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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论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是国家以及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对海域权属进行管理的制度。回顾该制度的发展历程,对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以及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如对海域物权的保护不足,海域市场规制法的缺失等)的界定和分析十分必要。基于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制度承载着确认、保护海域物权与保障海洋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双重功能这一事实,建构海域物权的私法体系,完善海域市场准入、流转规则等市场规制法、协调部门管理冲突,拓展海域权属管理的适用范围,强化用海人权益保护等建议切实可行。  相似文献   

2.
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海洋保护区的类型之一,是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海洋自然保护区现状,针对我国海洋生态发展的缺陷以及我国在海洋法律制度中的漏洞,指出我国海洋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最后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王次宝 《北方法学》2014,(2):107-116
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学者一般认为处分原则的依据是私法自治原则。而我国大陆诉讼法学界对于处分原则理论依据的阐释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则经历了一个微妙的变化过程,逐渐从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以及"国家干预私法"的理论演变为民事权利的可处分性,并趋向回归到私法自治原则。但实际上从法学的多维视角观察,处分原则的依据绝不仅限于私法自治原则。法理法学上的权利主体理论、自然法观念与自由主义思想,宪法学上的宪政原理、法治国家与人权保障理论,民事实体法上的公私法划分与契约自由理论以及民事程序法自身的诉讼目的、诉讼价值以及程序主体性理论等均为确立处分原则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4.
宪法的私法效力在西方被称为"私法宪法化",是宪法权利规范在司法适用中与私法规范发生效力碰撞所产生的结果,并已成为西方国家宪法和私法发展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宪法的私法效力在我国具有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殊内涵,原因是我国至今尚不存在产生西方国家"私法宪法化"的社会基础、宪法规范基础和司法制度基础。如果中国未来宪法与私法的发展形成了"私法宪法化"的制度基础与社会基础,则西方意义上的"私法宪法化"现象当然也会出现。因此,在相关制度设计上以西方国家相关问题的产生和讨论做前车之鉴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国际私法是我国规范涉外私法关系、建构私法领域对外开放秩序的基本法律,私法关系的涉外性是其发挥功效的支点。私法关系涉外与否,将在程序与实体上产生体系化的法律效力差异。我国迄今采取法律关系要素涉外的方式界定私法关系的涉外性,这在涉外民商事交往相对简单、法律关系较为传统的历史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建构涉外私法秩序的功效。自贸区(港)、深圳前海、外商投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下"一站式"争端解决机制等对外开放的创新安排和实践,对现行涉外私法关系界定规则造成了新的冲击。我国应积极回应新形势下制度型对外开放的要求,顺势革新涉外私法关系界定规则,对外协调民法等周边规范,对内融贯法律适用法的内在安排,引入实质关联标准,设立矫正规则,创建"非内域私法关系"特别规则,为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创新安排与实践探索预留空间,为我国从政策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奠定基石。  相似文献   

6.
黄忠顺 《法治研究》2013,(11):102-108
我国《物权法》第28条规定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属于物权的非常态变动。此种物权变动不以完成法定公示方法为生效条件,在客观上导致真实权利与表象权利的背离,这不仅减损交易安全、权属明晰、物尽其用等私法价值追求,而且使得强制执行遭遇重重困境。基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引起物权变动对私法价值和公法秩序存在潜在的威胁,宜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将"法律文书"控制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通过完善配套性措施促使真实权利人及时完成法定公示方式,并通过直接引起物权变动裁判登记制度将真实权利与表象权利分离的事实对公、私法秩序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7.
浙江海洋经济法治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先凤 《法治研究》2014,(4):119-131
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离不开海洋法治的支撑,完善的法律制度及其有效实施可为浙江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污染防治及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浙江省适应海洋经济发展和转型的需要,将海洋方面的地方立法及时地列入了议事议程,在依法治海、保护海洋和利用海洋等方面迈出了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相似文献   

8.
海洋生态系统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其云 《河北法学》2005,23(1):27-31
面对日益严重的海洋资源衰竭、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境破坏等问题,应对这些问题的立法备受关注,在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均有了相应的法律。认为需要遵循生态系统规律,从海洋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立法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建立健全科学的海洋生态法体系需要注重研究海洋生态规律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特性,由三个层次的海洋生态法律有机地形成海洋生态法体系。  相似文献   

9.
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之劳动法调整范式的缺位,折射出现代劳动法历史使命再续和逻辑延伸之客观需求。家政工人在现代社会语境中所内射出来的诸多"人像"特征,有别于传统私法视域下的"人像"。固守形式平等的私法理念不能回应和规范家政工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内在利益诉求。践行实质平等之社会法理念下的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监察制度,是国家基于社会本位的思想,对弱势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给予倾斜性保护的重要利益干预和调控机制。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监察制度是在家政工人劳动权益受劳动法保护模式下的必设性制度。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监察制度与劳动监察制度在制度接轨时必须考量二者之一般性和特殊性。  相似文献   

10.
论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法通则》以本质合法来界定法律行为,是过去强调公权控制之思想的反映。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法律行为只有以意思表示为本质核心,奉行私法自治的原则,才符合时代的要求。为此目的,需建立贯彻私法自治而具有的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充分展现行为人实现私法自治、创造法律的有机运行过程,而与法定主义调整方式判然有别。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的独特性与逻辑结构,表明民法采信私法自治的法律行为自由主义,不仅是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法律行为制度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1.
任江 《北方法学》2014,(6):140-149
囿于继承法同时具有身份法与财产法、任意法与强行法等多种不同维度的法学属性,客观上决定了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的民法基本原则并不能够完全适用于继承法。鉴于继承法未来将纳入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需要,这种制度内在价值的冲突要求继承法具备独立的继承原则以起到制度衔接协调功能与规则解释补充功能。在对我国现行《继承法》修订时,有必要以成文法形式列举"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与照顾病残"、"互谅互让与和睦团结"以及"权利义务一致"五项继承原则,而这五项原则也是指引《继承法》补充完善以及制度创新的立法依据与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2.
唐勇 《北方法学》2013,(6):36-48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就私法效果而言,登记缩略因违反登记要件主义,使得该三方当事人所期望的物权效果无法实现;并因黑白合同的存在,导致其不法性进一步扩散,使之层叠为税费规避、强制性法律规范违反和虚伪表示的交错。登记缩略在私法解释学上的核心,在于如何焊接因中间登记省略而断裂的物权链,从而阻却其违法性,其方法包括授权理论、期待权理论和我国实务中的黑白合同方式;登记缩略的原因债权行为表现为链式交易合同、债权让与、利益第三人合同或第三人履行合同,其履行则表现为给付连锁、缩短给付或指示给付;因我国物权变动模式之通说尚未形成,仅依据《物权法》第15条,登记缩略情形下物债效力区隔和传递,存在多种解释余地。  相似文献   

13.
在法制发展史上,包括物权制度在内的民法是先于宪法产生的.涵盖了物权法的民法恰恰是现代宪法的精神与制度源泉.在结果意义上而非发生意义上,宪法具有在法律位阶上高于物权法等部门法的地位.宪法是以公法的身份借助国家力量对一切财产权利予以确认和保障,而在物权法所调整的私权交往领域,各类财产权利关系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主张应在物权法中规定公共财产的特殊保护,是对私法功能乃至宪法之公法功能的错误理解.  相似文献   

14.
If private law is defined simply as a matter of core areas such as substantive contract, torts, property or family law, it may be doubted whether European law has significantly affected national private law systems; or conversely, whether national private law is relevant to European integration. However, this paper argues that such conclusions are misleading: while there have been very few European interventions into the core areas of civil codes or the common law, the integration process has impacted forcefully upon deeper structures of national legal systems. Challenging the institutional embeddedness of national private law, European primary and regulatory law has remodelled (public) concepts of private autonomy, the realm of private governance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private actors. How then to present and evaluate this indirect impact? Drawing upon concrete examples, this paper seeks first to understand this European challenge to the interdependence of national private law, borrowing from political science's analytical tool of multi-level governance to highlight the complex interrelations between European rights and regulatory law and national private law; and secondly attempts actively to assess the legitimacy of the impact of integration upon private law with the aid of the explicitly normative theory of deliberative supranationalism. However, precisely because Europe remains in a state of flux, and dependent upon contingent political processes, no final conclusions are drawn: as is the case with so many areas subject to integrationist logic, the contours of the ‘new European private law’ cannot be laid down in advance, and are instead a long and weary matter of cooperation and fine-tuning between national and European judiciaries.  相似文献   

15.
现行著作权法条文的构造具有浓厚的自然权理论色彩,重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且在处理著作财产权时拘泥于物权构造。静态思维的权利范式缺乏体系化思维,将著作权误解为对作品这一无体"物"享有的权利。然而,著作权的本质是行为规制,其对私人行动自由的限制程度较高。因此,著作权法的思维方式也需要从静态思维的权利范式转向动态思维的行为规制范式。动态思维的行为规制范式,既可以纠正政策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倾斜问题,也可以弥补著作权法条文与使用者普遍认知之间的偏差。  相似文献   

16.
私法概念的界定应当从研究市民社会的理论入手,并以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三者的关系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否为国家统治关系,可科学地界定私法。这种界定同时也实现了私法观念的革命,产生了新的私法观。对于今日中国的民法法典化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将未来的民法典建成宏伟大厦,而不是将其弄成"三根棒棒";对于民法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民法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丰满。  相似文献   

17.
熊进光  刘红 《行政与法》2013,(9):102-107
金融犯罪案件多涉及民刑交叉问题,采用“先刑后民”原则往往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及处分权,对民事争议中的私权完全不重视。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场化”。基于私人财产权优先的学理基础,金融领域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民商先行”既为了加强对金融民商实体法的运用.更为了缓和金融刑法重刑主义。赋予民间借贷融资中贷款人诉讼选择权。让贷款人在刑事诉讼之前选择是否适用民事诉讼,即实行“先民后刑”。对于民间借贷融资中的民刑交叉适用,应当秉持刑法具有的内敛品格,实现从金融违法行为的“刑法依赖”到“非刑法依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申建平 《北方法学》2013,(3):115-121
作为西方思想文化摇篮的古希腊是西方法治思想的发源地,亦是私法文化的萌生地。古希腊比较健全的私有制和奠基于其上的比较发达的商业贸易经济,为私法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坚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度为私法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私有制度、财产观念、商业精神和民主制度促进了希腊私法文化的萌芽。希腊人把法律作为建立一种理性、正义的秩序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把法律看成安全、自由、权利的保障。希腊城邦的法治精神也因此而奠定。这种法治思想体现了人性的要求,是私法精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9.
安雪梅 《时代法学》2008,6(4):43-50
权利的微观构造理论旨在解决权利体系内部处于各不同层次的权利之间的逻辑关联问题,并以此为参照,构筑和完善一国的法律制度。在私法领域,民法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对权利人私有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为民法特别法的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深入分析并揭示私权的微观构造模式,有助于我们厘清诸民事权利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为完善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料。基于对民事法律制度的考察,对于一项具体的民事权利而言,合理的权利构造模式应为原权利、请求权和救济权组成的三元结构,且该三元模式已经得到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确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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