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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土地征收的概念、法定函义特征谈起,以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报批程序及补偿问题为基础,简要分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土地征收程序所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提出对其改革、完善的几点建议和见解,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2.
土地征收制度是世界各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土地征收的概念、法定函义特征谈起,以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报批程序及补偿问题为基础,简要分析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和土地征收程序所存在的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提出对其改革、完善的几点建议和见解,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3.
正当程序:滥用程序权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缺乏有关程序的法律依据时,行政机关对程序拥有裁量权。行政机关对程序的裁量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的,构成滥用职权。正当程序原则的合法地位源自《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行为不得滥用职权。法院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正当程序原则。上述规则的确立,经历了学说借鉴、政策回应、司法实践和法律确认的发展过程。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21,(1):74-89
行政程序法定化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要求。我国法律界虽已提出和应用着行政程序法定原则,但对这一原则缺乏正确认识,从而与正当程序原则、合理原则(比例原则)、法的安定性原则相混同。行政程序法定不仅指行政程序应由法律法规规定,更指行政机关不得在成文法规定的程序之外自行增加程序。站在行政相对人的立场上,行政程序可划分为权利性程序和义务性程序两类。只有权利性程序和义务性程序的限制与排除须遵循法定原则,权利性程序则遵循正当程序原则。"违反法定程序"应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对权利性程序而言,系指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对义务性程序而言,系指违反程序法定原则。对权利性程序、义务性程序条款的限制与排除条款的解释,应遵循有利解释规则。对于改革实践中先行取消或简化义务性程序的行为,应依据程序权利保障原则加以判断,只要改革试验没有减损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义务,就可以评价为合法。  相似文献   

5.
邹爱华 《法律科学》2012,(6):118-130
为了避免和化解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纠纷,加强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研究非常有必要。西方国家非常注重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根据本国的国情,设置了不同的制度。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的规定,加强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具体的对策是:要求告知义务人将相关信息直接通知被征收人;进一步明确规定告知义务人公告征地信息的地点;允许被征收人查阅征收申请人和征收审批机关的所有材料;扩大需要被告知的权利人的范围;规定征收申请人不将征收审批机关的决定告知被征收人的,征收申请人不能执行该决定。  相似文献   

6.
姚硕珉 《法制与社会》2011,(20):165-166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因土地征收而引发的补偿与保障的纠纷也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的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构建不完善而造成的。本文旨在对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构建进行研究,从而使我国的土地征收程序更加健全完备,以保证农民根本利益。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1,(1):91-102
土地开发与征收耦合,成片开发建设被认定为一项公共利益,但因土地基本国策和私人开发商广泛介入,又潜藏着政策性与结构性公共利益危机。在新发展理念下,成片开发建设背负通过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促进土地增值,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的公共利益要求。为了确保名副其实,《土地管理法》第45条以"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为原理支撑,设定了空间、规划、程序三重限制,但并未切中肯綮。未来实施性立法应以比例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为基础,按照前期准备、征地审批和正式作业三个阶段,构建成片开发建设的公共利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8.
符合"正当程序"是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要件之一。而"正当程序"的满足需要一系列制度作为支撑条件,美国和法国的法律对此都有相似的规定。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重实体而轻程序,程序设计总体而言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相似文献   

9.
符合“正当程序”是土地征收的合法性要件之一.而“正当程序”的满足需要一系列制度作为支撑条件,美国和法国的法律对此都有相似的规定.中国的土地征收制度重实体而轻程序,程序设计总体而言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是一个复杂的命题.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中农民利益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征收土地是指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制度具有强制性、补偿性、权属变更性、公益性等特点。我国法律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公益性、土地征收补偿等实体规定,以及审批权限和程序、法律责任设计、争议救济等程序制度上存在缺陷,应当在这些方面作出改变。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侵权表现为超出"公共利益"范畴,未遵循"法定程序",未给予"合理补偿"以及"复合"型侵权四种类型.政府盲目追求政绩,滥用土地征收权,批租现象严重,以地生财等职能错位是造成土地征收侵权这一后果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只有转变职能,做好"地"和"人"的工作,既珍惜土地资源,又坚持以人为本,才能避免土地征收侵权现象的出现.  相似文献   

12.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使我国的征收制度异化为解决城市发展所需用地的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努力使被异化的征收制度回归其本来面目,但仍然有其局限性。要使征收制度真正回归,不仅要改革现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而且必须解决好城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非公益性的用地需求不仅可以通过一对一的协商机制来解决,在特殊情形下还可以通过民主表决的方式来解决,以降低交易成本与交易风险。通过集体利益适当限制个人利益,为以民主表决方式解决非公益性用地需求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房屋征收应当明确建设单位作为征收请求人的应有法律地位及征收决定人的范围、权限,同时也应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征收标的地位,赋予房屋承租人等征收关系人以补偿权。房屋征收应贯彻比例原则,设置独立的协议价购程序和公益决定程序。征收决定诉讼和补偿决定诉讼应明确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审查的内容、诉讼结果的处理。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补偿协议诉讼为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解决司法强制搬迁中面临的诸多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4.
现实生活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并不少见。然而,除土地征收外,其它形式的流转并未得到立法的肯认。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必要性、形式、原则、程序以及土地征收、征购等问题的探讨,认为未来的物权立法应正视现实,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流转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5.
关于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的宪法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集合 《河北法学》2007,25(8):56-58
在公民的基本人权中,财产权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对财产权的尊重构成了宪法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对财产进行征收征用的规定当然也成为许多国家宪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对世界相关国家宪法关于财产征收征用的公共目的、正当程序、补偿及救济等主要内容的分析,结合我国特殊的土地权利市场,指出要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实现征地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首先必须在宪法层面完善土地征收征用条款,解决宪法框架内征地制度法律设计的内在冲突.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利益衡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利益失衡问题,农民利益受到侵害,一些不正当利益大量滋生,甚至不法利益大行其是。经过考察,我们认为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应当纳入利益衡量范围的主要应是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在利益衡量的过程中,应确保农民利益得到合理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是与社会保障并行的合理补偿;应确保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农民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中,应以征收之后利益综合衡量的结果为正数作为判断标准;并且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正确衡量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7.
祝之舟 《法律科学》2013,31(2):72-81
我国的农地是农民集体与集体成员的财产而不是公共财产,但同时却承载着法律保护的公共利益,如经济安全、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因此,农地征收内含着目的公益与客体公益的冲突与平衡问题.鉴于我国现行农地征收制度与实践对农地公益保护的不足,建议未来的集体土地征收立法改进农地公益保护模式,提高农地征收的公益标准,仅将重大公益作为农地征收的目的要件,严格控制重大公益的范围,并健全公益审查程序,以实现农地公益与征收公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郭继 《法学论坛》2012,(4):95-101
现行法律未分别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补偿标准,给《物权法》第42条第2款及第132条的适用带来了困惑。出于多方面因素考虑,集体土地征收应采取"二元化"的补偿模式;基于法经济学分析,在未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假设下,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应以其市场交易的均衡价格作为补偿标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应分别采用年平均产值、失地农民转业培训标准、居民社会保障标准,作为其收入、就业及社会保障效用减损的补偿标准;其他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应以延期收益损失作为补偿标准;分别考量未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标准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标准,即可确定已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征收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困惑与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千帆 《法学研究》2012,(4):115-125
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最终属于农户或农民个体,个体化的农地使用权应该受到法律尊重与保障。目前,由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受到人为的法律约束,农地价值遭到极大贬损,亟需改革中国农村不合理的土地管制主义模式,将宪法赋予的集体土地财产权还给农民,并将城市化与征地脱钩。城市化涉及的实质问题是合理的城乡规划与政府审批,而当前中国各地的城乡规划严重缺乏民主参与并带有极大的随意性。要保证规划与审批的合理性,必须通过民主立法和参与程序保障政府规划权的行使符合多数民意,并通过适当的司法审查机制保证规划目的与程序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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