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兰跃军 《时代法学》2006,4(4):30-37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借鉴德国的做法,我国应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确立为公诉案件当事人,被害人与人民检察院作为“共同原告”履行控诉职能,这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许多问题。德国附带诉讼制度允许被害人作为附带诉讼的原告人而非公诉案件本身的当事人参加公诉,具有合理性。我国应借鉴德国的做法,增设刑事第三人制度,让被害人作为刑事第三人参加诉讼,并赋予其相应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解决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参诉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刑诉法规定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列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加强了对被害人权利的立法保障,是新刑诉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一大进步。如何正确认识这种进步,如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刑事审判工作中,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今后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一、必须从刑事诉讼理论的高度认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对于被害人尤其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是否应列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问题,历来存在两种不同观点。认为被害人不应列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观点主要是考虑如果让其独立于公诉机关,…  相似文献   

4.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诉讼理论上,有学者将被害人划分为狭义的被害人和广义上的被害人,狭义的被害人即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广义上的被害人则包括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他们直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①因此,笔者将刑事代理划分为狭义的刑事代理和广义的刑事代理,狭义的刑事代理是指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广义的刑事代理则包括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自诉案件的代理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实质是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移植,而自诉案件的代理有其特殊性———当被告人提起反诉后,代理人将一身二任,同时代行控诉职…  相似文献   

5.
一、我国对刑事被害人权益的保护现状及调查分析 我国刑事被害人的地位基本上还是比较高的。1980年施行的刑事诉讼法中为被害人的地位规定了三种情况:如果被害人依法提起自诉,就成为自诉人,属于抗诉一方的当事人;如果被害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而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既不是证人,也不是当事人,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诉讼参与人。1997年刑法确立了罪刑  相似文献   

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下简称附带民事诉讼),指法院在审判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一并审判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这种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派生的一种特殊诉讼。它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并可避免作出相互抵触的裁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而这一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时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本文拟就完善这一制度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7.
<正>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受理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权益争议,将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并案审理,在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附带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没有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作出规定,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和必然。本文试从理论上和审判实践上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有关问题加以探讨。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特征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单纯的行政诉讼或单纯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使同一诉讼程序包含了两种不同法律性质的诉讼,一为行政诉讼,一为民事诉讼。首先,这两种诉讼发生于同一诉讼程序,不同于当事人分别依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和依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诉讼。后者是两个独立的诉讼程序,当事人  相似文献   

8.
石英 《法学家》2001,(5):91-94,129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公诉案件被害人以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但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以诉讼当事人角色参诉,不仅在原理上生疏,而且司法实践对之也缺乏清晰的认识。本文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立法精神,对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难理解之处,进行具体分析,并审视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 ,决定不起诉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而起诉书副本是否应当送达给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应当享有获得起诉书副本的权利。被害人对犯罪事实最为清楚 ,最为关心案件的处理过程 ,与最终的诉讼结果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列为诉讼当事人 ,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利 ,诸如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回避 ,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调取新的物证等等。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害人 ,可以使其…  相似文献   

10.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是大家比较热悉的。在公诉案件中,特别是在公诉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对民事部分发表意见,已是习以为常,但是,能否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目前看法颇不一致。 有的同志认为,公诉案件有检察员代表国家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没必要代理刑事部分,只能代理民事部分,有的认为,代理民事部分必然要涉及到刑事部  相似文献   

11.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是指自己的人身、民主、财产等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正确对待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确保其诉讼权利,是一个理论上颇值得研究又是一个在实践中非常重要的问题.要研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应该首先明确他的诉讼地位.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是当事人,而仅属于诉讼一方的诉讼参与人,这是因为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已经超越了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范围,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已经属于国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与刑事诉讼.同时,公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案件,除死刑案件以外,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当事人不能再行上诉。因此,是否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权至关重要。为维护刑事被害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其诉讼权利的完整性和实现司法公正,同时也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本文认为赋予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是完全必要的。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确认标志着实体被害人向程序被害人的转化.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虽是法定的当事人之一,但却并不享有起诉权.这就导致了实务中被害人身份确认的困难和混乱,并导致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证人化.构建专门的被害人确认程序,才能从立法和形式层面给予被害人与其他当事人同等的程序保护,确保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落实,并促进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实现.这一程序构想涉及确认被害人的主体、时间、方式和证据条件等多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地位常常未引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足够的重视,往往被等同于证人。其实,这是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被害人,是指他的合法财产、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人。刑事诉讼中,因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之分,所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就有所不同。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就是刑事  相似文献   

15.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详尽的规定,这有利厂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我国刑事审判工作的民主化,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但对公诉案件被告人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一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代理律师之诉讼权利的规定既不明确变不具体,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代理律帅到底可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内容规定含糊,甚至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非诉讼当事人的理内排斥其上诉权。这种现象不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公民对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现将就日前…  相似文献   

16.
本文通过笔者亲自办理的案件探讨了在引导被害人合理诉求方面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期引导被害人合理诉求,使公诉工作更具人性化,有效化解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进了公诉案件的圆满处理,实现了诉讼和谐。  相似文献   

17.
顺应保障人权、控辩平等的国际趋势和由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型的国情需求.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的规定.明确赋予被害人以当事人地位.体现了新法对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方面的巨大进步。直接表现就在于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具有更充分的诉讼权利。然而,在新的立法框架下.基于新的诉讼身份与地位,又常常使被害人的庭审诉讼行为走向另一个极端,即表现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背离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初衷。因此,遵循刑事诉讼立法精神.合理设定被害人诚实得当之诉讼义务,对于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相似文献   

18.
信箱     
编辑同志: 我院受理一起公诉伤害案件,后来被害人诉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我院又受理了该案的民事部分,以刑事附带民事一并处理。判决后,诉讼代理人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代被害人上诉。请问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无上诉权?  相似文献   

19.
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并对和解情形、和解协议书及其效力作出明文规定,正式将公诉案件纳入刑事和解的范畴。这对修复因犯罪破裂的社会关系、深层次解决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矛盾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但我国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尚处于初期阶段,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尽管被害人也是公诉案件的当事人,但法律赋予被害人的权利并不完整.并且从我们司法实践的操作来看,被害人在整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往往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这致使被害人经常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文将从我国刑事法律体制中被害人的地位和现状谈起,并对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上诉权及被害人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思考,建议在我国尝试强化被害人陈述对案件的影响、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完善被害人刑事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