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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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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主要事由之一。现结合新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问题加以分析研究。一、"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的界定及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根据该条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73条以及2002年起草的民法草案第103条的规定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一般认为,"当事人提出要求"与"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分别为两种不同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其主体分别为权利人和义务人,因此,《民法通则》中所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指权利人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2.
诉讼时效的中断,又称为诉讼时效的重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当事人为一定行为而推翻诉讼时效的基础,致使此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须待该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问重新计算。”  相似文献   

3.
诉讼时效制度建立诣在要求权利人在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及时通过公权力予以保护,避免权利义务关系一直处于未决状态,若未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权利,将可能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其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实体上丧失胜诉权,无法实现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目的。本文以一具体案件为例剖析撤诉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李金凤 《法制与社会》2011,(24):112-113
诉讼时效中断是权利人主张权利从而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有效手段,其对权利人债权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司法实践中经常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问题产生分歧,为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建议今后立法时对该问题加以进一步明确细化.  相似文献   

5.
诉讼实效,实质上是对民事权利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法律制度。其意义在于:一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二是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本文指出运用和把握好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起算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务中更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我国既有的民事基本法中对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关系尚未有统一的规定。本文以当事人撤诉的现实原因的多样性出发,结合诉讼时效制度对权利人利益的影响的分析,得出应注重对权利人的修正性保护。在规则制定上,借鉴了大陆法系的具体规定,提出了建议,以期望弥补这一规则空白。  相似文献   

7.
中断事由的出现,不仅涉及到诉讼时效的是否完成,而且还关系到权利人的权利是否可得到保护。因此,何种事实可为中断事由,各国民事立法均作明文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亦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就该条款内容而言,简单明了,但在具体实施中却有不妥。请求可否作为中断事由  相似文献   

8.
韩松  焦和平 《法学论坛》2006,21(5):73-79
我国《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于中断效力结束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意味着对于经过诉讼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的保护仍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因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后应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从而使《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的适用失去了可能。对这一矛盾的解决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采大陆法系各国民法的做法,取消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统一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二是采取我国目前的做法,民法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前阶段,当事人起诉后则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同时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终结事由而不是中断事由。两种方案各有优点和不足,我国未来民法典对此应做出科学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传统民法通常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事由,最新的立法则将诉讼程序作为时效期间的中止事由。起诉对诉讼时效的影响,实质上仅仅涉及诉讼程序终止时没有做出实体性生效判决的情形,将诉讼程序作为中止事由,避免了过去将起诉作为中断事由引起的诸多不适当后果,并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利人的保护。诉讼外请求不应当作为时效期间的中断事由,请求人在时效期间上的利益,可以通过将谈判磋商作为中止事由来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关于起诉中断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则明确以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为时间点,在理论上仍有若干值得解释和细化的内容。以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法治国家,都在大致达到类似制度效果的同时,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法律解释和适用思路。各国普遍采取了与我国相同的基本规则,也提示我国应进一步细化诉状补正的期限规定;诉状应当满足起诉要件的规定,但当事人申请诉讼救助时可规定宽限期;在诉状送达后撤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立法论上则应当规定权利人撤诉后必须起诉的期限。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贷款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此民法通则有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似文献   

12.
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相似文献   

13.
作为债权人,你也许认为讨债不受时间的限制。一旦了解或得知诉讼时效的规定。发现期限即将届满,却未作好任何行使权利的准备;也许对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很熟悉,但因诉讼时效期间较短,尚未收集到充分有力的证据:也许由于是否打官司拿不、定主意,从而耽搁了时间:也许因债务人难以确定或投诉无门而延误了时间:也可能因债务人采取“骗”、“赖”、“拖”等缓兵之计,未能及时行使权利。遇到这些情形,你也许会想,时效将过,没救了,债是收不回来了j确实。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就不能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否则。将承担驳回诉讼请求等败诉的后果。但《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有鉴于此,你完全可以另辟蹊径,采取下面十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一、关于贷款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此《民法通则》有三方面的规定:一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拒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目前,银行逾期及“双呆”贷款占整个信…  相似文献   

15.
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中止事由,缺乏系统性和逻辑性,在我国现行民法框架下,仍应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若原告起诉后获得生效胜诉判决,诉讼时效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或判决生效)时重新起算,且不因申请执行而中断;若原告起诉后未获实体判决,只要起诉行为构成诉讼外请求,亦可使诉讼时效中断。  相似文献   

16.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在诉讼时效届满以后,民事权利主体即丧失了法律赋予的保护,消灭了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及其具体内容必须由国家法律作出规定,要求民事主体一体遵行。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  相似文献   

17.
时效制度是民法总则的重要内容.各种时效制度在性质和功能上有同一性,应于总则中统一规定.这也是有立法例的.时效制度的设计,应考虑相互间的协调、衔接.民法总则草案规定了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还应当规定取得时效和权利失效期间.时效制度的构建应注意内部规则的协调.诉讼时效期间是权利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法定期间,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经受理进入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的,不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重新开始,而发生诉讼时效期间的终结.权利人保护权利的请求并非全受诉讼时效限制.人身权的保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请求保护的权利有关基本生存利益以及涉及他人利益的,权利人的请求也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通常情况下,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为真正的权利人。但如果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就可以推翻这种推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物权确认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事实物权人提起请求确认不动产物权诉讼时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又起诉,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存在着误区。撒诉具有使因起诉而引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溯及力,应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申应明确规定:“撤诉后,视为未起诉,诉讼时效视为不重新起算。”  相似文献   

20.
债权人为达到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往往申请办理送达债权催收文书的保全证据公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向债务人送交债权催收文书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债权人直接将债权催收文书送交债务人;二是邮寄、发送数据电文等间接方式。实践中,公证在当事人送达债权催收文书过程中的作用就是对债权人主张权利的行为进行证明。公证证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必须具备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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