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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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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哲学名词的产生及传播考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哲学一词在本世纪初首度被引入中国法学,后遭受近半个世纪的冷遇及至误解,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中国法学界再次流行使用。然而,今人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法哲学一词,却是见仁见智,归纳起来,大抵有三:其一,将之作为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学科,这是最普通的理解,只是在具有不同哲学传统的国度里和在继承了不同法学传统的继受国中,用语不同,如在英美,人们更喜欢用法理学,而欧洲、拉丁美洲、日本则偏爱法哲学一语。其二,将法哲学狭义化,与同样狭义化的法理学并列,让其专注正义等法的实质问题,而将法的形式内容留待法理学去处理;其三,用来表达部门法基本理论,如刑法哲学、民法哲学。  相似文献   

2.
理论创新与结构重组——法理学的青春危机及其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法理学 ,如果从上世纪之交西方法理思想的输入、法科学堂开设法理课程为起点 ,已近百岁华诞 ;如果从 2 0~ 30年代中国有自己的法理研究、法学专论为端 ,则已年近古稀。新中国法理学从彻底割断传统、移植苏联法学开始 ,迄今已整整半个世纪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也已到了 2 0青春佳期。然而 ,法学外人士仍谓法学 (自然含法理学 )幼稚 ,法学圈内人士也对法理学颇有微词。作为法理学业内人士 ,笔者初觉剌耳 :改革开放以来法理学研究成就有目共睹 ,起码它要比政治学、伦理学及其他某些大牌学科要好些。但是冷静地想想 ,上述责难并非完全…  相似文献   

3.
当前,法学界大都把法理学与法哲学(法律哲学)看成是同一学科,有的则把法哲学看成是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实际上,法哲学既不是法理学,也不是法理学的分支学科,它应和法理学同为理论法学的分支,而且是在层次上高于法理学的理论法学。  相似文献   

4.
部门法理学之提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学虽然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 ,但法学与法在以下这一点上是有区别的 :法是由部门法构成的 ,法本身只是部门法的总和 ,部门法才是法的实体存在。离开了部门法 ,法只是一种观念而己。而法学则与之不同 ,除部门法学以外 ,还有以法的观念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形态 ,这就是一般法理学或者简称为法理学。长期以来 ,我国法学研究中存在着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就法理学而言 ,在我国是从上世纪 90年代初的法学基础理论演变而来的 ,大体上还停留在教科书的水平上 ,不能满足部门法学对法理学的学理需求 ,未能形成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良性…  相似文献   

5.
苏联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集中体现在20世纪50年代,但其影响过程前可追溯至20世纪20年代以降,后可延续至20世纪80、90年代。其影响的方式体现为翻译出版苏联宪法的教材、著作和论文,苏联法学专家直接开设"苏维埃国家法"课程介绍苏联宪法理论;影响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宪法概念、宪法作用、宪法本质、宪法与法制和法治的关系、人民权利与公民权利、宪法学体系等方面;影响的结果可归结为宪法学研究"阶级斗争范式"的形成、以国家学说为核心的宪法学体系建构以及轻视宪法基础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法理学是理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在欧、日,大致形成于19世纪。欧洲法学家们把法哲学视为法理学的同义语。在中国,无论法学还是法理学,都是十分年幼的学科,直到90年代,在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中才正式设置法理学课程。为了教学的急需,尽管已出版了若干版本的法理学教材,但法理学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学科,从各种教材版本的雷同和差异来看,对法理学的科学性、学科性还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主要内容一门学科之所以能成为一门学科,首先是因为它有明确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其学科性就是根据研究对象作出分工、…  相似文献   

7.
关于我国"部门法哲学"研究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部门法哲学是我国法学界近年来在法理学家和部门法学家们的共同推动下,正在迅速崛起的一个新兴研究领域。部门法哲学有其生成的内在动因和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它是法理学和法哲学向深广发展并充分发挥其理论指导力的必然需要,是部门法学自身朝着学理化、哲理化方向提升与发展的必然需要,是打通理论法学与部门应用法学的隔绝状态、形成二者良性互动机制的必然需要,是促进理论法学与部门应用法学有机分化并向着更高层次有机综合的必然需要。部门法哲学以其作为连接法哲学和部门法学的桥梁和纽带,既具有法哲学所应有的鲜明哲理性特质,又具有部门法学所具有的鲜明实践性指向。部门法哲学以其关联法哲学与部门法学的"双边性",决定着它既属于法哲学的当然范畴,同时又属于部门法学的高端学理范畴。  相似文献   

8.
迄今,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中国已经历了三个时代:第一,清末民初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对西方法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吸纳,其中含有对法哲学问题的初步思考,如梁启超在1902年所写的《法理学大家孟德斯鸠之学说》中就采用了日语的“法理学”名称,并于1904年在《新民丛报》第四卷第5—6期发表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一文中主张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法文”的解释,而且包括法文以外的法理研究,  相似文献   

9.
制度法理学或制度法理论 ( InstitutionalTheory of Law)是继传统的自然法学派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之后 ,出现的又一个重要的西方法哲学流派。这个学派在许多法理学基本问题上有所创新 ,其中最突出的贡献是在法学方法论和本体论领域中倡导了法律解释学。深入研究和探讨这个问题 ,对今天中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制度法理学释义制度法理学是在 2 0世纪 60年代末到 80年代创立的 ,其创始人为英国法学家尼尔 .迈考密克和奥地利法学家奥塔·魏因伯格。魏因伯格在1 969年发表了一篇哲学论文题为《作为思想和作为现实的规范…  相似文献   

10.
2007年8月24日至25日,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与上海师范大学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法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与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承办的“法理学与部门法哲学理论研讨会”在上海师范大学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探讨了如下几个问题:1.关于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区分与定位。李步云认为,法理学与法哲学应该是有区别的。法理学是对法律现象、法的一般原则、规则、概念以及立法、司法等的高度抽象,而法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在法律…  相似文献   

11.
Abstract. The first part of this article contains (i) considerations as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risprudence and legal dogmatics, legal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of law; (ii) considerations about the status of jurisprudence both as a meta- and an object-theory. These lead to the suggestion that jurisprudence should be defined as a general juristic theory of law and legal science. In the second part, the character and elements of this definition are explained systematically. The article's main thesis is that jurisprudence is not distinguished from legal philosophy and sociology of law by its subject or its method, but by the specifically juristic research aspect or perspective it is based upon.  相似文献   

12.
自清末民初以来,将法理解说为法律原理就成为法学界的通例,但其界定方式则有四种:一是径直以法律原理定位法理;二是将法律原理、法律原则并列来定位法理;三是将法理视为由法律原理推导出的法律一般原则;四是认为法理是指法律原则,但包括法律原理在内。法理和法律原理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必然:世上的万事万物都应有其存在和运行的原理,法律自然也不例外;法律作为人类的伟大创造,自身即蕴含着追求正义等法律价值的法理;法律的价值观念虽因时代、地区的不同而会有所差异,但其中的基础法理却不受时空影响;对法律的分析和研究舍法理之外别无他途。立足于已有的研究成果,可将法理界定为"在综合各种法律现象的基础上,由学者所抽象并为社会所认同的有关法律基础、法律根据、法律判准、法律渊源的基础性、普遍性原理"。同时,法理与自然规律、社会价值、内存于法典和单行法律中的法律原则以及事理、情理等存在明显的差异,不可混淆。  相似文献   

13.
陈锐 《北方法学》2015,(3):99-111
约翰·奥斯丁是现代西方法理学中的重要人物,分析法学的创始人,以提出"法律命令说"而著名,他的法哲学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批判,这些批判主要来自于两大阵营:一是形形色色的自然法学家;另一是一些后起的法律实证主义者。这些批判影响巨大,以致遮蔽了奥斯丁法哲学的本来面目。其实,"法律命令说"并非奥斯丁法哲学的核心与标志,纵使人们批驳倒了"法律命令说",对奥斯丁的法哲学整体来说损害也并不大。奥斯丁的代表性思想是:倡导对法律进行分析性研究,主张建构起一般法理学与法律教义学,最终使法学成为一门科学。在众多的批判之下,奥斯丁的上述代表性思想不仅没有失去生命力,反而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以致在现代西方法理学中,奥斯丁仍然是一个人们无法绕过的思想家。  相似文献   

14.
田夫 《北方法学》2014,(6):5-18
从知识生产机制的整体视角来看,中国法理学教材还没有走出苏式法理学的框架。苏式法理学教材的"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基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这一基本原理,认为法理学是部门法学的指导性学科,并由此决定了"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包含正面向度和反面向度两个方面,正面向度指的是法理学针对部门法学生产"指导"型知识,反面向度指的是部门法学帮助法理学生产"指导"型知识,法律关系理论和法律行为理论分别典型地对应着这两个方面。然而,对上述理论的检讨表明,"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在运行机制层面是无效的;进一步地,该机制在基本原理层面及其理论基础层面也是错误的,因而应当被抛弃。  相似文献   

15.
程燎原 《现代法学》2008,30(2):144-153
在中国,"法理"古已有之。但"法理学"、"法律哲学"名词则自域外传入,并为中国法学家所广泛认知与界定。总体而言,不仅存在着"法理学"与"法律哲学"概念的错混,而且在实质上,"法理学"理论的发展,比"法律哲学"更见成效。  相似文献   

16.
法理学的定义与意义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理学是一个运用哲学方法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学术门类 ,与法律哲学或法哲学含义相同 ,都是探讨法律的一般性问题的学科。与其他法学门类相比较 ,法理学的对象超越了实在法规范 ,甚至更多地以相关法律思想和学说为研究的直接对象 ,从中获得思考现实法律问题的精神养料 ,目的是建构和探索法律的理论问题。因此 ,法理学的意义主要在于开启心智、启蒙思想 ,提高法律职业者的理论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17.
李昌庚 《北方法学》2014,8(5):81-89
中国经济法学困境不在于以我国所定义的经济法内容本身,而在于经济法研究的经济法学出现了问题。经济法学其实是最具中国本土特色的部门法学,同时也是经济法学困境的原因所在。经济法学界研究路径转型对经济法学困境突破至关重要。通过学习和借鉴世界两大法系的务实禀赋,审视与检讨传统部门法划分理论,以一种非传统部门法划分理论审视经济法,包括但不限于以非传统部门法划分标准审视经济法的独立性、经济法划分的相对性、经济法回归到经济政策的法条解读或其他可能、经济法总论仅具有形式意义、经济法总论与分论是"形散而神不散"的关系等,这将是中国经济法及其经济法学的必然出路。  相似文献   

18.
自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卡尔.伦纳的《私法制度及其社会功能》在20世纪初出版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不仅成果颇丰,其研究中心也经历了从欧陆到英美的转变。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方法论和认识论方面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多元化状态,众多流派的学者从批判的、概念分析的、自然主义的、社会理论的、结构主义的、女权主义的视角对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做出了新的解读。探索和思考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可以拓宽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研究向度,促进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沟通与交流,并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尊重历史的文化遗产与理论成果加以吸收和借鉴。  相似文献   

19.
马姝 《河北法学》2012,30(11):99-106
女性问题的跨意识形态性、我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不可逆性与女性主义法学本身的批判性和进步性,决定了在我国开启以“性别与法律”为主旨的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在研究的学科类别上,已形成法理学为主导,部门法共同参与的局面;在研究基地和社会影响上,已形成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为重镇,各地高校与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和推动的格局;在研究问题上,已在认识论和法律事实两个层面形成多样议题.但是,法学认识论层面的研究不足、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边缘化、研究者尚未形成统一的研究立场和研究队伍学科背景单一等问题也掣肘着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法学研究者需通过不断拓展法学认识论研究,积极结合中国现实吸纳新知、超越意识形态客观审视西方社会理论,加强与其他学科的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我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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