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63 毫秒
1.
社区矫正,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孙谦 《中国司法》2009,(11):11-12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已经五年多了。几年来的实践成效表明,开展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一项有益探索,不仅明显降低了行刑成本,而且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罪犯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相似文献   

3.
《中国司法》2004,(10):94-96
问:作为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改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重要方式与监狱矫正有什么异同?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何异同?答: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的异同点在于:相同点:(一)性质相同。两者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根据权力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依照法定程序,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二)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以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目的。(三)功能相同。两者都具有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功能。(四)矫…  相似文献   

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改革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桑爱英 《法制与社会》2010,(13):54-54,138
自2003年开展试点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探索完善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试点中仍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制约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本丈将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加以探讨,并提出立法建议,以期更好的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顺利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大兴区作为北京市第二批试点区县,自2003年12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律》2014,(3):21-23,77-79
2014年5月27日,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京举行。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全面推开,在原有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融监督管理、教育矫正与社会适应性帮扶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制度,对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国刑罚执行制度,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有效整合刑罚执行资源、科学有效地执行刑罚具有重要意义。把那些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从宽处理的犯罪人员,放在社会上进行监督改造,给予相对宽松的改造环境和人身自由,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是中国保障人权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8.
关于对社区矫正立法的思考和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司法》2005,(7):71-7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将社区矫正的性质定位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既然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然要有法作为执法的依据。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种顺应刑罚发展历史潮流的刑罚执行方式,作为一项惩罚和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最终必须而且必定要走上立法的道路。目前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立法提供了坚实的实践  相似文献   

9.
耿红 《中国检察官》2010,(17):30-3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宜建立多层次的社区矫正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几年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完善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虽然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  相似文献   

11.
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是我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犯罪,是一个与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音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伴随着社会建设的全过程。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对于犯罪分子的处罚手段和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并与社会的文明进步互相呼应,互相映衬。刑罚制度的先进、文明,直接作用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和教育、改造罪犯的形式,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推行几十年了。2003年我国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开始“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5年初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我省是第二批试点省市之一,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配合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我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法学会于2006年4月27-28日共同举办“社区矫正工作理论研讨会”,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12.
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是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监狱在对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工作中,要重点考察罪犯的重新犯罪问题,较为科学地预测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建议,同时,社会相关部门应根据监狱提供的预测结果,做好相应的衔接管控、帮教救助等工作,有利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欧海 《法制与社会》2012,(28):209-210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工作,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减少社会消极因素,是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4.
《中国司法》2009,(12):F0003-F0003
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30年以来,湖北省司法行政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发展。监管安全秩序持续稳定,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稳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治湖北建设加速推进,有力地促进了民主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对于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进行,保证非监禁刑罚正确执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  相似文献   

16.
许冷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1):130-132
目前,北京、上海、江苏等六个省市正在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如何在非监禁条件下提高罪犯的教育矫正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心理健康的守法公民,是试点工作必须要面对和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运用和完善矫正个案制度是提高矫正质量的基本工作方法,是矫正组织执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它贯穿干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因此,可以说,矫正个案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在本文中,笔者对矫正个案的内涵、特点、原则及制定程序等问题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见解,以期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积极意义与现实困惑并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玲 《中国律师》2004,(6):68-69
社区矫正是与在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符合国际刑罚执行潮流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刑罚理念由过去的报应刑罚理论逐渐更新为目的主义刑罚理论,强调刑罚执行的目的不仅要矫正罪犯自身恶习,更重要的是通过矫正使罪犯融入日益发展变化的社会之中,并在社会变化中改造自己,使自己适应社会需要。社区矫正就是这样一种非监禁刑罚方式的探索和…  相似文献   

18.
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出台,对协调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健全制度与机构、缓和立法缺位的尴尬有所助益。但我国社区矫正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仍需加大探索力度,目前,可构建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一体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刑罚执行权,对罪犯实施必要的监管。社会团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对罪犯的技能培训和教育帮扶。长远而言,应在制度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19.
唐桥 《中国司法》2013,(6):72-73
201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日益攀升,如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作用,使一大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人身危险性程度低、悔罪表现明显的未成年人罪犯得以留在社会上接受监督改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摆  相似文献   

20.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是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刑事犯罪重化的表现。我国刑罚执行的质量和效果欠佳、对犯罪人的非人格化标定,以及社会帮教不到位、罪犯缺乏劳动技能、难以自立等都可能导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要使犯罪人真正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不仅需要推进监狱改革,进行提高矫正质量的制度改革和一系列具体措施的实施与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理性地接纳和对待犯罪人在观念上的更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