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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王国龙 《法学论坛》2016,(4):133-139
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法院所作出的确定性和终局性判决所具有的普遍拘束力.在当下转型社会时期,纠纷解决总是面临“社会纠纷的历史延续性和当下解决纠纷的妥协性”之间的内在困境,这一内在困境无疑在制约着司法的公信力.在现代社会治理当中,判决的既判力是司法公信力建构的合法性基础,而对判决既判力的尊重,则是现代社会治理展开的逻辑前提,也是实现善治以及建构现代司法的制度性信任与合法性权威的最终依托.  相似文献   

2.
应对司法资源不足的思路与制约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杰 《法律适用》2011,(3):20-23
"法律的变化与其他社会控制成反比".[1]而社会的变迁带来传统社会控制体系的松动,这既引发更多的纠纷,也使人们更多地寻求司法解决纠纷.因此,社会变迁往往带来纠纷数量与诉讼数量的同步增长.当下的中国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变局",社会正处在转型期.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改革向纵深进行,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也随之大...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社会中,司法成为一种专门且相对独立的活动,这不仅是分权制衡的必要和纠纷解决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统治正当化的策略选择。由此,司法活动既受内在限制,也蕴含了影响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潜在力量。面对人们司法预期增长与法院自身能力不足的矛盾,司法力量的铸成需以克制为基本立场,并依靠相应的制度和司法技艺灵活处理可能危及自身安全和正当性的社会需求。相形之下,转型中国的司法尚未完成现代化就已经无法避免能动的角色担当,其力量的培育不仅需要在审判独立性方面着力,而且还要注重为法院"减压",并理性认识和评估法官实践中的智慧。  相似文献   

4.
"外嫁女"纠纷是发生于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具有浓厚本土特色的治理难题。在处理这一治理难题过程中,我国地方法院在现有司法资源与司法环境下选择了司法避让策略,最高法院的司法政策也以司法避让为基调,典型案例在司法规则创制领域同样显现出浓厚的司法避让色彩。破解治理难题的有效路径包括立法规范的具体化、行政行为的法治化和司法治理的能动性,而司法政策和司法案例已经隐含着现阶段处理"外嫁女"纠纷的倾向性答案:村民自治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行动;当"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具有干预和解决的法定职责与义务。至于如何全面做到公平、理性、稳妥地解决"外嫁女"纠纷问题,则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较长时期内,仍将是立法、执法和司法需要共同面对的时代难题。  相似文献   

5.
案结事了意即纠纷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后,当事人各方均不再对此事有任何异议。本文指出要做到案结事了就要树立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公信力有两种途径:一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尽量让案件处理结果使当事人各方利益最大化,从而从实体上解决冲突;二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司法人员通过正当的程序,运用法律知识、经验、素养、技巧等独立地做出裁判,裁判已经做出即产生既判力,任何人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6.
邴志凯 《人民检察》2013,(19):37-40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及法治化的逐步推进,各种新型的社会问题、社会纠纷不断涌现,司法公信力建设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和热门话题。从当前司法机关面临的形势来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解决。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要牢牢把握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自觉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主体,是国家依照法律维  相似文献   

7.
酒店收取开瓶费是当下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是一些高档酒店收取高额开瓶费似乎是餐饮业的行规,由此也引致了餐饮业与消费者之间的频发纠纷。对于开瓶费的性质,我国现行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开瓶费是否合法、是否合理,以及其收取标准如何确定,也成为了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配的争议焦点,由此也给司法机关确定争议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而明确各方责任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需要进一步厘清开瓶费的法律性质,以有助于司法机关对于现实中的纠纷解决。  相似文献   

8.
《政法学刊》2015,(3):16-2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司法需要落实国家法秩序,实现国家法律的各种安排与预测。另一方面,司法需要回应社会,实现司法的社会治理。而要透过司法的社会治理离不开卡多佐司法实用主义哲学。并且要对中国当下的司法能量发挥、社会转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等因素予以考量。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具有多样司法特质、与政治良性互动、塑造时代价值、自身良性发展的中国司法理想图景。  相似文献   

9.
司法能动的正当性分析   总被引:8,自引:3,他引:5  
当下中国正经历着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在社会转型时期,面对社会变迁和新型权益纠纷,司法者一味地恪守司法被动的原则并不能获得社会体认.司法者还需要在司法过程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运用司法经验,合理行使裁判权,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秩序.但是,司法者的司法能动性并非是无限度的.司法者的能动司法,要获得社会体认的正当性,不仅要基于理性的判断,而且要遵循正当性的原理.一种具有正当性的司法能动,需要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能动与被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论司法的原初与衍生功能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当下中国,讨论我国的法院或者法官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应是学界认真考虑的一个课题。本文以一种复眼式的角度,把司法功能分为原初功能与衍生功能。文章认为,作为原初功能,司法的纠纷解决还包括中介、缓和及促进纠纷解决等子功能。而以历史演变为线索,现代司法的衍生功能则包括法律维护与规则创设、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社会控制与政策推进等功能。  相似文献   

11.
胡兴东 《中国法学》2012,(1):143-158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呈现出数量繁多、机制复杂,传统解决机制作用弱化等现象。在新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中,应该坚持调解组织与法院审判两大体系为中心,具体是人民调解组织必须坚持运作机制上的非国家性,纠纷解决过程和形式上要体现非司法特点;司法机关运作机制上要体现国家性,解决过程中遵循严格形式主义和法治主义;治安调解机制应采取严格的"法治"主义,即"严格的依法而为"。在传统纠纷解决机制上应正视、承认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补充作用,采用不同途径和机制让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成为此地区纠纷解决有机部分。  相似文献   

12.
纠纷解决是社会和谐的第一要义,中国法律传统始终贯穿着注重和谐这一主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许多构思与实践,特别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治理模式,在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对纠纷解决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形成正确的认识基础上,通过考察中国传统社会纠纷解决承担主体的多样性,以及纠纷解决途径的多样性,阐释了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对当下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无论在司法方面,还是非司法方面都极具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权在基层社会的表征,在不同时期发挥着不同功能。新时代人民法庭是乡村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通过乡村法治推进国家法治秩序生成的职责,应当着眼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制度规范引领下的乡村治理逻辑,重新审视人民法庭的设立依据,并赋予法律适用、乡村规范型塑、价值判断和法治文化培育等功能,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的乡村法治权威,建立现代乡村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14.
现代社会中的人民调解与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是除诉讼之外的最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的存在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诉讼在某类纠纷解决上的局限性。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成本、功能上的比较,可以看到人民调解不仅能够适应和生存于现代社会,而且与公力救济共同形成了相互竞争、替代补充和弥补局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的改革和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可或缺的资源。  相似文献   

15.
韩伟 《法学家》2020,(3):56-70,192,193
司法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革命根据地调解制度,则是当代中国司法调解的主要渊源。革命根据地的调解,不止是一项司法制度或者新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环节,它实质上更是一种治理模式,辅助革命政策的推行。通过荣誉、身份等象征资本重塑调解人,不断将革命伦理、法制融入新型调解规则体系之中,中国共产党借助司法调解,较好地实现了革命根据地社会治理模式的变革,有效消解了革命法制与社会旧俗之间的紧张关系,增进了普通民众对共产党政权的认同度。革命时期的调解尽管存在制度缺漏、行政导向等缺陷,但它对社会文化、习俗的娴熟运用,对社会组织、地方权威人物的组织吸纳,以及注重消弭社会冲突、维护邻里和睦的价值取向,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治理变革在法治中的生动体现,也成为当下司法与社会治理可资取鉴的历史资源。  相似文献   

16.
田平安  王阁 《现代法学》2012,34(4):39-51
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7.
吴欢 《政法论坛》2021,(1):89-100
民初平政院对行政处分的审查并不局限于合法性层面,而是通过形成和运用"允协情法"的审判技艺,深入合理性层面制约监督行政权。在民初行政审判实践中,"法外求情"是当事人的惯常做法,"酌情准法"则是平政院的基本立场。平政院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通过引入"情理"作为裁决准据和在建议中落实"情理"等方式,进行实质的合理性审查,又从法律、事实和裁量等方面确立了"允协情法"的法治限度。由此,作为治理秩序建构者的民初平政院,得以在近代化的行政审判中,以"允协情法"的传统司法技艺实现"杜讼息争"的现实治理目标。其中的经验智慧,作为历史初心,对于深刻理解当代中国行政诉讼所肩负的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重任,不无裨益和启示。  相似文献   

18.
内生型治理是中国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然要求,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诉求下多元规范协同治理的必然路径,体现了“中国之治”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内生型治理具有历史性、发生学、实事求是、人民性等意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伟大创新,是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的融合创新。在系统论、协同学及“技术-社会”视角的指引下,德法结合、“五治”融合、“未来社区”建设等内生型治理思想与实践,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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