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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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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定的作为义务的存在,是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作为义务的来源,影响着不作为犯的成立与否和范围大小。对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其范围自有刑法明文规定。而对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探讨其作为义务来源尤显重要。一般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有四种:(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这里的“法律明文规定”是指其他法律规定的,且由刑法予以保护的义务。并不是所有的法定义务都能成为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只有当违反这种作为义务的行为作为一种犯罪类型事先规定在刑法中,这种义务才是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如《婚姻法》规定了抚养义务,刑法同时…  相似文献   

2.
不作为犯罪在实践中时有发生,但是对它的认定却相当困难。我国刑法对纯正不作为做了规定,对不纯正不作为尚未提及。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是什么,其因果关系有何特征,纯正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各是什么,本文将逐一辨析。  相似文献   

3.
“寄宿罪状”之提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作为犯罪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两种。纯正不作为犯罪又称真正不作为犯罪 ,它是指刑法规定的、唯有以不作为的方式才能构成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又称不真正不作为犯罪 ,一般认为 ,它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通常以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 ,因此 ,对纯正不作为犯罪依法定罪处刑 ,并不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但是 ,我国刑法典在总则和分则中均未明文规定有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因此 ,在司法实务中 ,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定罪处刑是否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不纯正不作为犯素有"未解之题"之称.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其作为义务来源,检讨通说地位的四来源说,并对目前的理论观点进行剖析,主张构建三分法的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在刑法总则中增设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一般性规定,以期更好地实现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融合.  相似文献   

5.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予以明确的规定,对其的处罚是以作为犯罪的法条定罪处罚的,那么如何实现不作为与作为的等值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对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只是从形式上进行了规定,并没有从实质上作出进一步的限制.这就容易导致作为义务在司法实践中范围不明确,认定界限模糊.应当引入实质作为义务概念,通过形式作为义务与实质作为义务相结合,构楚一种递进、收缩式的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7.
李江 《法制与社会》2012,(18):262-263
不作为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难题,关于行为人特定义务的根据以及来源之一的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中讨论的重中之重.尽管我国把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之一,但是笔者认为,其在法理依据上缺乏科学规范的研究和规定.本文即通过对现有研究结论的比较分析得出先行行为作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的依据是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8.
夫妻关系在刑法上具有独立的意义。产生于夫妻关系的扶养义务因为得到刑法的确认而成为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同样,产生于夫妻关系的救助义务成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夫妻救助义务在作为义务理论中应有自己独立的表现形式,只有借助实质的违法性理论可以解释夫妻救助义务并非产生于夫妻扶养义务,它直接产生于夫妻关系。同时,为使该义务严格限制在法律义务的范围内,必须从事实方面对该义务的产生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以便与相应的作为犯罪等置。  相似文献   

9.
杨燮蛟 《法制与社会》2010,(4):20-21,25
刑法理论中的不纯正不作为犯其构成要件由于缺乏规范的明示,使得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认定一直是刑法理论的一个困惑。本文试图通过对其构成要件特殊性的分析,以揭示对作为义务的限定是完成其构成要件补充的核心要素,并提出从作为义务的形式来源和实质根据两方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进行充分的限定。  相似文献   

10.
不纯正不作为犯是犯罪论危害行为部分的一个特殊理论范畴,因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对其认定及处罚须适用以作为为构成要件形式之刑法分则条文的规定,故历来备受争议。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出发进行分析是理清不纯正不作为犯诸多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对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只是从形式上进行了规定,并没有从实质上作出进一步的限制。这就容易导致作为义务在司法实践中范围不明确,认定界限模糊。应当引入实质作为义务概念,通过形式作为义务与实质作为义务相结合,构建一种递进、收缩式的不纯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刑法对于不真正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对于不作为的义务来源,尤其是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的义务来源问题也没有作明确限定。法理上,从最初斯图贝尔提出先行行为也是作为义务发生根据的理论之始,有关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义务发生的根据的争论就没有停过,该问题也是这一领域讨论的中心问题。而这也折射出我国刑法立法和理论的缺陷,因此,从理论方面对该问题的明确限定也是促进理论和实务相统一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满足刑法中既能以作为方式,又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的犯罪,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的叫做不真正不作为犯.由于我国刑法对于不作为犯罪没有具体的规定,加之刑法中到底何种犯罪既能以作为方式,又能以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存在疑问.基于此,当前对不真正不作为相关立法问题进行分析亟为必要.本文根据现阶段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存在的一些疑问,重点论述了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相关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不作为犯的成立以行为人负有实施桌种特定行为的法律义务为前提,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因为在刑法条文中都有明丈规定,因此不存在问题;但与之相反,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在刑法中并未明丈规定,但仍将其作为符合作为犯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来处理,因此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噼目悖”备受学者诟病,学界对此问题的论述也较多,而作为义务来源在不真正不作为犯之成立条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范围则争议较大,本文拟对这些问题做一探讨,以期有所明晰。  相似文献   

15.
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类型及其适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往刑法理论对如何理解并适用不真正不作为犯问题的探讨 ,主要局限于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上 ,并导致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犯罪论体系和罪刑法定主义之间存在矛盾。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看 ,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之未规定 ,属于立法者未能详细地描述出的构成要件要素 ,它需要法官在适用时根据法律解释原理予以补充 ,在构成要件构造上它属于开放性的 ,是一种与封闭的构成要件类型的作为犯具有相对意义及同等可罚性的犯罪类型。它与犯罪论体系以及罪刑法定主义之间均不存在矛盾。不真正不作为犯之作为义务的未规定不属于法律漏洞 ,对之应以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适用之。  相似文献   

16.
刑法必须严格控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作为义务是其成立条件中的核心问题,德国在上世纪30年代已经开始作为义务从形式化到实质化的讨论,法国理论界甚至认为不应当处罚不纯正的不作为犯,都在事实上加大了限制力度。而我国对于作为义务的来源仍采用列举式的形式说,不当地扩大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合理义务来源应当是制造特别风险的因果前行为。  相似文献   

17.
张斌 《法制与社会》2011,(21):84-85
本案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突然启动车辆导致被害人摔倒在高速路上,被其它车辆碾压致死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根据刑法理认的通说,不作为犯罪可以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相似文献   

18.
白建军 《中国法学》2012,(2):108-118
不作为犯罪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本文在排查九万多份刑事判决和逐一梳理现行刑法全部罪名的基础上提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概念在形式上没有法律依据,内容上无法具体给出不作为犯与作为犯之间等价性的判断标准,还使得一些罪名的归类遭遇困境。笔者研究发现了41个法定不作为犯,将其分为充要不作为犯、必要不作为犯、选择不作为犯和混合不作为犯。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定不作为犯罪的经验定义,为依法限缩刑法义务的范围提供参照物。  相似文献   

19.
非纯正不作为犯理论的司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秦秀春 《山东审判》2007,23(2):55-59
非纯正不作为犯理论目前仅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得到应用。但非纯正不作为的犯罪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又大量存在,给司法人员造成许多困扰。本文试图从实践的角度解读非纯正不作为犯的犯罪构成问题。把握住非纯正不作为的作为义务问题、危险性判断问题、作为可能性问题,也就是解决了非纯正不作为犯犯罪构成问题,解决了非纯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构成要件的等价性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条文没有将不作为表述为构成要件要素,但是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的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基于作为义务产生。作为义务的形式来源为: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业务要求的义务及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作为义务实质方面包括:作为的可能性、结果回避可能性及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并无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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