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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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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行政审判中,司法建议应当严格明确以行政行为存续力为效力范围,禁止法院直接以司法建议方式对进入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具体指导,在处理与行政判决的关系上,应当坚持行政判决的最终既判力。未来司法建议制度必须从文书制作、反馈机制、法律责任、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规范。  相似文献   

2.
本文将行政立法界定为行政行为作为立论的基础,从理论与制度分析行政立法行为过度职权化,并且立法程序缺乏民意反馈机制,因此对行政立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朱静  李红 《行政与法》2003,(7):29-30
非立法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对非立法抽象行政行为实行司法审查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题中之意。作者在考察国外相关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关于我国司法审查制度改革与完善的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采用封闭性正面列举的立法模式,仅规定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等五种情形为行政行为撤销的要件,致使有些违法形态难以归入其中,给司法实践和后续立法造成了困难。行政行为的撤销要件是对司法审查的指引而非制约,其构成应建立在对法律规范的分类基础上,并采用开放的立法结构。建议将来修订行政诉讼法或制定行政程序法时,增列“没有法律依据的”、“决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和“其他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三种情形为撤销的要件,以解决实践中的解释困惑,并增强这一制度的社会适应力。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行政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重点围绕涉诉行政行为在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实施及司法应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从新《行政诉讼法》释义下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一是规范行政立法:完善"前置审查、制定规范、事后备案、定期评估及适时修改"的立法机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及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三是增强司法应对技能:合法取证,提高应诉能力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以此规范行政行为应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进程。  相似文献   

6.
试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献勇 《河北法学》2003,21(3):105-108
从界定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入手,综述了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问题的立法和司法状况, 并就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作了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为实现行政法治,德国法学界以司法判决为蓝本创设出了行政行为理论。作为重要的秩序构成要素,法的安定性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应具有与制定法和司法判决一样的存续性。在对判决确定力进行制度移植的基础上,德国法从行政行为的存续性导出了存续力理论。存续力理论在德国法中具体体现在行政行为撤销与废止规则上,表现为对行政机关嗣后废弃行政行为权力的限制。由于存续力的产生,行政行为获得了与司法判决一样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法的安定性原则由此在行政领域得以真正贯彻。  相似文献   

8.
尽管新《行政诉讼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本次修改明显带有"权宜之计"的嫌疑,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也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困惑.因此,以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为两条基本路径探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具有理论与现实基础.在主观公权利救济模式下,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取决于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司法审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之间的实质上的关联程度.在客观法秩序模式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就是假定一切行政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为原则,其最大化的结果就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与起诉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无关,对行政行为是否遵守所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全的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立法明确双层结构的受案范围标准,假定行政行为可以审查标准,立法排除司法审查的例外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政治体制中分权制约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权监督制约行政权的重要方式。笔者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立法已经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然而,我国现行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只是间接的、附带的和有限的司法审查,并不适应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观念、法律规范、组织体制、制度程序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予以健全和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著作权法》第1条是立法目的条款。以在裁判说理中所起作用为标准,可将《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司法适用类型化为直接依据型、法律续造型、制定法的解释型、法律行为解释型、论证补强型、文书美化型与例行罗列型。《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司法适用存在错误适用与瑕疵适用问题。前者包括实质误用与形式误用;后者包括说理不充分适用、理解不统一适用与冗余适用。规范《著作权法》立法目的条款的司法适用,需秉持“克制”援引的基本立场,摒弃整条援引方式,并明确条文中不同层次立法目的各自指向,遵循绝对禁止援引场合与有条件援引场合的适用要求。  相似文献   

11.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初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也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发生什么样的法律效力,无论从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行政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国家的一种活动,也与其他国家活动如立法、司法活动的效力有一定区别。本文作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其所具有的公定力、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且这些效力不是绝对的  相似文献   

12.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公定力与确定力,行政职能的目标才能有效达成,但同时公民私权需要尽可能得到保护与救济,因此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与确定力应受到必要的监督与限制。关联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公定力与确定力的突破,然而关联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价值冲突、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对此应在冲突背后寻求价值平衡,寻求关联行政行为的违法性继承的共识,并提出相应司法审查思路,藉此以推动对关联行政行为违法性继承的司法审查,对其违法性继承作出有效认定,从而为破除司法实践困境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是行政法的核心课题之一 ,它需要行政、立法和司法等诸机关协力合作 ,其中司法控制是核心环节。在分权体制下 ,法院依据越权无效原则和实质行政自由裁量权与形式行政自由裁量权权限的区分理论 ,采用越权审查和滥用自由裁量权审查的方式 ,重点对外部的具体的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进行司法控制。目前 ,由于我国法院没有法律解释权、判例无约束力、地位不独立等原因 ,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尚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刘源 《行政与法》2013,(2):94-97
行政立法中部门利益法制化是我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市场经济的逐利性是主要外因,行政权的双重性和公务员身份的双重性是其主要内因.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途径应从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趋势中寻找,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从实质和程序两方面规范行政立法行为,推进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面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的中心问题是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法院究竟依据什么样的行政规范来判断它的合法性呢?这是审判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行政诉讼法也规定的很原则。本文结合行政案例,对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些探讨。一、正确认定行政法律、法规的溯及力行政法律、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其时间上的效力。所要解决的是行政规范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约束力,是否适用。掌握溯及力,应从相对人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91,(4)
“司法超前”现象之所以特别引人注目,因为其实质是司法越权。司法越权如今在我国已表现得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司法行为越入立法领域,即司法机关无立法根据地自创法律规范,或者径直对已有立法的内容作实质性的变更和补充,使立法的原有规定在实际司法活动中丧失适用效力,或被变通执行。这种现象的要害在于,司法者事实上是在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从而使立法与司法的主体合二为一,  相似文献   

17.
闫尔宝 《法学杂志》2001,22(6):45-47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带动了我国整个行政法制发展的进程 ,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相继出台 ,为规范政府行政管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由于行政诉讼以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作为根本任务 ,所以 ,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研究必然成为行政法学界关注的重心。而反过来 ,对行政行为的研究又推动了行政立法的进程。正是在这种良性互动过程中 ,继行政处罚法出台之后 ,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乃至行政合同法也已纳入了行政立法的议事日程。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与即时强制首先…  相似文献   

18.
应当重新审视法定犯的刑法规范属性,从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统一论转向分离论。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统一论混同了立法和司法原理,势必得出行为成立犯罪就一定处罚的结论,这不仅与司法实践不一致,也会导致在立法扩张的同时加剧司法的进一步扩张。刑法立法的类型性和抽象性,为分离论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刑法立法不可能完全杜绝司法的个案裁量,司法可以在立法的框架下针对个案予以情景化判断。分离论有助于形成“立法扩张+司法限缩”的模式,促进个案裁判的实质公正。分离论符合司法综合判断的立场,通过裁判对刑法规范的具体适用予以实践性建构,可弥补刑法立法偏重一般性的不足。分离论有助于实现犯罪的分层评价,行为规范的主要功能在于宣示行为的规范违反性,裁判规范则侧重处罚必要性的判断。基于法定犯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分离论思路,首先,应当摒弃形式化的机械认定犯罪的思路,强化刑法规范目的对于刑事违法判断的制约,避免行政法和刑法规范目的混淆,同时避免后果主义对构成要件的“软化解释”。其次,注重法定犯罪量要素的客观判断,在认定模糊罪量要素时,应当坚持客观违法的立场。最后,应当建构法定犯应罚性与需罚性区分的司法逻辑,应罚性是以罪刑法定原则为...  相似文献   

19.
由于受规范主义传统与控权理论以及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行政程序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控制行政权的工具,导致程序的独立价值与功能长期被忽略而未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需要积极发挥行政权功能的关键时期,这种试图以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权的理念与理论的根基已经动摇,行政法逐渐转向功能主义。行政法总则当中的行政程序制度设计,应以"求同"为路径和价值目标,既要能维持行政秩序,也要能保持行政活力,还要能回应社会需求。行政法总则中的行政程序来源于单行法,并超越和引领所有的单行法,是适用于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行政,乃至于制定行政程序规范等所有行政活动的总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20.
由于受规范主义传统与控权理论以及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行政程序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控制行政权的工具,导致程序的独立价值与功能长期被忽略而未得到应有的关注与重视。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需要积极发挥行政权功能的关键时期,这种试图以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来控制行政权的理念与理论的根基已经动摇,行政法逐渐转向功能主义。行政法总则当中的行政程序制度设计,应以“求同”为路径和价值目标,既要能维持行政秩序,也要能保持行政活力,还要能回应社会需求。行政法总则中的行政程序来源于单行法,并超越和引领所有的单行法,是适用于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行政,乃至于制定行政程序规范等所有行政活动的总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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