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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我国买卖合同中的“交付”与“风险转移”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对于我国买卖合同中的“交付”一词 ,立法界和学界都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法律意义上的“交付”本身包括“转移所有权”的内容 ,而字面意义上的“交付”仅指“转移占有” ,上述混乱导致对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问题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分歧。所谓“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的截然划分是断章取义的结果 ,而且“交付主义”的理论基础也值得怀疑 ,我国采取的是“所有权人负担标的物风险”的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2.
文章阐述了买卖合同风险转移三大立法例,即合同成立主义、所有权主义、交付主义的基本含义并逐一进行评价,指出所有权主义作为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相比于交付主义更合理。  相似文献   

3.
李迪 《法制与社会》2010,(7):99-100
合同风险负担规则是合同法领域的核心问题,由于买卖合同又是合同中的参础,则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的研究自然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于买卖合同风险负担的主要理论主要有三种:合同成立主义、所有权主义及交付主义。本文旨从自由,安全,效率及公平等价值角度对各种理论进行分析,从而对相关理论加以总结完善。  相似文献   

4.
《海商法》第9条第1款、《物权法》第24条构成了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基本规则.法释[2012]8号第10条有违登记对抗主义的基本价值,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贬损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法释[2016]5号第6条将转让人的债权人排除在“善意第三人”的范围之外,同样难以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本旨.我国船舶所有权变动模式的完善应当坚持“交付生效+登记对抗”的立法模式,贯彻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价值,重新认识船舶与机动车的属性差别,审慎考量法学理论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舍.  相似文献   

5.
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是正确处理财产所有权纠纷、确定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重要环节,也是确定行为人对财产所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的先决条件.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以民事行为的有效为前提的,如果该民事行为无效或已撤销,也就不存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以前民法理论上都将特定物与种类物加以区分,种类物从财产交付之时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特定物以双方订立合同之时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为“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及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及不同的法律事实而产生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作出详尽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还存在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我拟就此谈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刘晶 《法制与社会》2012,(24):290+294
美国证据法中的“毒树之果”规则重心在于排除政府非法取证所获取的“二次证据”,该规则的产生渊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沃伦法院所书写的一系列判例.该规则的精义在于以何种标准认定“毒树”与“果实”间的因果关系,美国联邦法院并未采取“裁量排除主义”,而是在司法克制主义前提下以“必然发现”、“善意诚实等”规则明确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7.
陈光华 《法学杂志》2006,27(3):125-126
基于对大革命之胜利果实的珍惜,资产阶级的《法国民法典》努力通过强调所有权的绝对性,对财产所有权人的利益给与周密的保护。以此为理念设计的《法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变动制度及其法律效果与风险归属规则,自然采用了意思主义模式。立法者创设了周密的旨在克服意思主义模式之缺陷的风险分配制度,实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需要。对理解“制度—价值—目的”之关系并指导我国的立法实践活动具有值得重视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8.
买卖的最主要法律特征和法律后果,就是转移卖方出卖财产的所有权(在国营单位之间则是转移卖方对该项国家财产的经营权)。这就产生了买卖双方何时取得和丧失出卖物所有权的问题,即出卖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问题。探讨与研究我国特定物买卖所有权转移的最佳时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般说来,在法律上无特别规定而买卖合同也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只能在买卖合同成立时间或者交付时间可以确定该特定物所有权是否转移,其他时间是无法确定的。于是,在民法理论界就出现了两种主张:一种主张认为,把特定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定在合同成立时间最好(简称“合同成立时间”);另一种主张则认为,把交付时间为特定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最佳(简称“交付时间”)。它们对民事立法都有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承揽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承揽合同是历史悠久的典型合同。根据我国承揽合同的规则 ,动产工作物的所有权应依材料提供人和添附两种法理标准确定归属 ,不动产工作物应分别情况设定权属规则。关于风险负担 ,对交付标准和物主承担风险应进行反思和完善。关于承揽人的担保权益 ,对建筑工程的优先权宜定位于法定抵押权。  相似文献   

10.
所有权移转适用合意原则的国家之所以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目的在于保护善意受让人、维护交易安全。与之不同,我国动产所有权移转采用交付原则,在无权处分时适用善意取得规则,以保护交易信赖。学界主流意见将《物权法》第24条解释为独立的物权变动模式,这使得特殊动产适用的物权变动规则成为疑问,且与善意取得制度发生功能上的重叠。采用登记对抗主义还会引入与债物两分体系不容的"不完全所有权"的概念,创设一系列不必要的对抗规则。《物权法》第24条若要融入现有物权变动体系,就不宜被解释为独立的物权变动要件。而特殊动产仍应适用普通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以现实交付为主,观念交付为辅。《物权法》第24条仅限于实现无权处分之下的交易安全保护,只是重复《物权法》第106条的法律效果。为避免不必要的理论争议和法律适用的混乱,该条在民法典编纂中应被尽早废止。  相似文献   

11.
Many of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parties in an employmentrelationship arise out of the characterisation of the contractof employment as such. Employment also occurs by virtue of thefact that a contract of employment has been entered into. Inconsequence, it is natural to think of the contract of employmentand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as co-existent. It is thus ofsome importance, both in legal theory and in practice, to establisha logical account of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parties that exist because of the contract of employment otherthan during the period of employment, both after and possiblybefore that relationship exists. Various possible accounts areexplored, and the conclusion is reached that the theoreticalnexus between employment and contracts of employment shouldbe broken in order to provide a more logical conceptual framework.  相似文献   

12.
再保险合同是责任保险合同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再保险合同解释为责任保险合同,已经在我国的保险法学界形成了通说。但利用法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再保险合同与责任保险合同在合同标的、保险利益等方面都不相同;若从保险实务的角度考察,再保险在形式和实际功用上与责任保险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再保险在性质上并不是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3.
《The Modern law review》1989,52(1):115-138
Understanding Contract Law . By John Adams and Roger Brownsword . Contract Cases and Materials . By H. G. Beale , W. D. Bishop and M. P. Furmston . The Law of Contract . By Hugh Collins .  相似文献   

14.
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在当事人认定、交易结构的繁简、"名""实"相副与否、"穿透"合同关系的允许与禁止、合同瑕疵的容忍抑或矫正、商业逻辑的地位及作用、坚守"正位"抑或"错位"处理"火候"把握等方面存在差异.认识、重视和研讨之,目的 和意义之一是,在法律适用时必须顾及商事合同的特殊性,不得僵硬地套用关于民事合同的规定.目的 ...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定性的不同 ,直接决定其适用规则与救济渠道的差异。我国现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就总体而言 ,偏于抽象 ,操作性不强。西方国家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标准多元且具有成文化趋势。借鉴西方经验 ,我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 ,应以合同是否具有公法性质为判断中心 ,以公权力因素与公益因素作为主要判断基准 ,建立多元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6.
黎建飞 《中国法学》2012,(3):103-114
从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的社会化变迁,劳动法对民法中的两大基本原则"平等"与"诚信"进行了理念上的更新,矫正了形式平等并升华了一般诚信,转向了劳动法中的实质平等和最大诚信。从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到变更,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的法律调整呈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及处理手段。通过退休年龄的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劳动契约被注入了社会保险、岗位资源等雇佣契约所不具备的社会化因素。从社会化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就是弱者,劳动法必须突破民法视域下雇佣契约平等保护的作法,进而实现单方面倾斜性保护劳动者的神圣使命。  相似文献   

17.
唐彩虹 《河北法学》2003,21(5):147-149
自由、公平是保障交易活动正常进行不可缺少的要素。合同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则必 须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合同自由原则是维 持自由竞争的基础,合同正义原则是自由竞争的必要限制,只有将当事人的合意与上升为法律的 国家意志有机统一,体现法律效力,才能践行真正的合同自由。中国对两个原则统一的全面认识 体现在新制定的合同法上:既集中体现了合同自由的精神实质,又始终贯穿了合同正义的要旨。 但还应及时修正个别条款中不能科学体现两个原则的不足,才能有效促进市场经济交易的正常 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拆封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万友 《时代法学》2005,3(4):98-101
拆封合同是计算机软件交易的主要形式,也是网络时代的新型格式合同。拆封合同的出现对传统的合同法则提出了新的挑战,有关拆封合同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相关立法薄弱,应借鉴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论衍生合同     
《北方法学》2022,(4):34-50
衍生合同是指从母合同中分离出部分内容而形成的子合同,其因体现母子合同之间的衍生关系而得名。既有合同法理论与金融衍生品法律研究均忽视了衍生合同。合同衍生有别于合同演绎、合同合成等传统合同生成方式,不同于无名合同类型中的混合合同,也不同于演绎一般合同而得到的特殊合同。它可能将母合同的次要或附随义务上升为其主义务,并可能重新组织权利义务网络,这可能会减少交易成本、产生新的交易风险并打破权利义务的均衡状态。从合同衍生、合同演绎、合同合成三方面可理清合同“族谱”的脉络,借助合同衍生的规律可探索法律规则的生成规律。合同衍生中所蕴含的整体与部分关系可在金融衍生品合约、无名合同等纠纷裁判中为“最相类似合同”的认定及其参照适用等提供初步的证据。  相似文献   

20.
Publicly traded corporations rarely use the nearly absolutefreedom afforded them to draft charters that deviate from thedefault terms of state corporation law. Conventional explanationsfor this phenomenon are unconvincing. A more promising explanationlies in the lack of any feasible amendment mechanism that willassure efficient adaptation of charter terms as changing circumstancesdictate during the long expected lifetime of a public corporation.In effect, by adopting state law default terms, corporationsdelegate to the state the process of amending charter provisionsover tim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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