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1 毫秒
1.
涉诉信访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诉信访错综复杂,其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在信访制度仍存在宪政意义上的合理性和现实需要性、现行信访体制没有重大转变、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欠缺规范的现状下,显然更应该关注如何积极处置和应对涉诉信访,而不是对此予以消极排斥。在立足现行政治体制的前提下,应当对涉诉信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将信访问题纳入到法律程序之中,更多地体现出法律的权威,而不是运用行政化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2.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接踵而至,群众维权方式趋于多元化,涉诉信访问题备受关注并成为我国司法与行政的一大顽疾,信访机构设立繁杂、权责不明,行政机关越位严重影响司法独立,过激手段上访缠访,以及解决机制的非终局化,都说明了我国涉诉信访现状面临着严峻的困境,涉诉信访法制化刻不容缓。涉诉信访法制化有赖于司法独立程度和社会公平正义。明确信访专门机关极其权责,深入司法诉讼审判制度改革,重视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在法律框架内建立合理畅通的信访渠道,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促进纠纷解决社会和谐,树立司法权威,增加社会公平正义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3.
司法公信不彰、权威未立是转型社会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如何善用涉诉信访制度的民意表达和司法监督功能,同时有效防控非正常涉诉信访、维护司法权威,成为实践中各级法院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入手,通过分析基层法院涉诉信访的现状与特点,结合目前国内实施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探讨涉诉信访终结制度的作为纠纷导出机制的价值利弊和运行空间。  相似文献   

4.
王东  田晏 《行政与法》2010,(10):20-23
涉诉信访在当前的"勃兴"有着深刻的制度背景与功能支撑,但涉诉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现代司法制度之间存在一种特殊关系,这种特殊关系导致涉诉信访的实践陷入困境,并影响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因此,应以司法主体性理念为基础,通过将公民信访权进行法律定型,围绕公民信访权重建涉诉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央政法委制定的政法[2005]9号文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二条规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本文则以法院涉法涉诉信访现状为立足点,对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提出一些想法,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6.
纵观学界的研究现状,对信访权威和司法权威关系的研究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实际上囊括了信访制度的各主要方面,比如,信访的性质、信访的功能、信访的文化、信访的程序、涉法涉诉类信访、信访的权威等等。但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缺乏实证的研究;第二,缺乏系统的研究;第三,混淆涉法信访与涉诉信访的外延,常常用涉法信访将二者替代之;第四,没有对“信访权威是否阻碍司法权威”这一论断的前提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8.
王中伟 《法制与社会》2013,(10):148+163
在法治不彰,司法没有终极效力之时,信访救济的存在无疑具有一定的制度合理性。目前信访救济是我国处于由"政"治型国家向"法"治型国家转变的过程中的特定时期的产物。引发涉诉信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家政策体制的问题,也有信访人的、司法人员、历史、时代的因素,但信访暴露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弊端,促使我们积极的解决问题。虽然涉诉信访给我们带来了这样那样的不良影响,但任何一个事物都是辩证的,它对于促进我们国家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同时它是历史的产物,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发展,立法的完善,司法人员素质的提高,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涉诉信访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相似文献   

9.
刘学智 《山东审判》2008,24(1):54-58
涉诉信访是与具体诉讼案件有着某种联系的信访形式,可分为司法涉诉信访、司法外涉诉信访和假想涉诉信访三类,其成因可以从不同视角得出不同结论.司法解决涉诉信访纠纷应构建符合当下法治状况的解决机制,具体包括法官职业化保障机制,三审终审机制,司法终结机制;司法依据完善机制,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综合治理机制,推进完政治理机制;听证消弭机制,博弈分析机制和救济适当机制.  相似文献   

10.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希图将信访事项导入司法途径来解决,强调司法机关在涉法涉诉信访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和司法终局的功能,其总体思路符合法治精神,但由于总体思路对多中心治理理念关注不够,导致实践中面临困境。司法机关应当主动吸纳其他治理主体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加强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才能真正达致终结涉诉涉诉信访事项的目标。  相似文献   

11.
信访体制在中国宪法框架中的合理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童之伟 《现代法学》2011,33(1):3-17
在我国宪法框架下,信访属于辅助政制的范畴,在历史上它是我国核心政制效能严重不足时应运而生的代偿性体制。因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信访体制一度在我国宪法框架中居于主导地位,后随着核心政制效能的逐渐恢复,其正义推进功能有所收缩。当信访体制发挥对核心政制的补充效用时,两者会相得益彰,若处置不当则难免造成两者间发生"零和博弈"。过度强调信访体制的作用,试图让它承担明显属于核心政制的功能,从中长期的观点看可能失大于得。我国宪法框架现在和未来的走向,应该是核心政制和辅助政制依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各自回归其本位。从根本上说,消解信访困扰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改革提升核心政制的正义推进效能。有必要改革现行信访处置机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消除信访体制运行造成核心政制地位、权威和效能减损的现象和倾向。  相似文献   

12.
王志民 《政法学刊》2010,27(2):19-24
我国的信访活动历史悠久,但作为一项正式的政治制度却是近几十年的事。目前,信访工作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热议。因此,必须切实纠正现行信访制度的弊端和缺陷,加强信访工作的法制建设,把信访工作引入真正的法治化轨道。  相似文献   

13.
任瑞兴 《北方法学》2009,3(4):71-75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我国当前治国理念之表达,也是促使法学界重新审视法治的中国路径之契机。而涉诉信访就是我们在探究法治的中国路径时所必须正视的一个典型问题。它是我国一段时期以来诉权与司法权之间的扭曲关系、重实体正义而轻程序正义的制度设计、诉讼审判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纠缠不清之状况的反映和产物。应借助和谐社会的理念.对涉诉信访这一中国的特有制度予以创造性的转化,将其整合为我国法治进程中更为积极和谐的因素,促使诉权与司法权形成良性互动,诉讼审判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得益彰,彼此促进,把强调实体正义与追求程序正义有机地统合协调起来。  相似文献   

14.
信访是一种低效率的和具有人治性质的救济方式,但农民却对此乐此不疲,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司法是一种昂贵和复杂的救济机制,由于我国法律援助的供给严重不足和分配不平衡,这使很多贫困农民无法获得公平的司法救济,从而踏上上访之路。在建设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国家一定要重视法律援助工作。  相似文献   

15.
周辉斌  邓叶芬 《时代法学》2004,2(4):104-110
信用证的法律冲突十分普遍 ,而世界各国除了美国之外没有国家立法对信用证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国司法实践表明 ,信用证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所做的自由选择通常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 ,如果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没有选择时 ,各国法院一般是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 ,适用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至于何为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各国法院在不同的案件中基于不同的考虑往往有着不同的看法 ,从已有的案例看 ,适用最多的是开证行所在地的法律和付款行所在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6.
涉法信访的价值、成因及改革设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涉法信访的存在,表明司法的效益不高、权威不强,体现了法制现代化中司法对本土法律文化的背离。文章从实证、法理的双重视角出发,对涉法信访的现实成因及社会背景作了分析,认为涉法信访的消解应从现实出发,采取修改《信访条例》、改革再审制度、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办法。  相似文献   

17.
余嘉强  邹双卫 《政法学刊》2007,24(1):109-113
高校学生信访问题不容忽视,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和谐。高校法律地位的模糊性与我国教育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缺失是造成学生选择信访的原因,应该将高校的法律地位界定为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权的公法人,在高校教育管理制度中引入正当程序理论,把高校管理行为纳入司法视野,实现高校与学生权利义务的平衡,从而构建和谐有序的高校校园。  相似文献   

18.
涉诉信访在当下中国俨然已经成为关涉政治大局、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被广泛地视为一种严峻的社会危机而予以问题化,并因此成为全社会的攻关对象。但是,直观地将涉诉信访问题看作主要是司法部门自身问题产物的观点是不周延的,也不利于寻求有效的对策以应对之。对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应采取系统论的分析进路,在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机构系统化处理社会纠纷流程的实证分析中去发现涉诉信访问题的真相:信访问题不过是弱势群体民生困境的制度性反射。因此,应以制度创新和综合治理应对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19.
马建红 《法学论坛》2005,20(4):112-118
本文选取古代中国人的亲属、丧服制度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分析了人们的守法意识,与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民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今天的法治建设中,我们在移植西方发达国家法律条文和制度的同时,还要考虑这些制度背后的民情与文化背景。忽视这一点,将会影响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相似文献   

20.
信访工作中既要防止消极的拒民思维,又要防止过度的迁就思维,因为二者均为“人治”的思维方式。本文认为,信访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指:政府要从消极被动的守法者转变为积极主动的用法者;对于信访者的诉求要坚持法律的底线:政府要有作为诉讼主体进行依法维权的思维。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条件是:领导重视、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信访干部职业化。此外。政府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还应处理好与治理思维的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