未作任何规定,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公益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司法实践推进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完善环境公益诉讼规则,确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并对相关概念作出界定。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证据规定》关于医疗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重新确立了医疗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但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与复杂化直接决定医疗侵权诉讼之证明责任分配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举证及法官事实认定之困难。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确立医疗侵权诉讼之具体举证责任,在适时运用"推定"减轻患者证明负担的同时,课以医方反证提出责任及反证义务违反之惩罚,是灵活解决和调整患者与医方证明困难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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