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贯彻新的《信访条例》大力促进社会和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 ,将于 2 0 0 5年 5月 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 ,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促进依法行政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将发挥重要作用。一、修改《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一 )为什么要修改现行《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作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和决定。为了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相似文献   

2.
根据近年来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务院颁布了新的《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信访权利论将官方的确认、德国宪法理论、宪法条文的推断、《信访条例》的颁布、"信访洪峰"的存在作为信访权成立的立论依据。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信访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未确认"信访权";由于信访的主体是"人民"而非"公民",它并不能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公民权利;由宪法条文推断出的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实现民主权利",而非"信访权";《信访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信访权成立的法律依据;作为结果的"信访洪峰"不能成为作为原因的信访制度权利化的依据。所以,信访权利论的立论依据是不成立的,因而其关于信访权权属性质的主张也是不成立的。信访权利论还面临着信访权客体无法确定、无法处理与相邻权利的关系、不能救济的理论困境和谋利型上访所带来的实践困境。因此,信访并非一种权利,而只是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4.
信访权利论将官方的确认、德国宪法理论、宪法条文的推断、《信访条例》的颁布、"信访洪峰"的存在作为信访权成立的立论依据。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信访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未确认"信访权";由于信访的主体是"人民"而非"公民",它并不能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公民权利;由宪法条文推断出的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实现民主权利",而非"信访权";《信访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信访权成立的法律依据;作为结果的"信访洪峰"不能成为作为原因的信访制度权利化的依据。所以,信访权利论的立论依据是不成立的,因而其关于信访权权属性质的主张也是不成立的。信访权利论还面临着信访权客体无法确定、无法处理与相邻权利的关系、不能救济的理论困境和谋利型上访所带来的实践困境。因此,信访并非一种权利,而只是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5.
信访工作是各级党政部门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尤其是要认真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开展好基层信访工作,始终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解决好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6.
我国《信访条例》赋予行政信访政治参与、权利救济和怨情排解功能,而行政信访在实践中承担各种各样功能,其中主要功能是维持社会稳定,信访实践偏离了《信访条例》对行政信访的功能定位。政治参与应是行政信访的主要功能,次要功能是权利救济,监督行政与解决纠纷是信访的间接功能。我国应当根据行政信访的功能定位设置信访机构,将信访机构统一设置在人民代表大会内不符合我国国情,政府内部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信访机构是恰当的选择。应赋予信访机构主体资格,信访人可以针对信访机构不予答复的信访事项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7.
新《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待信访的机关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信访事项主要是与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权相关的事项。因此。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当前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刑事案件占有相当比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刑事案件,有助于在全社会普遍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8.
信访问题与处置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积压的各种矛盾,集中体现为信访活动.信访事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危及了社会的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顺利构建.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创新地确定了信访处置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初步构建了信访处置的治本之路.但一部行政法规的作用毕竟有限,要解决信访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需要下大力气逾越的障碍.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群众信访数量的不断增多,使信访工作和信访部门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要贯彻实施新的《信访条例》,做好当前信访稳定工作,必须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信访工作与信访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正经历着信访高峰的挑战,新《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实施以来,尽管中央高度重视,成效显著,但信访形势依然严峻。信访现象是社会各类矛盾交织的反映,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对构建和谐社会将构成不利.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信访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必须设立信访机构,受理与其职权相对应的信访事项.信访机构是行政机构,其工作做得怎样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为此,本刊约请有关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就信访工作责任制度的有关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引起各方重视.  相似文献   

11.
信访制度是一项中国特有的针对诉愿权实现的制度设计。新中国成立后,此制度本身存在有很深厚的理论内涵,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新时代它在密切联系党群关系、发扬人民民主正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上等仍将发挥其重要的理论深意。着力于隐患排查工作的实践探索,着力于初信初访事项的化解工作,着力于“四重”信访矛盾的化解攻坚工作,着力于法治信访暨“三到位一处理”的推进工作,着力于网上信访宣传应用工作;着力于工作机制的规范细化工作,是新时代合肥市基层信访工作的经验做法。但也存在实践困境,为此进一步健全诉访分离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主体制度,完善信访考核评估机制,强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建立信访的信用惩戒制度,加快建立信访工作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多管齐下、广纳社会力量综合施策等,应成合肥市基层信访工作困境的破解之举。  相似文献   

12.
信访制度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其所承载的公民政治参与、意见表达与权利救济功能不能截然分开,中央和省(市)级信访工作应以公民意见表达为中心,基层信访工作应以纠纷解决(公民权利救济)为中心。信访制度纠纷解决功能的实现机制而非这一功能本身,是造成目前信访困境的根本原因;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化解目前的信访困境,对信访制度纠纷解决功能的实现机制进行法治化改造或许是改良信访制度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13.
信访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也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人们的利益关系也随之发生调整和变化,信访问题也日趋复杂.改革现行的信访制度,推进"依法治访"进程,让政府律师参与信访,确保民意上达畅通,实现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挥政府律师的作用,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法治化进程中的信访制度改革路径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公民政治参与和民意表达的制度,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发挥了沟通国家与公民相互关系的桥梁与纽带的重要作用。信访制度在众多的矛盾和过多的期望面前,显现出对问题解决的不尽如人意,信访制度的改革显然已经成为目前国家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我国的信访制度改革可遵循如下方案:转变信访职能;整合信访资源;积极推进司法独立,将司法救济作为权利救济的最终手段。  相似文献   

15.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与福建警察学院合作,运用临床心理学技术处理信访疑难案件,在化解刑满释放人员"过激"闹访行为和有效稳控刑事案件伤残人对已决案件的反复缠访方面取得成功,为化解信访矛盾开辟了新途径。从临床心理学层面分析,造成积案难以化解的上访人员心理因素主要有:为宣泄负性情绪、为博取同情和重视、为谋取其他利益(包括不当利益)、迷信"上访解决问题"、坚信"受迫害"(精神病因素)。在信访工作中,引入临床心理学技术处理老信访户的疑难积案,可为化解信访矛盾指明疏导重点和工作方向,使信访化解工作更具针对性;同时有益于信访者的心理健康,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和巩固发展。其作用和做法主要表现为:促进认知调节、提供心理支持、引导情绪宣泄。  相似文献   

16.
涉讼信访概念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在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但实务部门乃至理论界至今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严格的法律界定并做出正式的解释。介于涉讼信访实践和研究中出现的术语混乱,以比较的视角对信访研究中出现的相关概念进行分析,找出各概念彼此间的独立性特征,厘清各概念之间的关系,界定涉讼信访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并在此基础上探析涉讼信访概念的法律性价值,以期为涉诉信访的实践运作和理论研究提供现实依据和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7.
在法制建设进程中,涉法信访成为法治进程的强大阻滞力量,要实现法治就必须解决涉法信访的困境问题.而对信访制度的改革应与整个社会体制改革联系起来,采取渐进方式实现以法治为内容的信访制度改革,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应当是中国信访走出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我们应深化信访体制改革,完善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从而为民主法制建设的畅通提供必要的积极条件.  相似文献   

18.
涉法涉诉信访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权利行为,之所以"问题化",甚至冲击司法机关的权威,确有其深层次的文化原因,包括政法文化传统对形式理性的排斥、民间法文化的深刻影响、实用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等等。探析这些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之策,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19.
信访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意表达和反馈机制,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是人们参政议政的特殊渠道。信访受理人的工作效率高低,决定着整个信访制度的正常运转。本文对信访受理人这一群体进行分析,提出信访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解决方案,促进信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情况时有发生,信访人及近亲属缠访、闹访情况比较严重.依法妥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诉访分离是关键.诉访分离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政法机关唯有理性改革、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正确面对,才能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司法改革的需要,才能引导好、处理好、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