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前的准备"的规定大多是单纯为庭审作准备,功能较为单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重视审前程序所具有的纠纷解决功能,以整理争点、固定证据并促进和解等为目标构建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设置与庭审法官分离或相对分离的审前准备法官,并赋予其对简易案件的判决权和对一般民事案件的调解权,完善证据交换、举证时限等各项制度。 相似文献
2.
民事司法改革实践中,审前准备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逐渐得到重视。但法律制度的滞后性给改革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而审前准备程序制度的选择、设计是否恰当,将直接影响民事审判制度目的的有效实现。本文试图通过对审前准备程序目的、任务的分析,探究其在民事诉讼中的功能所在,并希望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理论探索。 相似文献
3.
4.
民事审前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被称为是处理案件的"过滤器"和"减压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然而,反观我国的司法实践,民事审前程序的运行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其应有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亟待修正和完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因为附属于审判程序,因此存在着诸如:法官全程主导,当事人被动接受;诉答制度规定不完备,没有起到固定争点的作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不完善等缺陷。因此,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应该从建立审前法官制度和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完善审前调解程序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5.
审前准备程序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所共有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简略地规定了民事诉讼中庭审前的准备程序,审理前的准备已经具有了程序上的意义。审前准备程序具有一系列功能,使其具有区别其他程序的独立价值。本文采用功能分析的方法,从研究功能的角度,对审前准备程序从正功能和负功能分别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使其能够更好地围绕价值取向发挥应有功能,实现该制度的设置目的。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虽然也有审前的准备程序,但从立法和司法的现状来看,该程序存在着严重的功能缺陷,起不到证据整理,争点固定和促成和解的功能。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应当以公正和效率为价值取向,在诉讼模式的选择上采辩论主义与职权进行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在第一审程序中,对不同的案件,应当设计不同的审前准备程序供法院选择适用,对于简单的案件,作必要准备后及时开庭,对于复杂的案件,通常应作充分的审前准备。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提出与推进,民事审前程序也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作为庭审程序的前奏,审前程序不仅对审判程序的进行及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同时其还有自身独立的功能与价值。我国现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对审前准备活动进行了若干规定,但严格来说这种准备活动并不能称之为程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构建完整独立的审前程序进行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8.
9.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结构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从西方各国民事诉讼发展来看 ,其共同发展趋势是由偏重开庭审理活动转为审前准备和审判活动两者并重 ,审前准备程序已日益成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我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长期以来被民事立法和司法 ,甚至被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所忽视 ,至今尚未有严格意义上的审前准备程序 ,这正是多年来我国民事司法未能走出困境的症结之一。本文在考察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 ,认真分析其设立旨意和诉讼价值的基础上 ,深入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 ,并结合我国实际以及借鉴吸收西方各国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 ,提出了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10.
近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其中关于改革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也被理论界广泛关注。本文在考察各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认真分析其设立旨意和诉讼价值的基础上,深入检讨我国当前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 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张显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12(5):21-29
国外主要法治国家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旨在实现的功能并非是单一的,除具有为庭审作充分准备,导向一个高效益的庭审之功能外,尚具有一定的或极强的实质性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功能;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功能定位是单一的,没有考虑行政诉讼的特质,致使该程序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程序之品性;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应具有对未来庭审之裁判结果产生实质影响的功能;针对行政诉讼审前程序之应然功能的具体诉求,应建构其实现的具体机制:确立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称谓、确立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主持机构和配备人员、举行预审听证会。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已为西方各国普遍确立,而我国至今尚未有严格意义上的准备程序。这正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未能走出困境的症结之一。在评介西方各国民事审前 准备程序的基础上,以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为出发点,围绕争点整理和证据收集即 审前准备程序的两大功能提出在我国构建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如何做到民事审前程序与庭审程序并重,如何在把审判重心放在开庭审理的前提下来改革民事审前程序,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我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除了需要实现效率的目标外,还需要满足公正的目标;除了应当具备整理和固定争点、收集和交换证据、促进当事人和解这些一般功能外,还应当具备防止先定后审、单方接触、强制调解、先入为主的特殊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不仅需要从程序制度上的精心设计与构筑,更需要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更新与配合。 相似文献
14.
15.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正当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审前准备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可以从现代民事诉讼对程序保障和纠纷解决效率两方面的追求中得到解释。通过对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涌现出来的三种审前准备程序模式的考察,文章指出基于民事审判活动自身的规律,法官在审前准备阶段的适当介入是必要的;对争点整理的忽视、当事人收集证据手段的匮乏和证据失权制度的阙如,是制约我国审前准备程序充实化的三个因素;审前准备活动的限度与法官在审前阶段的介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国外的经验显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两种思路。 相似文献
16.
论审前准备程序之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审前准备程序的特点与缺陷 我国民事诉讼法设专节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被认为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第一道工序,也是审判民事案件不可逾越的必要阶段”。①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的组成;法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等。 与国外的审前准备程序相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前准备程序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目的较为单一。主要是寻找案件的争点… 相似文献
17.
审前准备程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中的审前准备程序是开庭审理前的一个诉讼环节,其内容和做法各国不尽相同,但从西方各国民事诉讼法共同的发展趋势来看,民事诉讼活动由偏重开庭审理而转为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审前准备程序成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我国正在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少地方推行"一步到庭"的做法,使民事审判弱化了审前准备工作。这种改革的利弊和走向如何,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前程序具有明确争点、固定证据及促进和解的功能。为了达到民事案件审理集中化的目标,许多国家依据新的司法理念对审前程序进行了审理结构上的调整或改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为构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应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借鉴美、德等国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对证据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法官释明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刘中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1):52-54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是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民事纠纷前,为充分辩论所做的一切准备活动及其过程。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开庭前的准备条款,但这些准备活动主要集中于法院(法官)之准备工作,缺乏当事人的参与,忽略了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的权利保护,建立和完善审前准备程序应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20.
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目标、功能与模式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我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 ,除了需要实现效率的目标外 ,还需要满足公正的目标 ;除了应当具备整理和固定争点、收集和交换证据、促进当事人和解这些一般功能外 ,还应当具备防止先定后审、单方接触、强制调解、先入为主的特殊功能。应当根据合目的性的原则来选择我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模式。我国目前实行的审前准备模式有审判法官型、法官助理型、预审法官型三种。预审法官型是一种相对优越的模式 ,该模式既有利于效率与公正的目标的实现 ,又能够全面发挥审前准备程序的各项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