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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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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担保法》第一次对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作出了规定,即《担保法》第17条2款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规定是对一般保证人的保护措施。那么,一般保证人如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呢?一、先诉抗辩权及其特点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在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物的担保。在主合同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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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问答     
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一男士打来电话,称他借给朋友6万元人民币,当时有一担保人,现债务到期没有偿还,问: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1.保证是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他负责履行债务的全部或一部的一种担保方式。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 2.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必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  相似文献   

3.
保证是一种与物的担保相对应的债权担保制度,它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的流通,维护交易安全。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的责任如何界定,这是一个长期困扰经济审判人员的难题.本文拟就对无效保证合同及其保证人之责任进行探讨。一、保证合同无效的确认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二…  相似文献   

4.
保证是民法上一项债权担保制度 ,是指第三人和债务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 ,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我国《担保法》第 6条规定 :“本法所称保证 ,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我国《担保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因为一定的事由而减轻、免除或者消灭。能够减轻、免除或者消灭保证责任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主债务消灭。2 .债权人放弃物质担保。3.主债务因转让给第三人而未经保证人同意。4.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经保…  相似文献   

5.
合同的解除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 ,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 ,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①保证 ,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合同担保 ,保证在性质上具有从属性。它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基于此原理 ,当主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时 ,若当事人无约定 ,保证合同应随之消灭。相应的 ,保证人的责任也因此得到免除 ,即保证人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 ,合同解除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  相似文献   

6.
<正> 所谓保证是指由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担保比定金、抵押、留置等其他担保形式的担保手续简便,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使得这种担保手续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不断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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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 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相似文献   

8.
从保证合同的从属性谈保证人的责任贾玉东保证是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尽管保证人、债权人、主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保证合同毕竟不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它的成立和有效,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具有鲜明的从属情。这一...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保证合同成立的认定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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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梁福贵问:乙单位是甲单位向银行贷款的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因甲单位在贷款到期后未偿还贷款,银行向甲单位下了一个保证担保贷款到(逾)期催收通知。一种意见认为此通知仅是向借款人主张权利,不是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属对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时主张权利。哪一种意见正确?答:前一种意见正确。首先,是连带责任保证性质所决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性质的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就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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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其中的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在银行信贷工作中运用得比较多,现就这三种方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谈谈笔者的看法。一、关于保证保证是担保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讨g保证人和债权入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银行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保证人。《担保法》从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对保证人做了具体的规定、合格的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而国家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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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由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保证是主债中的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该合同叫保证合同。主债中的债权人是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保证人为债务人。保证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独特性质,即保证合同的从属性,补充性和独立性。所谓从属性即“保证”是从属于主合同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保证合同,没有主债的存在,也就谈不上保证的成立,债务的履行应为在主债务履行期之后,保证债权(主债权)转移保证也随之转移,主债务因适当履行或消灭时,保证也随之消灭。主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时,保证即成为对损害赔偿之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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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对债权人提供担保并承诺保证债务人到期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保证人是主合同的第三人,是保证合同的债务人。保证人的责任性质、形式及其法律地位,我国现行法律尽管有所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且相当部分难以解决,这直接影响了我国(民法通则》、(担保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的贯彻实施。为了准确判别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的责任,研究保证人的责任性质、形式及诉讼地位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责任分为有效保证的保证人责任和无效保证的保证人责任。在有效保证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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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施行。担保合同将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研究和探讨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和处理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一、无效担保合同的确认正确确认无效担保合同是正确处理无效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审查担保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的存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合同的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主合同是确定合同双方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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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浪 《人民司法》2023,(23):77-79
一般情况下,仅在保证书上签字的保证人,不受主合同仲裁条款的约束,但当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了保证人的保证义务时,保证人在明知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出具的与保证条款内容一致的保证书属于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关系亦受到主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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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合同无效的确认1.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亦无效。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成立为先决条件的,它随主合同的成立而成立,或成立于主合同之后,所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这是因为保证合同一方面保证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在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应保证其履行或承担责任。主合同是确定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那么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也无效,合同中所约定的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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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即由保证人作为第三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目前,采取这种担保方式的比较多,问题也比较多,其中,保证责任的性质认定问题较突出。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指保证人向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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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款“有担无保”之我见──对银行借款中“保证”流于形式的分析杨春疆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来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它可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活动中的履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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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保证法律关系中,保证人作为义务主体只负有保证义务而不享有任何针对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从表面上看,保证人只承担义务不享有任何权利。因而在保证活动和司法实践中,往往忽视保证人的权利。其实,我国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赋予了保证人一系列相应的权利,如先诉抗辩权,免责抗辩权和求偿权等等。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保证已逐步成为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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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依 《河北法学》2001,19(4):147-150
认为专属保证人的抗辩权主要有:先诉抗辩权,保证范围抗辩权、保证期间抗辩权、主合同变更的抗辩权、存在物权担保时的抗辩权、保证合同无效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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