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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保险费是保险人的收入来源 ,支付保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等无对此作出了不少规定 ,但在立法及现实操作中还存在不少疑点。一、保险费支付的性质界定《保险费》第 13条规定 :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发生于保险合同成立后。显然保费的支付不是合同成立要件 ,但有人认为保费的支付是保险合同生效要件 ,保费支付时保险合同才发生效力。在我国《合同法》制定以前 ,我国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费》亦仅仅规定保险合同成立 ,而未规定生效。那么 ,保费的支付是合同的…  相似文献   

2.
查明事实真相,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不可缺少的根据。保险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诉讼证据与一般诉讼证据不同,因此,人民法院对保险诉讼证据的审查判断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对保险合同的审查判断我国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根据《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五条“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投保单,经与保险方商定交付保险费办法,并  相似文献   

3.
实践合同是传统民法理论中与诺成合同相对应而划分出来的又一合同类型。其划分的法律意义已为法学界普遍认同。但由于各国立法对何种合同属诺成合同,何种合同属实践合同的划分有所不同,理论中对实践合同又缺乏统一性阐述,以致人们对实践合同的认识产生混乱,进而出现  相似文献   

4.
再保险合同性质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再保险合同是相对于原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合同分类,本文立足再保险合同的性质界定,并予以简要评说,结合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的关系,论述了再保险合同的独立性特点.对再保险合同自法律视角进行了分析探索,以期对再保险合同理论探讨贡献一二.  相似文献   

5.
保险经纪合同的法律性质:双方法律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设定的合同、非计划合同、非格式合同、非要式合同和无名合同。保险经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保险经纪合同关系与狭义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保险居间合同关系存在着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复杂情形;保险经纪合同主体的特殊性;保险经纪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分为居间性保险经纪合同和代理性保险经纪合同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6.
保险经纪合同的法律性质:双方法律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设定的合同、非计划合同、非格式合同、非要式合同和无名合同。保险经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保险经纪合同关系与狭义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保险居间合同关系存在着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复杂情形;保险经纪合同主体的特殊性;保险经纪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分为居间性保险经纪合同和代理性保险经纪合同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7.
首先 ,《合同法》的颁布并未平息赠与合同究为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的争论。笔者认为 ,《合同法》第 186条第 1款所指的赠与仅有诺成合同之名 ,却有实践合同之实。与其如此 ,不如直接将其规定为实践合同。这样较符中国的国情 ,而有利于重合同守信用的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该条第 2款所指的赠与显然具有诺成合同之特征。其次 ,该法第 189条关于赠与人损害赔偿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待明确。最后 ,受赠人是否应有行为能力之限制 ,则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是保险理论研究和保险经营的重要载体,我国民法、合同法对保险合同都有规定。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保险合同的法理属性效力及其有效履行过程中的若干法律关系等问题,对于深化保险理论研究、促进保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网络购物发展迅速,各种网购纠纷随之而来。各方对网购"错价门"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争论不断。本文从网购合同的成立要件、电子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合同撤销权的适用等方面分析网购"错价门"事件的各方责任承担。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结合意思表示的相关理论与台湾地区的司法实务观点对这个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0.
被保险人同意与保险合同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利益概念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功能,两者不能统一适用.即使立法者在通过立法将其概念统一规定在保险合同法总则部分,以求在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中贯彻保险利益概念的适用,而在法律的实际适用中亦须对财产保险利益与人身保险利益作不同的解释.我国现行保险法对被保险人同意的相关规则存在缺失,须考虑被保险人同意的具体行使类型与保险合同效力的关系,并根据保险合同利益配置准则来缓和对合同效力的否定.  相似文献   

11.
保证保险合同性质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出现大量的保证保险合同 ,而我国《保险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学术界和司法界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 ,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处理保证保险纠纷时的混乱局面。笔者将保证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相比较进行分析并抛砖引玉 ,以期能够正确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2.
现代社会中,财产流转十分频繁。财产保险作为流转安全之保障,如果不能随财产及时流转,就会产生很多问题。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故其不仅应符合一般合同的要求,还应受到保险法中特殊规则的约束,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标的转让是否能引起保险合同的当然转让,各国及地区保险法中主要有"属人主义"、"从物主义"以及"折中主义"三种立法例。我国新《保险法》兼顾了"属人主义"与"从物主义",能较好地平衡保险人和受让人的利益,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3.
保险标的转让与保险合同效力的维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标的转让时保险合同应随之发生转让,合同效力延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履行通知义务。除非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禁止转让,或者转让将导致保险标的风险显著增加或对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权利产生明显不利时,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4.
美国法院在处理保险竞合条款适用冲突时做法并不一致。大多数州的法院从合同解释出发,探求各保险人的真意,以此确定各保险人的赔偿顺序和方式。而少数州的法院却另辟蹊径,以兰波-韦斯顿规则为代表,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正。该规则认为如保险竞合条款之间互相排斥,则各保险竞合条款均不发生效力,各保险人应以自己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的比例分摊损失。该规则已被一些法院所采纳并有扩张趋势。  相似文献   

15.
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的一项重要义务 ,在性质上属于先合同义务 ,其立法基础应从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去认识。告知义务人不仅包括投保人 ,还应包括投保人的代理人和被保险人。我国对告知义务的内容采用询问回答主义 ,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 ;告知义务的履行期为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至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时间内 ,行为人违反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  相似文献   

16.
团体保险是指以一份保单为多数团体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为人身保险的一种承保方法或营销模式。论文从团体保险争议的诉讼处理着手,对团体保险的特点和相关当事人的地位作了探析,认为,团体保险的投保人依合同可代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直接向保险人提起索赔(给付)诉讼;为便于程序的进行和权利的维护,可允许被保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基于保险组织的自身特性和维护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宜直接将保险总公司列为合同纠纷的被告。论文最后对团体养老保险合同的解除作了讨论,认为合同解除后,相关的权益(或保单的现金价值),应完全归属于被保险人。  相似文献   

17.
受益人是保险制度中的重要概念,且仅适用于人身保险中。受益人虽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故其本质是"利益第三人合同"制度中的"第三人"。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变更且被保险人享有"同意权"的制度设计,既可有效防控道德风险,又可减少对受益人主体的不当限制。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被称为受益权,对于行使该权利(如转让、抛弃、丧失、实现)所涉及的法律的适用,要注意探求当事人真意并考量保险制度保障机能的法理,以期获得妥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18.
在长期的保险实践中,保险业界逐渐形成了一些规范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常见的有不可抗辩条款、年龄误告条款、自杀免责条款、战争免责条款、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转让条款。这些条款衡平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利益,促进了寿险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寿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19.
近二三十年来,英国有关保险合同成立后诚信义务的法律获得了较多关注和重大发展。本文借鉴有关成果,结合我国合同法、保险法和海商法,对保险合同后诚信义务的主要方面作了分析,希望对我国保险法律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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