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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Owen  Fiss美  张丽颖 《研究生法学》2007,22(2):123-137
审判是一种解释:它是一种过程,法官借助此过程得以理解和表达权威法律文本的含义以及该文本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无论是在法律领域,还是在文学领域,解释既不是完全的自由裁量行为,也不是完全的机械行为。解释是读者与文本之间能动的互动,而意义就是这种互动的产物。解释从主观和客观两个面向上认可了人类经验;正因为如此,解释成为近几十年来研究所有社  相似文献   

2.
王锴 《法学论坛》2024,(1):18-28
立法对宪法的具体化首先是基于宪法中的立法委托而产生,也就是说,在缺乏立法委托的地方,宪法本身是可以被直接实施的。其次,不能把立法具体化理解为立法对宪法进行解释,否则可能混淆了具体化与解释的区别,同时也消解了立法与宪法之间的位阶关系。不同于解释,具体化本身带有创造性的内容。相比法适用过程中,一般的法规范之所以在具体的个案中得以落实,就在于加入了个案事实的考量,而法制定过程中,下位法之所以能够对上位法进行具体化,也在于加入了立法事实的考量。因此,立法具体化应当着眼于宪法规定在不同立法事实中如何被贯彻,而不是用立法去规定本来应当由宪法规定的内容。立法机关在对宪法进行具体化时应当全面准确地考察立法事实,如此才能尽到宪法中的立法委托的义务,也才能使立法具体化成为宪法实施的方式。  相似文献   

3.
宪法解释对象是宪法解释的首要问题。宪法理论界至今存在宪法说、宪法条文说、宪法规范说、宪法文本说四种关于宪法解释的学说,都难免有模糊不清的缺点。笔者从宪法渊源的角度展开分析,首先从一般意义上分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是否可以作为宪法解释对象,然后着眼于中国宪法文化的特点分析中国宪法解释对象的特殊性。通过区分宪法解释学和解释实践上的宪法解释对象,从而限定宪法解释对象理论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走出刑法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迷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并非两种不同的解释方法,而是两种不同的解释立场:两者在方法论上并没有原则分歧,两者的分歧在于哲学基础与价值观。形式解释论采取传统的认识论诠释学;实质解释论综合认识论诠释学与本体论诠释学的观点;极端的实质解释论主张完全抛弃认识论诠释学,走向本体论诠释学。形式解释论侧重自由保障,实质解释论侧重法益保护,由此可以导出五条规则和三个结论。  相似文献   

5.
原旨主义强调宪法的原初意图对宪法解释来说具有优先和主导的地位。原旨主义首先是一种解释理论,它的目的就是使解释与制宪者的原初意图相一致,这反映了一种真理符合论意义上的方法论的哲学解释学;于是在历史诠释学理论的参照下,原旨主义就发生了认识论的危机,它的理论诉求在认识上也是不可能的。宪法解释更多的是作为读者的法官在进行意义的重新解释与建构,法官受当下问题意识的指引而在原有的文义中置入政治道德的考量,以完成解释传统与当下意义的视域融合。  相似文献   

6.
由于存在决定认知,刑法解释学要平息方法论上的争议,就必须转向本体论,关注刑法的意义如何存在。在本体论范式上,传统刑法学的预设范式是主客间性,将刑法意义视为使用者意识之外存在的客体,但该范式无法合理说明刑法的解释实践。从诠释学原理和刑法解释实践出发,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主体间性的本体论范式,这意味着:刑法意义是使用者与文本主体间对话的产物,使用者天然是刑法意义的创造者。据此,刑法的解释目标应是:在文本的意义界限内,立足于读者全部的案例经验,最大化地实现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的罪刑等价关系。  相似文献   

7.
刑法解释限度,是指刑法文义解释所不能超越的、法律文本(刑法文本)所限定的文义界限和程度,以确保刑法解释对象和解释结论的合法性(限度)。刑法解释限度所欲解决的主要是刑法解释合法性问题,而不解决合理性与合目的性的问题。刑法解释限度的判断标准,应当以法律规范用语的语用学所可能确定的、符合国民预测可能性的语言意义为标准,可以简称为“语用意义的国民预测可能性说”。刑法解释限度的诠释学功能,是指刑法解释限度在诠释学上所具有的限定刑法解释合法性的功能,其特点是有限性和层级性。  相似文献   

8.
对宪法权利的理解、解释和落实必然遇到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宪法权利能否因其他宪法上的利益、公共政策以及与之相冲突的权利而受到限制。从规范法学的观点来看,宪法权利具有一种复杂的结构,既内含排他性层次,又内含权衡的层次。因此,宪法权利推理呈现一种衡量与不衡量结合的双阶结构。宪法权利之作为权利,是一种对公共权威作出某种行为时所依凭的理由的限制。对某些政府行为的理由,宪法权利能将其坚决排除出去,而对另一些政府行为的理由,包括为了公共利益,则需要和权利仔细加以权衡而做出取舍。这样的宪法权利规范及其推理体现的是一种理性的、民主的政治慎思机制。  相似文献   

9.
“辽宁贿选案”发生后,该省人大常委会无法正常开会履职。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代行该省人大常委会的部分职权。这被认为是宪法上的创制性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创制超出了宪法文本,不是宪法解释行为,也不是宪法续造行为,而是宪法建造行为。政治主体在面对宪法僵局时主动实施宪法,建造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内容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内涵,有效解决僵局并发展宪法。这并非孤例。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曾在“总理辞职案”中进行过创制。创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前提是出现了必须创制的环境、没有可直接适用的宪法规则,方法是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政治选择,形式是发布决定而非立法。创制具有宪法法律界限和合理性界限。政治主体要选择恰当的宪法原则和制度进行创制,所创制的内容要符合比例原则。创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掌握的一种新宪法工具,表明我国宪法实施具有政治主体与宪法互动的特征。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现行宪法第116条存在疏漏这个问题作为探讨的切入点,推演出完善和精简我国宪法文本的问题,而精简了宪法文本,在一定程度上就为激活宪法解释提供了动力。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解释的本体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解释学经历了从方法转向本体的发展理路,在这一转向中,作为解释学核心概念的理解由人文科学的方法论转变为人的生存意义的创生方式。解释学的重心转换影响着法律解释理论的发展走向,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作为追寻立法者意图的方法消解了司法者的历史性,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这一企图成为无法实现的乌托邦,但也由此强化了法律解释的创造性而解构法治的确定性;现代的法律解释理论将解释学的方法论纳入其本体论框架之中,实现了本体论解释学对法律解释的建设意义。因此,解释学的重心转换使法律解释处于方法与本体的张力之中。  相似文献   

12.
祛魅与自足:政治理论对宪法解释的影响及其限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宪法学究其根本是为了适用宪法而对宪法文本进行解释的宪法释义学。但是,由于宪法文本的不确定性,在宪法解释中纳入政治的考量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同样的宪法条款,在不同的政治理论引导下,会得出完全不同的解释结果。考察政治理论对宪法解释的影响是一种社会科学对法学的逻辑自足的祛魅,是有价值的。但是,随意选择作为宪法解释“背景规范”的政治理论,会导致解释的恣意,损害法的安定性价值。所以,必须根植于本国的制宪历史、规范环境和宪法文本去容纳政治理论论证这种“外部论证”,消解其对宪法解释确定性的损害。  相似文献   

13.
宪法解释中学说解释、历史解释和先例解释方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解释方法论是宪法解释的理论核心,也是现代宪法理论体系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宪法解释方法论是一个体系,其中包括了学说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和先例解释方法三种解释方法.学说解释方法强调通过体现在宪法文本中的宪法学说,来发现、理解和创造符合于宪法学说原则、精神的宪法含义;历史解释方法则认为在解释宪法时,应当把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价值体系,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而先例解释方法常适用于单独的文本分析不能充分理解宪法条文时,借助于宪法解释机关过去做出的解释案例,以解释先例为基础来探究答案.这三种解释方法在我国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务中,不仅具有理论研究的意义,而且也有实证的经验基础.  相似文献   

14.
孙光宁 《北方法学》2014,(4):137-145
宪法解释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而在宪法解释方法的历史发展中,存在着两大分支:德国传统和美国传统,二者分别以文义解释和原旨主义为主导性解释方法。虽然两种传统有着诸多差异,但从20世纪以来却出现了趋同的倾向,以重视社会学解释方法为集中表现。在两种传统的差异与趋同中,中国宪法解释可以受到多方面的启示,包括回归宪法文本、期待个案发轫、扩展主体范围和重视社会效果等。  相似文献   

15.
宪法文本分析:一种解释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贤君 《法律科学》2008,26(2):38-46
宪法文本分析是指以宪法文本为对象,将宪法文本作为整体,利用多种方法分析宪法中的字、词、句,以获知宪法含义。它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学方法,被称为文本主义,被广泛运用于宪法学理论研究和宪法的司法实施过程中。作为一种分析和解释方法,宪法文本分析有其局限性和利弊。  相似文献   

16.
司法解释权能的复位与宪法的实施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作者认为,应然的司法解释,不是一项独立的权力,而是司法权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权能。基于误解而形成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权"缺乏宪法依据,它既侵蚀了下级法院的司法权,又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构成侵犯,而且还阻碍了宪政的发展。只有让包含了宪法解释的司法解释权能复位,回归到各级法院的司法权中,才能推动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17.
虽然合宪性解释方法在概念上会存在些许差别,但其所遵循的合宪性推定逻辑是相通的,即都体现了司法权对立法权的谦抑。合宪性解释方法中所含括的单纯解释规则,如果不与冲突规则在学理上加以区分,则很容易对合宪性解释产生认识上的偏差。目前合宪性解释方法所模本的欧陆经验,从源流上来说,最早其实可溯及至早期美国合宪性推定的理论与实践,并与回避宪法方法一脉相承。通过合宪性推定可以发现,合宪性解释方法可以从宪法方法与法律方法两个层面展开。把握其内在理路及权力逻辑,方可使其具有本土可能性。  相似文献   

18.
宪法演进模式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进学 《法学论坛》2004,19(3):36-42
本文对宪法演进模式进行了评析 ,认为在一般意义上说 ,大陆法系的宪法演进采取的是立宪式的路径 ,英美法系宪法演进所采取的则是释宪与惯例式的路径 ,在此基础上对两种模式之优劣进行了比较分析 ,提出中国宪法演进发展的模式应当尽可能采取释宪演进方式 ,以此提高宪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从而在全体社会成员之中培养起尊重宪法、信任宪法乃至信仰宪法的传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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