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在社会制度相对完善的今天,具有补偿性的期待可能性理论,已经没有太大的适用必要性;在危险社会中,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社会成本太高。在价值取向上,期待可能性理论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违背了避重就轻的刑法立场。在规范学上,期待可能性理论无视意志自由理论,与处罚胁从犯的刑法立场相矛盾。期待可能性理论所要实现的合理目标,可以通过扩张心理责任论的内容、合理解释犯罪构成等途径实现。  相似文献   

2.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期待可能性最通俗的表述,其理论的出发点便是站在人性的立场上,限制司法权的适用。期待可能性要解决的是这样一个理论问题,当行为人的意志自由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时,如何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文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对行为人"不得已"的行为,基于对"脆弱人性"的关怀,应当以无期待可能性为由减免刑事责任,同时作为超法规的责任减免事由,适用期待可能性时应持慎重态度,防止滥用。  相似文献   

3.
辛阳阳 《法制与社会》2012,(30):280-281
期待可能性理论发起于德国兴盛于日本,是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博大精深,期待可能性理论以人的自由意志为其哲学基础,更加关注人性,在刑罚裁量与个案化的适用上更加灵活与富有弹性。本文将从期待可能性的内涵剖析入手,着重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性质、判断标准,继而深入探讨期待可能性所追求的价值选择,最后回归我国司法实践,从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必要性、文化支持为起点,尝试解决期待可能性理论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之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如何在立法与司法中更好地吸收与表达这一思想。  相似文献   

4.
论罪过     
高倩 《法制与社会》2010,(12):20-21
罪过与犯罪的主观要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有关罪过理论的历史沿革经过了自由意志罪过理论、认识主义罪过理论、相对意志自由罪过理论、期待可能性罪过理论等阶段。罪过的内容包括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罪过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相似文献   

5.
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陈兴良 《法律科学》2006,24(3):72-81
期待可能性理论产生于德国,其形成是心理责任论向规范责任论转变的历史过程。应该承认狭义的期待可能性概念,期待可能性的征表只能是外部情形的异常性。期待可能性不是主观的事实性存在,而是责任之规范要素。应站在行为人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其作出意志选择的可能性,因而以行为人标准作为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是正确的。期待可能性错误既包括法律错误,也包括事实错误,是一种独立的错误类型。责任,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心理事实与规范评价的统一,责任的故意分为违法性认识与违法性意志,其中违法性意志就是一个期待可能性的判断问题。所以,期待可能性是一种积极的责任要素。  相似文献   

6.
论期待可能性之判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是责任判断的必经阶段,故意、过失、责任能力的判断不能代替之。期待可能性判断的本质在于对意志自由的判断,司法实践中需经历三个步骤:犯罪动因考察——主体选择性考察——规范评价。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众多,各有优劣,且彼此间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其中,法规范所力图维护的国家、社会安全需求不能被忽略,应提倡在法规范期待下的行为人标准说。  相似文献   

7.
期待可能性具有以相对自由意志为核心、符合刑法人道性和刑法谦抑性等理论价值.鉴于我国的刑法理论框架和体系,该理论的植入尚存在难以回避的法律障碍和理论困境,通过借鉴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合理内核和精神实质,丰富和完善我国刑法理论以及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8.
本文案例启示:期待可能性理论为处在相对意志受到限制情形中的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提供了责任阻却的事由。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期待可能性,但可以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地运用,作为特别非一般性的免责事由,适用于为保护同等生命法益的特殊案例中。  相似文献   

9.
本文案例启示:期待可能性理论为处在相对意志受到限制情形中的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提供了责任阻却的事由。我国现有的刑事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期待可能性.但可以在司法实践中有限地运用,作为特别非一般性的免责事由,适用于为保护同等生命法益的特殊案例中。  相似文献   

10.
纯正的身份犯属于基本的犯罪类型(基本犯),不纯正的身份犯是由基本犯衍生而来的犯罪类型.根据身份在犯罪类型中的规范作用,可将身份犯实质地划分为义务犯、表见的身份犯、责任性质的身份犯.身份犯之有身份者加功无身份者:对于义务犯,一般的有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身份犯的帮助犯;对于表见的身份犯,由于缺乏身份犯之法益侵害的可能性,有无身份者都无法成立身份犯的正犯或共犯;对于责任性质的身份犯,有无身份者应成立基本犯的共同犯罪,或者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肯定成立不同犯罪之间的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1.
期待可能性主要表现行为人的主观意志,它表明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实施合法行为还是不顾众人的期待决议实施违法行为,行为人同样也要为其违反合理的期待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期待可能性理论自创立以来,在德日及我国台湾地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确立,但在该理论的地位、判断标准方面存在争议,引进此理论将对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实务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2.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梳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有必要站在非决定论的立场讨论期待可能性;有关期待可能性的部分观点分歧,缘于在不同意义上使用期待可能性概念;期待可能性虽然在德国受到冷落,但这仅限于故意的作为犯的情形,而且有其特定原因;我国目前应当采取规范责任论,使期待可能性理论发挥应有的作用;缺乏期待可能性既是某些法定的责任阻却事由的根据,也是超法规的责任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13.
身份是决定或影响犯罪成立、性质及刑罚轻重的特定主体要素。在种类上,身份可分为成立身份、定性身份与加减身份。不同身份犯的共犯问题应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对成立身份的共犯定罪,应适用“身份犯说”;对定性身份的共犯定罪,在无身份者利用有身份者的身份时,应适用身份犯说与主要作用说的综合说,而在不同身份者各自利用自己及对方身份时,应适用主要作用说和分别定罪说的综合说;对于加减身份的共犯,身份对定罪并无影响,应当根据各自的身份确定刑罚的大小。  相似文献   

14.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大陆法系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产生深远的影响,其判断标准在理论界主要有四种:国家标准说,平均人标准说,行为人标准说和折中说,在具体适用用中该采取哪一种标准理论界还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期待可能性理论从内部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客观情状之期待可能性,二是认识、控制能力之期待可能性,从而根据这两层次分别适用平均人标准和行为人标准,以期能减少各标准在适用中的缺陷。  相似文献   

15.
期待可能性司法适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待可能性意义需要通过司法实现。作为"超规范事由"的期待可能性司法适用,不可避免地与司法所应坚守的形式理性发生冲突。理论对期待可能性的研究,应更多关注和破解其司法适用的难题。在坚守形式理性的同时也应正视形式理性的局限性,而反映实质理性的期待可能性司法适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形式理性不足。  相似文献   

16.
期待可能性理论自引入刑法领域以来,其适用就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实践中,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在经过了引入本理论初期的广泛适用阶段后,"热情"纷纷削减。许多国家的判例开始对期待可能性理论持保守、消极的态度。理论界也就此掀起了对于超法规期待可能性适用的激烈探讨和争论。本文将简要介绍目前德日两国对于超法规期待可能性的适用情况,并在丰富的资料基础上提出对于此问题的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犯罪故意同时具备认识要素和意志要素。认识要素包括对构成要件各种事实的认识、不作为的认识及行为可能性的认识。意志要素体现为实现意志,但以容忍结果发生为充足。  相似文献   

18.
夏朗 《政治与法律》2023,(11):115-131
以违法性认识为核心的严格故意说与刑事政策之间的确存在对立冲突,但这是表象主义本身的内在缺陷所导致的,并不是严格故意说的“过错”。“未必的违法性认识”通过放宽“有违法性认识”的认定条件,扩张了严格故意说语境下故意的成立范围,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该说与刑事政策之间的对立,但由于其仍是基于表象主义的立场,终究难以彻底化解“对立”。应以意思主义解构严格故意说:故意责任非难的是“法敌对”或“法漠视”的违法性意志,违法性的认识程度、法咨询义务的履行程度以及期待可能性均是违法性意志的判定资料。在违法性确信、违法性高度怀疑、未合理履行法咨询义务或者可期待暂缓违法性存疑行为却没有暂缓等场合,可认定为具有违法性意志。如此,严格故意说被指责“鼓励法盲”“不当优待常习犯”以及“难以处罚确信犯”等与刑事政策相互对立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19.
喻贵英 《法学杂志》2012,33(9):58-63
在德日刑法中,期待可能性归属于有责性,但它与故意和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故意和过失是有责性的必备要素,期待可能性是作为有责性中的例外因素而存在的。如果我国将期待可能性置于"犯罪——刑事责任——刑罚"模式下的刑事责任中,即可在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犯罪构成成立犯罪的情况下,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减轻刑事责任的考量,并且可进一步将期待可能性纳入到刑法中的概括情节和酌定情节,以使期待可能性理论充分发挥其减轻刑事责任的机能。  相似文献   

20.
期待可能性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是规范责任论的产物。在本源上,期待可能性是在经过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的评价,并且具备主观的过错之后,对行为人进行"无期待可能"评价并免责的,是保护个体自由免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本质上,期待可能性是超规范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期待可能性与罪刑法定原则就是冲突的结论,在本质上,二者都是为了保障被告人权利。应该重构我国的犯罪论体系,为期待可能性和罪刑法定原则寻找最适合的理论契合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