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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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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陪审制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实现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步入现代社会之后,陪审制的价值主要包括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监督等方面。但现实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行状况与其确立之初的价值意涵存在紧张关系,为此,有必要结合河南“人民陪审团”改革试点的实践,从人民陪审制模式的选择、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陪审员与法官的分工与制衡机制以及陪审员的责任和保障制度等方面,对我国人民陪审制作全方位的检视。  相似文献   

2.
陪审制的存废问题曾引起人们广泛的争论。本文从陪审制的理性论开击。认为陪审制的存在有深厚的理念作支撑;民主政治的盾牌,权力制衡的阀门,诉讼公正的试金石-因而它是理性的。理性的陪审制决定了它不可随随便便被拈来抛去,而应当予以保留并完善。  相似文献   

3.
当陪审制以其"伟大的"民主的象征征服了渴望民主的世界人民的时候,各国纷纷效仿,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形成了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我国70年来不断努力想保留这张美丽的民主外衣,但结局是令人尴尬的,陪审制在中国到底何去何从?  相似文献   

4.
法律制度的历史从本质上讲是一部变迁史.在近代社会,陪审制度作为公民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民主形式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曾受到了众多国家的青睐.然而,在当前世界范围内陪审制却呈衰微之势,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该项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也产生诸多的争议.在当代以追求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制度改革浪潮中,陪审制的改革以及它在维护司法公正与民主方面的固有价值又被社会重新唤起,理论界对其复兴的呼声  相似文献   

5.
人民陪审制是司法民主的体现,也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本文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人民陪审制的构想,从而论证了完善人民陪审制对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大陪审制合议庭制度(以下简称大陪审制)是我国人民陪审制改革的一项新举措,究其实质是在现有人民陪审制基础上的一种革新。基于试点法院试行的大陪审制为研究对象,立足于试点办法和试点法院的大陪审制探索对其进行总结和概括,从而分析大陪审制的现实依据。大陪审制在试行中尚存在诸多的问题,应当逐步对其进行完善,以实现陪审制度保障司法民主,推动司法公正的功能,改变我国当前陪审员在参审案件中"陪而不审"的尴尬局面。  相似文献   

7.
历史久远并延续演化至今的陪审制一直发挥着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权能。由于司法民主的精神要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被赋予语境内涵,从而陪审制也应当根据司法民主的时代精神而进行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因国度之别和条件差异,作为保障司法民主的陪审制度设计也应因地制宜。当下中国的陪审制应予以保留,但应在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方式、陪审员遴选规则及其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制在我国是舶来品,其建立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人民参与国家政权的管理和司法民主;一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实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目的。我国目前人民陪审制的实际运行与以上两个理念冲突,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制的功能。在审判方式改革日益深入的当今时代,英美国家的陪审制对人民陪审制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此,我们主张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在立足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基础上,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混合式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9.
陪审制度自清末移植到我国后,历经沉浮.在司法独立和司法民主等方面发挥了其基本功能,实现一种混合的正义,但是在许多方面也体现出许多不足.在审判方式日益改革的今天,我国应当借鉴英美陪审制的合理因素,建立"二元化"的新型陪审制.  相似文献   

10.
人民陪审制有积极的一面:如有利于吸收普通民众参与司法过程,体现司法民主,有利于保护人权,有利于激活法官的审案热情等;人民陪审制也有消极的一面:如使诉讼复杂化,增加了诉讼费用等。通过分析对比,我们才会在对待人民陪审制的存废问题上更富理性。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仍然以“1加2”为基本模式,未能在增进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达到预期目的。回顾世界范围内陪审制改革的历史路径可以发现,在我国现行诉讼体制下,建立新型人民陪审制,大幅度增加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数量,从而提高其独立性和影响力是解决“陪而不审”症结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12.
陪审制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发端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现代陪审制在英国产生之后,迅速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影响.尤其是对英美法系的影响较大.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法制状况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净化法制环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功能定位是在司法领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和实现司法民主,公民有序、有效地参与司法是司法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司法民主的必由之路,陪审制的制度设计应体现“平民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参审制,陪审员和法官在审判权上无分工,都具有事实认定权和法律适用权。由于陪审员缺少法律知识和专业训练,难以实现有效参审,不能消除“陪而不审”的痼疾。为发挥陪审员参审实质作用,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着力提升陪审员法律素质,在选任上“精英化”,都使得陪审员“法官化”,偏离了司法民主的方向。人民陪审员法体现了陪审员“平民化”的倾向,有利于实现司法民主,但也存在适用范围过大、事实和法律区分不明等问题,应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4.
陪审制度是一项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案件审判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审判机关都曾实行或仍然实行陪审制。近些年来,陪审制度重新成为我国立法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关注的热点。陪审制度是不是在走“下坡路”,在我国能不能得到发展和完善?学者众说纷纭。本文试从陪审制的特征、作用、功能和价值,我国陪审制立法状况等方面作些粗浅的探讨,并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陪审制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5.
我国陪审制度的现状是立法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在实践中呈现出一种可有可无,名存实亡的状态。作为一种司法审判制度,其成为当今司法改革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试图追根溯源,找出陪审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从陪审制背后所体现的政治民主观、法律文化背景、其价值功能的实效及法的形式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和思考,认为我国不具备陪审制产生和发展的土壤,建议取消该制度。  相似文献   

16.
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人民政协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中之“专”,要着力在精于协商上彰显特色优势;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主体,是“主”中之“特”,要着力在建好协商民主平台上彰显特色优势;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权”中之“利”,要着力在实现民主权利上彰显特色优势。  相似文献   

17.
关于人民陪审制度难以执行根源的探讨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关于人民陪审制度难以执行根源的探讨刘艺工*李拥军一、陪审制度概论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制度。它旨在利用没有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的普通民众参与案件审理,扩大司法民主,监督审判机关正确实施法律。从世界范围看陪审制...  相似文献   

18.
陪审制是纠纷解决中法制冲突的产物 ,当代正当程序观念强化了它的存在价值。陪审制不但具有高度的庭审技术的一面 ,而且具有弥补实体法之不足等功能。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司法体制而言 ,有必要在陪审员的选任等方面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有偏离制度设立初衷之嫌:人民陪审员资格设定过高,陪审员的遴选行政化,陪审制的适用范围不清,当事人缺乏对程序的选择权等,造成实际运作中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陪审制形同虚设。因此,有必要降低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标准,完善个案陪审员的产生机制,加强陪审员在审判中的地位,使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 ,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党的政治报告和党章中第一次写进“政治文明”概念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之一 ,这是顺应历史潮流和时代要求 ,向执政党发出的庄严号令 ,是对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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