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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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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别保护区作为全新的就地保护形式,提供了一种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新视域。公海特别保护区的建立从现行全球性公约着手是行不通的,而由相关利益国家共同签订区域性协议是国际社会当前有效且方便的策略。虽然设立公海特别保护区存在诸多优势,但建立公海特别保护区也必将影响公海自由,因而由相关利益国家共同建设、开发与管理的公海特别保护区模式在当前是比较合理的。  相似文献   

2.
论"人类共同遗产"原则与相关原则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葛勇平 《河北法学》2007,25(11):119-122
"人类共同遗产"原则不仅是人类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最重要原则之一,同时也是保护和开发其他诸如公海海底资源和人类文化遗产等有限资源的重要原则.它直接引导出"禁止据为己有"原则,并意味着全面非军事化和禁止一切军事活动.为了保证开发的福利在所有国家之间公平分配,应该对所有的使用有限自然资源的国际管理制度的创设活动进行规范,而该创设活动必须以"共同利益"原则和"人类共同遗产"原则为指导方针.  相似文献   

3.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为了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国际组织会同许多国家共同签署了诸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条约。人类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终于认识到了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在为它不断减少的现状而担忧。人类需要共同采取行动,这就是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于1993年初批准加入《公约》,是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本文从《生物多样性公约》出发,探讨中国在履行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4.
自主治理与选择性激励——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坤 《法制与社会》2010,(22):264-265
本文通过对现有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的总分析,梳理发现其中的不足之处,在借鉴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和曼瑟尔·奥尔森的选择性激励理论的基础之上以探索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制以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  相似文献   

5.
国际海底区域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的思想,是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在与海洋大国的多年对抗中,继专属经济区之后,对新海洋法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发达的海洋大国,凭借其先进的海底技术和雄厚的资金,主张按“海洋自由”的原则开发深海海床的资源,使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对一切国家和个人开放。它们还认为,现行国际法已足以调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底区域的利用和开发,不需要制定任何新的海洋法规则。  相似文献   

6.
现代科技的发展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繁荣,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尤其是现代生物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生物安全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最紧迫问题之一。面对这一威胁,国际社会给予了广泛关注:世贸组织《关于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中全面涉及这一问题;作为多边环境协定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了采取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遗传资源的取得;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制定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中更是专门规定了改性活生物体(LMOs)的越境转移的制度。通过国际合作,诸多国家在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和运用现代生物技…  相似文献   

7.
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与知识产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以及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是近年来国际间激烈争执的问题。为了因应人类所面临的共同挑战以及澄清法律上的不确定局面,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粮食与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为代表的国际法律文件,在遗传资源的归属上,确认各国对其自然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在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上,主张对其公平合理分享。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从信息中获得奖励的方式,在因生物多样性的利用而产生的诸多问题中发挥着自身的作用,是调整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中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一种重要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8.
我国是世界上物种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生物多样性遭受威胁较大的国家之一。笔者在介绍我国物种入侵现状、国际社会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努力以及我国检疫历史、检疫制度的作用后,阐述了为保护我国生物的多样性,除了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外,我国应当尽力完善动植物检疫制度以及如何完善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制度。  相似文献   

9.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提高和人类的盲目建设,人类乃至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城市化正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它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但彼此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不能协调解决的。现代化与自然共存、经济建设与生物多样性共存,是人类追求和当代城市所奋斗的目标。本文从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现状、原因及生物多样性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城市化和生物多样性共存的途径之一就是建设生态城镇。  相似文献   

10.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的立法进程已进入关键阶段。其中,关于BBNJ国际协定的一般原则或方法条款中是否包含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这一问题,各方代表立场不同,再次成为谈判焦点之一。从全球海洋治理中,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以及国家利益视角分析,得出中国应当支持此原则被明确列入BBNJ国际协定一般性条款之中。但是,解构当前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法律内涵与适用,结合现有各方立场,得出此原则最终被明确列入BBNJ国际协定一般原则或方法条款中的实然可能性偏小。基于此,建议中国首先立足争议问题本身,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价值导向引入BBNJ国际协定,增强各方国际合作与责任承担共识,平衡诉求矛盾,推进BBNJ国际协定的出台与生效;其次,通过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国际法内涵,增强该原则在谈判中的国际认同度与采纳度,并通过阐释中国支持性的主张,进一步增强中国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参与并引导全球海洋治理的能力。  相似文献   

11.
生物多样性的法律问题具有交叉性、综合性、复杂性和现实性的特点.法律是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的间接驱动力,而生物多样性对法律也产生反作用力.我国对于生物多样性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法和环境法领域,存在着研究视角过于单一、固守学科领域和缺乏整体观等问题.研究生物多样性的法律问题,必须要注意到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类对于生物多样性系统认识的变迁;以国际环境法为出发点,结合多维视角对其加以研究.从整体上看,生物多样性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以及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生物技术的专利性及相关问题以及生物安全问题和生物剽窃问题.  相似文献   

12.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的立法进程已进入关键阶段。其中,关于BBNJ国际协定的一般原则或方法条款中是否包含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这一问题,各方代表立场不同,再次成为谈判焦点之一。从全球海洋治理中,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创新以及国家利益视角分析,得出中国应当支持此原则被明确列入BBNJ国际协定一般性条款之中。但是,解构当前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法律内涵与适用,结合现有各方立场,得出此原则最终被明确列入BBNJ国际协定一般原则或方法条款中的实然可能性偏小。基于此,建议中国首先立足争议问题本身,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价值导向引入BBNJ国际协定,增强各方国际合作与责任承担共识,平衡诉求矛盾,推进BBNJ国际协定的出台与生效;其次,通过引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完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国际法内涵,增强该原则在谈判中的国际认同度与采纳度,并通过阐释中国支持性的主张,进一步增强中国运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参与并引导全球海洋治理的能力。  相似文献   

13.
种子是最有价值的生命遗产。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大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保持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全人类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我国,有着自己的植物诺亚方舟——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在英国,有一个名叫千年种子库的保护中心,珍藏了来自各大洲的众多稀有物种;在挪威,有一个号称是最安全的种子基因库,其基因储备是全球粮食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确保生物多样性提供了无限可能。  相似文献   

14.
<正> 一、引言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一委员会的任务之一是拟订条约;建立一个适当的国际机构来开发被称为"人类共同遗产"的国际海底区域。这就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的地区,其开发是为了整个人类的利益。按照指导联合国海底委员会这方面的准备工作的一项决议,可以明显看出,这个国际机构拥有调整和控制一切有关开发人类共同遗产的活动的权力。海底委员会拟出有可供选择的规定的条文草案,作为正式工作文件,提交海洋法会议的加拉加斯会议。文件分为两部分:  相似文献   

15.
王芳芳 《法制与社会》2012,(21):164-165
当前公海领域的航运安全面临一系列问题,海盗行为、恐怖主义、以及新形式的威胁愈演愈烈。如何更好地解决公海航运安全已经是摆在国际社会面前亟待认真考虑的问题了。目前看来,加强国际合作,把国际合作原则运用到公海航运安全中是十分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但这也同样面临着许多困难。本文就主要是探讨国际合作原则在公海航运安全中运用的必要性,当前面临的难题以及寻找怎样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6.
作者认为,制订一个全球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国际公约是当务之急。这个公约必须明确肯定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的法律地位;具有一般国际法的强制性;建立充裕的专项基金;适当规定国际合作条款和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并设立一个保证公约实施的高效机构。  相似文献   

17.
深海是地球表面遗传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国家管辖范围外深海遗传资源的归属和利用在国际法的角度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国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其提出了不同的主张。国家管辖外深海遗传资源应当是继国际海底区域之后人类又一共同继承的遗产,我国应当从现实出发,积极推动以国际海底管理局为主导,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惠益分享模式的建立,维护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海洋资源争夺战中的利益。  相似文献   

18.
刘瑛 《科技与法律》2010,83(1):31-35
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需要国际法的调整。对位于一国领土内的、附着于动植物身上的生物资源,其生物基因资源原则上应归该国所有。对位于共同空间生物基因资源、人类基因组资源则应适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规则。"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则可以作为前二者的辅助规则。生物科技的发展和运用应符合国际环境法上的谨慎原则、预防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而在从事生物科技的商业开发过程中,对利用来自一国基因资源所生产的生物、化学、医学制品,应按照公平原则与该国分享。  相似文献   

19.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遗传资源、传统知识与民间文学保护的问题引起了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各国政府更大的关注。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倡导与推动下,包括国际、地区以及国家等在内诸多层面上的相关探讨和立法已经广泛、深入地展开。鉴于该议题牵涉的方面较多,法律应对的难度也颇大,这使得妥善、有效地解决该议题必定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艰苦的过程。已有的国际立法表明,虽然人类所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已经在国际立法中得到了切实、必要的回应,但是在具体目标…  相似文献   

20.
蔡从燕 《法学研究》2012,(6):188-206
大国问题是国际法实践中的一个老问题。近年来,国际关系民主化与国际法治成为日益重要的国际议程,一批新兴大国也正在崛起,这些新发展既为处理大国问题提供了历史机遇,也使得处理这一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大国问题涉及大国拥有与作为国际法基础的主权平等原则相冲突的法律特权,但法律特权并非是导致大国问题的惟一原因;被赋予法律特权的大国应当承担特殊的法律义务,但获得法律特权并非是大国承担特殊义务,包括特殊法律义务的惟一依据。为了有效约束大国的行动,国际社会一方面应当限制大国可以获得的特权、强化大国应当承担的特殊义务尤其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应当寻求建立监督大国依法善意行使特权、履行义务的程序法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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