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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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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燎原 《现代法学》2008,30(2):144-153
在中国,"法理"古已有之。但"法理学"、"法律哲学"名词则自域外传入,并为中国法学家所广泛认知与界定。总体而言,不仅存在着"法理学"与"法律哲学"概念的错混,而且在实质上,"法理学"理论的发展,比"法律哲学"更见成效。  相似文献   

2.
"法理学"及其相关的学名,如"法哲学"、"法律科学"、"法律理论",在西方法学中的产生、运用情况,其各自的含义、具体用法及相互关系,有着特定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语境。这些概念被移植并用于中国语境下,在用法上就形成一种较为复杂的局面。法理学及相关用语在我国名称上的演变,实际上也显示出法学思想观念上的变迁。法理学及相关用语在我国名称上的混乱显示,百余年来的汉语法学对那些植入的出自不同传统的法学基本概念未能充分消化,法理学这门学问在我国依然还不是一门成熟的学科,尚需重新进行深刻的学理反思。  相似文献   

3.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在研究与教学上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其表征是:法理学之西方知识与中国模式之东方经验的悖论、法理学之"权利本位"与中国模式之"发展""稳定"目标的悖论、法理学之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中国模式之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法理学之以"个人"为本的法律观与中国模式之以"人民"为本的法律观的悖论。如何认识与看待这些悖论,是当下法理学发展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理学研究中的“身份”焦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现代法治理论反对基于身份而衍生的特权,并不完全反对对"身份"的追求。由于当代中国法理学对身份问题研究误解了梅因关于法治是"从身份到契约"运动的思想,因而对基于"身份"的法理学意义有不正确的认识,在"身份"问题上出现了焦虑症状以后,仍不能正视"身份"问题的重要性。中国法理学还没有自身的独立性,没有做出独特的理论贡献,以至于出现了这种"身份"的焦虑。要想提升法理学的学科地位,需要认真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以法律方法论塑造法理学的实用性,使法律话语成为主流。  相似文献   

5.
中国法律史学科近年来面临着重大危机,但已有的种种对策并不足以改变现状。中国法律史研究可在方法和目的两方面作出适当转变,即中国法律史学者在不否认考证、广泛收集史料为研究基础的前提下,以"通过法律史,超越法律史"的姿态,发挥自身在法学学术及基于本土立场的比较优势,以适当引入现代中国法律问题为导向,在法学问题意识下选择优先研究的法律史专题,结合社会调查,探讨古今法律的联系,寻找中国传统法律中的制度理性和法律智慧,化制度得失为历史启示,使中国法律史学成为推动其他法学学科发展及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学科。这种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新思路将更有助于提升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地位。  相似文献   

6.
赵蕾 《研究生法学》2005,20(1):94-99
自鸦片战争后到现在我们一直在“师夷长技以自强”。但是“西学东渐”引入的“西学”,特别是作为西方理性代表的法律,固然凝结了前人的经验,但决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成为界定中国实际问题之学科的性质和研究的圣经。研究中国法律的实际问题,必须牢牢把握法律的三种指导力量:哲学、历史和习惯。当然研究调解制度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7.
知识是法律科学成长的基因,是合理解释法律并理性实施法律的基础。法律与知识关系的逻辑是:法律→知识→法律理性→法律科学→科学法律。法律与知识的这种紧密关系在于知识为法律成为科学提供了系统的理念、概念、理论和方法体系。法律与知识的关联属性因突出了法律的信息性、公共性、国际性之特质,而使法律发展趋向了理性、民主与科学。在知识社会已成为常态的今天,走法律知识化之路,是中国法律科学成长中始终不可回避的主题。  相似文献   

8.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法律专业学生在学好部门法的同时,要强化其法理学方面的知识、理念,使之成为合格的与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法律工作者。  相似文献   

9.
法理学概念框架之建构无法回避变动的社会生活实践与普遍的法理学之间的矛盾,否则法理学将失去说服力而成为杂乱无章的概念组合。约翰·菲尼斯采用亚里斯多德的核心意思哲学方法,结合其实践价值理论,得出以将法律制度看做道德理想的核心情形的法律观点,并以此作为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基础。然而,菲尼斯的方法论尽管在其自身的整体理论中能够自圆其说,但却无法完全破解法理学概念框架构建的个体性与普遍性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0.
一个全新的社会,需要一门新的法律科学.法律知识化巳成为知识社会背景下中国法学转型的时代要求.尽管法律知识化的主张是多元的,但从其整体看,它承袭了后现代法学的衣钵,坚持以下核心观点:即将法律知识化概括为法律哲学化、法律科学化和法律平民化三个实体逻辑贯通的维度.其中,哲学化的使命是将法学从一个纯粹的科学问题还原为一个价值问题;科学化增强了法学理想图景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平民化则打破了法学的神秘性,扩大了公民的法律参与.经由此三个维度,法律知识化之科学含义方能得以丰满和立体化凸现.  相似文献   

11.
王明锁 《北方法学》2013,7(1):31-42
在目前我国不少权威性民法学理论著作中,民事法律行为颇受非议,或干脆被废止不用。罗马法体系中由于民法地位显赫,以致民法与罗马法同义、与法学同称,在《德国民法典》中创造发明并直接使用法律行为概念,有其历史缘由与合理性。而在我国,民事法律行为业已成为法律行为在民商法领域中的重要类型化成果,不应当将其恢复到德日民法中的法律行为并与我国法理学中的法律行为概念相混淆,似应在坚守民事法律行为成果及其科学特色的基础上,对其来源于前苏联民法理论学术争议中的"法律行为必须合法"的这一不合理因素进行剔除,并使之改进发展为更加科学合理且具中国民商法理论特色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12.
《法学杂志》2012,33(5)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在研究与教学上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其表征是:法理学之西方知识与中国模式之东方经验的悖论、法理学之“权利本位”与中国模式之“发展”“稳定”目标的悖论、法理学之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中国模式之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法理学之以“个人”为本的法律观与中国模式之以“人民”为本的法律观的悖论。如何认识与看待这些悖论,是当下法理学发展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3.
一百多年来的中国法理学者揣着法治现代化梦想,引介了大量西方法律知识、价值和方法,进而衍生了有别于西方的“中国法理学”知识体系;通过接纳融合民主、自由、正义、公正、平等、法治等要素,出现了“中国法理学”的价值体系;通过学习和运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修辞等方法,搭建了“中国法理学”的方法论体系。中国法理学理论为法治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知识体系的建构中缺乏专业精神;对法律价值体系的接受没有实现中西融贯;在方法论体系中缺乏整体思维与体系思维的区隔以及对逻辑的重视。中国需要建构以实现法治为目标的,能够分析、解释、解决中国社会矛盾的法治话语、法治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4.
二十世纪中国法理学回眸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本文回顾与探寻了二十世纪中国法理学百年发展的历史轨迹与客观规律。追根溯源,早在清末民初,由于西洋文明的冲击,国人法理意识就同维新变法和社会变革相伴而觉醒。民国时期,法理学呈现多元思想体系交错混杂的复合格局,既有所谓仿效西方的学院式“正统”法理学,又有以李达《法理学大纲》为标志的先进、科学的法理学。世纪中叶的社会革命催生出的新法理学,也历经磨难。如果说从五十年代“国家与法的理论”到八十年代“法学基础理论”的转变开启了中国法理学迈向理性化、科学化的航程,那么,从“法学基础理论”转变到九十年代的“法理学”,则标志着中国法理学从政治哲学之法理学进化到法律科学之法理学的基本完成。而法治目标模式的确定又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理学发展注入了新的希望与不绝活力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近代,梁启超、胡适和王振先开创了"中国法理学史"的研究,从而"发现"了"中国法理学"。他们分别撰著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国哲学史大纲》"法的哲学"部分和《中国古代法理学》,作为"中国法理学史"的三个典型文本,对"中国法理学史"的范围、论域和方法,都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其意义在于,促进了学界对"中国古代法理学"在文化与学术上的认同,使近代以后的"中国法理学"具有回访渊源和返本开新的可能。  相似文献   

16.
法理学的历史和现状表明,迄今为止的法理学研究视野通常局限于主权者的国内法律与国内社会,没有把视野拓展到国际社会。该局限性有着深刻的社会和理论根源,诸如主权观念、国际社会关系的演进规律及法学家的自身局限都是促成该局限性的重要因素。随着主权观念、国际社会关系的发展,法理学视野的拓展成为适应国际社会法律新秩序的建造、法律文化整合的客观需要。本文在阐释法理学视野的局限性及其成因、影响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了一个关于法理学视野拓展到国际社会的纲要  相似文献   

17.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法律应运而生。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网络法律进行审视,研究其基本理念和体系,探求网络法律法理学研究的趋势,对更好的构建网络法律制度至关重要。本文以"网络人"为出发点,通过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的分析,得出网络法律的基本理念为秩序维护、权利保护和自由共享。网络法的体系分为三个部分:网络公法、网络私法、网络法律的其他制度。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的网络法律制度研究之中,基于理论和现实发展的双重诉求,网络法律的法理学研究显得分外迫切而必要。本文提出"网络法理学"的概念,并构建网络法理学的研究体系,为网络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切实的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9.
悦读吧     
《检察风云》2010,(23):70-70
立法者的法理学 法理学是对法的基本问题的哲学思考,这种思考显然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技艺的衡量和琢磨上,如果法理学主动从现代政治问题领域中退出,就势必会大大限制法理学的思维空间,使得法理学成为概念游戏的囚徒。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9,(4):53-64
法律人格概念的发生学机制,涉及到法律位格的古今学说史。古典罗马法中,法律位格从未被规定于普遍意义上的"个体—主体—实体"之"人",而是依据"身份地位"的不同层次,从上往下分配位格的各种减等形态,形成多层次、差序化的法律位格体系。现代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主体概念摒弃了古典罗马法根据实践需要而设置法律位格,并灵活分配不同行为能力的传统。现代法律主体的诞生,是法律位格的简化和一元化的收缩过程,原本差序结构的法律位格被收窄到世俗化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主体位格。人工智能革命也可尝试在法理学上纳入这一法律位格的拟制传统。根据物种位阶的规范主义立场,现代法人制度通过"位格加等"把人为设置的团体组织提升到具有一定法律位格的地位;"智能机器人"概念是对"智人"概念的模仿和拟制,人工智能概念是通过"位格加等"把机器人提升到自然人的法律位格。法律主体学说之现代性立场有其限度,从法律主体概念回归法律位格概念,是人工智能时代法理思想变革的重要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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