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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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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进 《天津检察》2007,(6):23-25
一、侦查机关向证人取证与证人的作证义务 《刑诉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侦查一章也专门规定有询问证人一节,第98条规定,询问证人,  相似文献   

2.
面对刑事诉讼程序侦查阶段多发的知情人拒绝作证的现象,本文从询问过程的操作层面着眼,对询问全过程进行分析,力求在实践中,能顺利地将事实上的知情人转化为法律意义中的证人。  相似文献   

3.
对“交叉询问”制度引入我国刑事庭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濛 《法制与社会》2012,(5):136-137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刑事庭审中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方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刑事庭审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国目前正在逐步改革并引进交叉询问制度,对于如何认识我国法律确立的交叉询问,以及如何进行交叉询问,交叉询问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探讨,这对于完善我国证据调查方法,使我国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保障诉讼公正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提出了刑事庭审需要逐步强制证人出庭,同时保障证人权利,明确证人范围及刑事证据种类应当划分为人证、书证、物证三大类,以此逐步改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交叉询问制度。  相似文献   

4.
职务犯罪侦查中询问证人的地位重要、特点突出.然而我国法律与之配套的规定并不完善,不能体现职务犯罪侦查的自身特点和实际规律,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完善我国的职务犯罪侦查询问证人制度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在侦查询问中侦查人员与证人缺乏效率的交流严重制约着证言提取的数量与质量。良好的交流技巧有助于促进询问双方亲和关系的建立,实现询问控制权的平衡,改善证人的描述质量以及提升证人参与刑事司法程序的意愿,从而能够实现询问双方互动与交流的最大化,确保侦查人员获取言词证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相似文献   

6.
论卧底警探程序法上之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蔡杰  刘磊 《法学评论》2004,22(3):139-143
在刑事程序法上 ,卧底警探身兼侦查官、证人、取证人等多重角色。卧底警探与诱饵侦查员、普通卧底、“线民”等概念有着一定的界限 ,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侦查程序法治化的要求。卧底警探在卧底侦查中所获得的各种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 ,应当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司法审查。如果卧底警探作证 ,应当使其到庭接受质证询问 ;在其不到庭 (仅以警讯笔录作证 )的情形下 ,应当明确传闻证据例外的范围与条件。  相似文献   

7.
建立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可以解决我国侦查权力行使过程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可以调整侦查权与审判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宪法权利的程序保障机制。司法审查的权力应当由法院的法官行使。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当针对强制候审措施和羁押期限的延长以及通常情况下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应当包括所有的侦查行为,不分强制侦查与任意侦查。  相似文献   

8.
取证主体合法性若干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07,(3):133-143
取证主体合法性问题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与国情产生,目前有关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对于职能管辖中非管辖侦查单位取证,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其故意性,由此区别“善意管辖”与“恶意管辖”,对后者应否定其侦查取证的有效性,以维护管辖法制;对于纪委取证,基于传闻规则的底线性要求,在诉讼中原则上不能使用其调查的人证,但可以根据证据的形式及用途等设置若干例外;对于立案前调查机关所获证据在审判中的效力,在明确立案意义的基础上,区别强制侦查与任意侦查,允许在审判中采用任意侦查所获证据,否定立案前强制侦查获取证据的效力,但基于"紧急措施"获得证据的除外。  相似文献   

9.
陈学权 《证据科学》2016,(3):281-283
2015年11月,在周文斌案第二季庭审中,被告人周文斌的辩护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教授对出庭证人胡彪斌的当庭询问引发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在我国未来的刑事法庭上,交叉询问能否成为常态,应当成为衡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志。这是因为:以审判为中心,必然要求法院在案件事实的认定上,不能再对侦查阶段控诉方收集的有罪证据材料照单全收,而是要求法官在法庭上通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对控诉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切实承担起对控诉方指控犯罪的证据材料有无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守门员职责。在对证人证言的法庭调查中,如果仅以侦查阶段控诉方收集的以书面笔录形式存在的证人证言为调查的对象,那么所谓的法庭证据调查就很难发挥真正的作用,因为仅凭一份书面的证言笔录是很难准确判断其真假的。在证人来到法庭时,控辩双方应当按照何种规则对证人进行发问,裁判者应当根据何种规则行使庭审指挥权从而规范控辩双方对证人的询问,是我国交叉询问规则必须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式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这是当事人进行主义诉讼模式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另一种是职权式询问,即由法官直接询问,这是职权调查诉讼模式对证人调查的主要方式。而在日本民事诉讼庭审调查中,则呈现出当事人交叉询问和法官职权询问结合的状态,可称作结合式询问。此外,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询问也有一些特殊的方式,这可称作特殊式询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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