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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在中国社会结构由国家一元结构向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分立的社会结构演进中,各种纠纷成散状扩展,在变动不居的多义的社会现实中,正义逐步占据了优先地位,人们从未如此渴望正义之神的眷顾。同时随着实体正义向程序正义的流变,人们也越发关注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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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构建了程序正义的理论体系,罗尔斯的程序正义体系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启示。程序正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立法上完善程序正义制度,执法上依法行政,司法上落实程序正义,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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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晶,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中国现实中的"程序正义"是我国在迈向法治社会进程中传统文化和制度缺陷的现实表现,也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一种必然产物。它需要经过现代与传统、现实与历史、本土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的冲突与磨合,还要结合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断的融合与整合。本文认为实现程序正义是贯彻法治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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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社会与现代程序法理念的重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论述了法治社会与现代程序法的关系,认为法治社会要求我国民族实现从传统程序法观念到现代程序法理念的转换,即从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的独立价值;从强调国家权力到保障诉讼主体的程序权利;从追求无讼境界到追求实现正义。顺应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我国应完善诉讼法律制度,尊重公民的程序权利,以推动现代程序理念的重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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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再审是对失误生效裁判的救济。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速,对再审程序的需求和依赖越来越大,而我国现行的再审程序,因其奠基于计划经济体制与国家职权主义司法理念,其内在不足与外部缺憾显然未能完全适应时势要求,因而与我国社会进步的需要是不相适应的。本文拟就此做一基本探析,并略抒笔者管见。社会正义对再审程序的需求、依赖与再审程序的强化如果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再审程序就是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审程序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却尚存重大分歧。反对论者主要基于既判力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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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在司法实践中是一项重要的价值原则,对于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程序正义的追求对我们的法制化建设意义重大,所以我们应该不懈地追求着程序正义.但是程序正义的实现需要特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再加上现代诉讼理论和模式的变迁,以至于很多案件的实际处理过程中并没有体现程序正义原则.本文指出为了能够在我国很好地实现程序正义,我们必须认识到程序正义局限性,以及在我国如何来确立和完善体现程序正义和程序正义局限性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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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审判监督程序作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特殊救济程序,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再审民事判决书作为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进行再次审理后,就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司法文件,对于确立正确的再审思维模式,确保再审案件质量,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形象,树立国家法律权威.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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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对社会正义的侵害,首先表现在行政立法环节。因而,正当、合理的行政立法程序是保证行政立法科学、民主,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环节。本文从罗尔斯的正义论角度出发探讨行政立法程序的正义论价值,并尝试提出一些措施保证行政立法程序的正义性质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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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研究——使我国监狱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科学学科之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监狱法学的研究应当结束过去那种政治工具性、服务性倾向 ,转向自身现实性、客观性、规范性研究。刑罚执行作为一种主要执行刑法判决的程序运用的过程 ,应当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把我国监狱法学建设成为一门规范意义的法学学科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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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确立保障人权程序是社会整体认知和司法实践观念深度交流的结果,具有实现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和确保实质正义的外在功能。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在适应调整的基础上,积极主动提升司法理念、转变侦查模式、构建工作制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双重维度下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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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程序正义介于强调“结果价值”的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之间.强调“过程价值”.其思想发端于古希腊时期的“自然正义”观念;形成于英国《大宪章》,目的是限制王权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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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是现代社会中受到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一般而言,对于此问题的研究存在两种进路规范性的和描述性的.规范性程序正义理论是我国程序正义研究的主要理论资源,这种研究进路虽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同时也存在难以回答的问题.而法社会学对于程序正义的描述性研究有助于克服这些问题,并可以加深我们对程序正义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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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是民主制度设计的重要一环,是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构建公民社会的基石性要件,是司法正义的必然要求.没有程序正义,司法的公正便无从谈起,而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执念业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极大阻力.辩护律师作为追求程序正义的专业群体,在接受委托、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却困难重重,危机四伏,这与我国程序正义理念的缺失关系紧密.时下恰逢我国刑事诉讼法大修,本文将分析正当程序下辩护律师的权利、话语、意旨三者关系,以期对刑诉法大修中设计的律师之权利义务制度有所破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