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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必须以精确的词语表达明晰的概念,这除了要求对同义(近义)词进行严格的选择外,对“模糊词语”有条件有限制地控制使用也是一个不容忽略的方面。语言中的词汇在语义方面有模糊与确切之分。表达没有明确外延的概念的词语通常称为“模糊词语”。比如春、夏、秋、冬四季,早晨、上午、下午、傍晚、夜间,都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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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词语是指运用于法律领域里的词语。法律词语有如下语义特征:一、约定性。法律词语的语义都是人为约定的,而且这种约定是法律化的约定,即法定。二、单义性。法律词语严格做到一刑一义,一义一刑,形义对应。三、精确性。法律词语语义力求精确、明晰、拒斥、模糊、含混。四、理智性。法律词语语义必须客观如实,忌带主观外加的评价意向和情态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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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中的模糊词语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文书在大量使用确切性词语的同时,还必须适当选用模糊词语,选用模糊词语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更确切的表意。法律文书在表述难以具体确定的时间空间、无法或不必确定的程度范围、难于或无需准确描述的频率数量、带有预测推断性质的内容情节、不便或不宜直言的情景事实等状况时宜用模糊词语。运用模糊词语可以使法律文书的语义更确切、表述更严谨、文风更庄重、章法更协调。法律文书在使用模糊词语时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越一定的“模糊度”,不能偏离具体的题旨语境,不能忽略其与确切性词语的对立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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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在法律语言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确保法律语言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具有重要意义。在语言的使用中,表义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往往是由确切词语和模糊词语共同完成的。模糊理论的创立者、美国科学家查德认为:“在自然语言中,句子中的词大部分是模糊集的名称,而不是非模糊集的名称。”一般说来,在文学语言中,模糊词语的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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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词语锤炼一定要把握词语的确切内涵,区别词语的感情色彩,衡量词语的分量轻重,分辨词语的范围大小,弄清词语的语体特点,重视词语的对象搭配,注意词语的声音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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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报刊杂志的一些法制宣传文章,在运用词语上有不少毛病,如“送子伏法”、“认罪伏法”等。笔者认为,写法制宣传文章要注意语言文字的准确性,做到正确使用法律用语,辨清每个词语的含义、性质和适用范围,以克服词不达意的毛病。下面,列举几个常见的词语,供有关同志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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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要求语言必须准确明白地记叙和说明,使人正确理解,不致产生歧义和误解。但语言是复杂多变的,有时,为了达到高度准确,不使用确切词语,反而故意使用模糊词语,把话说得模糊些、灵活些,以适应不断发展着的事物,或给一时难以概括得了的事物留有余地,这不但不使人觉得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反而比确切词语更能准确表情达意。因此,模糊词语的表达作用在法律活动领域中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本文拟就模糊词语在法律活动领域中存在的基础、表达作用及其适用范围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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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根据哥德尔理论的普遍意义,指出在词汇体系中普遍存在着“语义的缠绕”这一事实;词义的形成和确定都离不开相关的词语的意义,词语在语义上的联系是必然的,词语在语义上形成体系也是必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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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2):122-127
法律英语中的许多法律术语来源于多义性普通词语。法律语境不但制约多义性普通词语的语义,还可以排除其歧义,制约其句子。多义性普通词语因受语境的影响而导致准确翻译存在很多困难。在法律语境下,要准确翻译多义性普通词语,得熟悉专业知识,做到忠于原文与语境,熟知多义性普通词语在法律专业中的意义。逻辑思维和注释在翻译中也能起到适当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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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一书,由于义理深邃,语汇丰富,文献上能印证者不多,因而词语未能得真解者尚夥。本文拟从文字和义理的角度对其中“调刀”、“弟靡”、“鞅掌”、“激丹”、“于于”五个词语进行考释,并引文献为证,力求因文求义,以古证古,庶几更切合原书之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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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通读法律条文 ,我们就会发现 :所有的法律 ,都普遍存在着一些常用的法律词语。比如 ,“应当与必须”、“可以与有权”、“禁止与不得” ,以及“但书”、“名词解释”等等 ,几乎每一项法律都可以找到它们。这些词语 ,是法律表述必不可少的工具 ,并赖以表达国家立法机关的立法意图。因此 ,学会这些常用法律词语的运用规则 ,有很大好处。在立法工作中准确运用法律常用词语 ,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条重要途径 ;而懂得一些运用法律常用词语的知识 ,对于我们全面正确地理解每一项法律的基本精神 ,也是很有帮助的。一、应当与必须我国的现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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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活动中,对常用的法律词语的读音有很多不够规范,读错音的也不少见。笔者诚勘误《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常用法律词语中不规范读音的诸例。逮捕,应读为dài bǔ(音代卜)逮,不应读成“抵”或歹”;捕,不应读成“普”。畸轻畸重的畸,应读为ji(音机)不应读成“奇”。赡养的赡,应读为shàn(音善)不应读成“瞻”。酗酒的酗,应读为xù(音叙)不应读成“凶”。虐待的虐,应读为nüè,不应读成“药”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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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收集了近年来核心期刊中有关英汉动物词语的隐喻现象研究,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期望从中了解该研究的发展趋势。根据研究视角的不同,笔者把研究成果分为三类进行回顾,分别为英汉动物隐喻的对比、英汉动物隐喻的认知基础和语义系统、英汉动物隐喻的翻译。最后笔者对研究进行反思和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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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颜色词的国俗语义对比与文化教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词语所承载的意义不仅包含它的概念意义,还包含它的社会文化色彩和情感内涵。国俗语义是语义民族性的一种表现。英汉两种语言中颜色词语的国俗语义相同性很小。英汉颜色词语在社会属性、情感和心理方面存在差异,英汉颜色词语国俗语义缺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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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常用词语辨析(二)甄言,吕锡坪权利quanli权力quanli“权利”,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有权利、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在法律上确认公民有广泛的权利,而且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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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广洁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4):146-158
“法律”语义的演变过程能够标记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从词源上来说,“法律”是中国本土化词语,但是其语义却在外来法律文化的冲击之下,发生了两次重大演变。第一次演变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马礼逊、卫三畏等传教士将西方工业革命后的文明引入中国,将古汉语中的“法律”与西方“law”的语义对应起来,打破古汉语“法律”语义的封闭系统;第二次演变是在19世纪末20纪初清末法律移植的过程中。随着大量日本法律工具书被译介到中国,“法律”语义再一次演变并得到当时社会自上而下的认同,影响极其深远,“法律”语义完成了近代化定型。“法律”作为最为核心的法律术语之一,准确细致地描写其语义近代化演变过程,对于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法制近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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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是法律上用语,为立案时证据之一(如今常被借用在其他场合中),“以事实为根据”,不以时间和空间发生变化而起变化。法医学鉴定是法医学鉴定人运用医学科学理论和技术及其他专门知识对司法活动中有关的待定事实(如死亡原因、损伤程度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学鉴定结束后制作法医学鉴定文书,写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鉴定文书的总结部分,是根据客观事实检查的结果和说明之理由所做出的有科学根据的结论。 1 编写鉴定结论的两种方法 (1)编写鉴定结论有开头文,如“根据前记检查所见及说明之理由”、“据前案件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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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义平面考察形容词作状语、补语的情况,可以看到:形容作状语、补语同动词构成的句法结构不同,但和句中其它词语构成的语义关系相同;语义关系相同是由形容词在深层结构中与其它词语强制性的同现关系决定的;语义关系虽相同,但由于形容词所处的语法位置不同,使句子的语义表达显示出明显的差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