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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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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基于违反该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以致合同为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利弊的平衡点。从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主观状态的突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及调控方式等五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2.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但对因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却无由可归责。新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此责任。本文试从缔约过失责任的实践意义、构成要件、承担方式等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 一、缔约过失责任概念及实践意义 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之为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所应负的义务,使另一方当事人受到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前  相似文献   

3.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因此 ,违约责任制度保护的是当事人因合同所产生的利益。但是 ,如果合同还没有成立 ,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过错使另一方蒙受损失的 ,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并使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 ,则是违约责任未能解决的难题 ,传统民法理论重视违约责任而忽视缔约过失责任 ,有时甚至混淆了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这对保护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信赖利益是非常不利的。一 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4.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由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并被誉为法学上的重要发现,对各国的立法和判例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先合同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首要构成要件,对契约生效前契约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界定,以及对正确掌握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时间段、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但对因当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却无由可归责。新颁布的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此责任,本文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构成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建立 ,完善了债法体系 ,对传统的无合同无责任观念形成了强大冲击。在实践中研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即从其构成要件入手 ,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7.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双方当事人缔约阶段,这个阶段以合同成立为界.缔约过失责任既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前,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也有其生存的空间.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因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往往被视为是一种过错责任,然而无论是学者的著述还是现行的立法都显示了缔约过失责任已经突破了过错责任的范畴,活跃在某些无过错责任领域.缔约过失责任中是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并不包括完全性利益,完全性利益应由侵权行为法所调整.  相似文献   

8.
高玉琴 《工会论坛》2007,13(2):143-144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虽说已经不算陌生,但是它的请求权基础却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是基于侵权行为;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法律行为;也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本文认为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上述三种观点都欠妥当,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乃是基于当事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相似文献   

9.
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都是继受德国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我国大陆由于立法进程晚于台湾地区,得以未经过判例的发展而直接引入缔约过失责任的概括性规定,从而避免了不能全面保护缔约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流弊。我国大陆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仍然存在缺陷,可以借鉴德国的做法将其置于合同法之中加以规定,或者借助我国侵权行为法立法之机,将缔约过失责任所担负的功能纳入侵权行为法的规范调整之中。  相似文献   

10.
回顾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发展的历史,判例、学说在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发展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着眼于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缔约过失责任可被区分为两种基本的类型。从我国的法律适用看,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必将进一步扩大,法律规定上也会更加明确。  相似文献   

11.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是违反先合同义务而应承当的责任。本文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合同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新合同法对合同责任做了较大的改进性规定.合同责任的内容应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责任、违约责任和后契约责任.合同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方面的结合.  相似文献   

13.
缔约之际,因一方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保密等先契约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缔约过失责任。文中还对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虽成立、生效时缔约过失责任等具体形态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14.
中国合同责任研究(下)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篇:各种合同责任的界限及基本含义一、缔约过失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缔约过失责任,按其原本意义,是叫做“契约缔结之际的过失”,1也称之为先契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中的损害赔偿责任。概括地说,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合同不能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对相信该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为基于此项信赖而生的损害,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在传统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中,合同责任只是单独规定和研究违约责任,对于契约无效或者不成立,似乎无由归责;只保护契约阶段,而不保护先契约阶段…  相似文献   

15.
诚实信用原则是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理论依据,因为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2)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制度;(3)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必然需要.  相似文献   

16.
合同责任除违约责任外 ,还应当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责任、后合同责任及预期违约责任等。本文通过对合同责任的界定、合同责任扩大化的法制史及比较去考察合同责任扩大化在我国《合同法》中的表现 ,揭示合同责任扩大化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 ,以期能对我国《合同法》的发展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界定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阶段,我国不少学者认为缔约过失责任仅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信赖利益,《合同法》的规定及学者们的理解都忽略了缔约过失责任在时代变迁中的新发展。缔约过失责任既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无效阶段.也适用于合同有效成立的阶段,其赔偿范围既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包括固有利益的损失。  相似文献   

18.
试析《合同法》中合同义务的扩张及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民法理论、民事立法实践中对合同义务和合同责任的规定过于狭窄 ,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也不利于提高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新《合同法》中对合同的义务进行了拓展 ,表现为先合同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和保守商业秘密 )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性上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现代债权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是针对违反先合同义务而设置的。我国立法界和学理界已经建立了初步的缔约过失责任体系,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主要对如何确定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机会利益损失,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能否按约定请求违约金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本文通过探究缔约过失责任若干核心要素来解析其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析其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应定义为: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自己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应该成为一类独立的民事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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