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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19 毫秒
1.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软法现象日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不是应该将软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根据传统的国家法概念,软法因为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而被排斥在法学研究领域之外.但是,全球化、民主化和信息化的社会发展态势却预示着“法治国”理念下软法对于建设民主法治,促进公域之治由国家管理模式向公共治理模式转型的重要性.于是,“我国的学术界应该如何对待软法”逐渐成为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软法之治是解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滞后问题的有效制度方案之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在结构、功能与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软法与硬法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包容性发展乃是区域经济包容性发展的题中之义。在法治语境下,区域经济软法在融入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价值取向上秉持善治的旨归,在实施依据上彰显制度的包容,在完善路径上顺应法治的嬗变。  相似文献   

3.
中国环境法中的软法现象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软法在中国环境法领域大量存在,并且呈现不断发展、增长的态势,它配合着由国家法构成的硬法机制,分别和共同发挥调整环境领域社会关系的功能.本文阐述了软法在中国环境法中的存在形式,以及迅速发展的原因,肯定了软法的存在是为了满足环境之治现实的需要,并且进一步对软法的作用进行了客观评析,提出中国环境法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软法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就必须通过对环境软法的创制和实施进行规范研究,全面提升环境软法的理性精神,从而全面实现环境法治的目标.  相似文献   

4.
公域之治中的软法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信息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发展,公共治理的兴起,公域之治中的软法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软法是指遵循共同的法律价值,制定或认可主体多元化且不依赖国家强制力实施,但具有一定事实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软法对现实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当下还存在大量的非理性的软法现象,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构成很大的威胁。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为目标,“认真对待软法”,不断完善软法。为此,当前首先是要转变法律观念,把软法纳入法学的研究视野。软法必须受制于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实现软法生成与实施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软法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软法国内化演变的追溯可以发现,软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强调软法的实效性。软法论者以能否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一标准将扩展后的法范畴划分为软法和硬法,其实质是从保证法实效实现的要素角度对法进行的一种新的划分。但这种划分造成了保证法实效实现中的二要素——认同与强制的机械分离,特别是在软法的触角从社会法领域延伸至国家法并导致国家法领域"一分为二"之后,更引发了软法理论与既有的国家法理论之间的冲突。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质量不够好的情况下,不适当地提倡软法对我国法治进步容易产生始料未及的负面影响。如何真正推进法治,包括真正实现"软法之治",是目前软法研究首先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姚来燕 《法治研究》2010,48(12):82-87
专家学者们已对软法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达成了一些共识。本文是在这些软法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寻行政执法领域的软法问题。具体包括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执法中的硬法和软法依据、硬法存在的弊端、软法规范和软法作用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提出行政执法应以软硬法混合理论为指导,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软硬兼施、刚柔并济、文明执法,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7.
软法概念的构造与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相似文献   

8.
软法之治已被视为满足公共治理需求、强化法治建设的重要路径。但当下中国,软法理念尚未成形,软法在中国面临着理论和制度上的多重问题:软法治理理论依据之建构,忽视了制度与规则的精细设计;对软法治理的定位与评价,满足于工具化的解读,忽略了社会治理观念和治理能力的跟进;适用软法的同时,有关软法治理的范围和限度尚未能准确澄清。由此,为软法治理的存在及定位提供必要的观念和制度空间,确为时之所需。  相似文献   

9.
由于风险的泛在性、不确定性以及危害性,风险预防存在着极端的困难,风险社会要求法律规制模式的转型必须结合国家和社会的力量,进行有效率的风险治理.风险规制的模式选择中,在传统硬法的命令控制模式失灵的情况下,引入软法的协商参与的治理方式.伴随着公共治理的崛起,软法与硬法正在发展成为现代法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法也正在从传统的单一的硬法结构朝着软硬并重、刚柔相济的混合法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时代“软法之治”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现代法学》2016,(5):49-56
互联网+不仅带来了一场商业革命,也促发了"软法革命",使"软法"承担起重要的"软法之治"的历史使命。然而,"软法"也存在着价值偏好、解纷效力、规则冲突、优势地位、私人腐败、公信不足等问题和局限,因此,需要完善"软法之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而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社会动力和深层根基。  相似文献   

11.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三个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涉及到十三个方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对现行《宪法》第1条第2款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补充、深化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概念的提出并不是要在理论上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凸显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强调宪法和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12.
现代化进程是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转型过程,也是各种社会问题不断产生和不断被解决的转型治理过程。其中,从效率优先转向公平正义优先体现了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的一般规律。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四中全会决定体现了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转型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具体表现为: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对社会现代化和转型治理基本规律的自觉把握;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和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制度,完善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构建;坚持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在法治轨道上实现社会转型问题的系统治理;把公平正义作为坚持完善法治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和民生保障制度的逻辑主线,科学把握现代化后期转型治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法律治理和道德治理相结合,展示了中国社会转型治理的社会主义风貌。  相似文献   

13.
面对我国政府管理中的问题,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些主张在不同的地方被不同的政府拿来作为政府改革的目标。本文通过对法治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比较分析后,认为法治政府已经涵括了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之内容,服务型政府则从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上突出了服务之作用,因而,我国应该建立法治基础上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14.
黄兰松 《法学论坛》2020,(3):112-119
当前流行的法治观念与国家治理在价值立场和制度层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张力,这根本来源于理念型法治与国家治理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之间的裂痕。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将自身的意志转化为现实的能力,不同于政治权力的集中与使用,它更多表示的是国家对于社会需求的回应性。实现优良治理,国家能力建设可谓至关重要。就与国家能力的兼容性而言,那种嵌入国家治理逻辑之中的治理型法治观念更为可取,其不仅可通过规范官僚机构的行为、塑造官僚精英的自我认同、增加制度供给来提升国家的制度化能力,而且能够从铸就公共政治文化和法律判断的正当化角度增强国家的合法化能力。  相似文献   

15.
罗冠男 《政法论坛》2021,(2):129-137
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整体社会治理起着重要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中,形成了一套圆融自洽、顺利运行的法律机制,其中蕴含了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传统儒家法与道德相混成,一直将道德教化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手段,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而基层的自治制度,不论在立法还是司法上,都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治理的法律机制与经验,与我们今天所提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有着不谋而合之处,在我们面对当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挑战时,也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严打"、"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方式可以看作是国家对基层社会进行治理的探索.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吹响了全面依法治理基层社会的号角.作为拥有执法人员数量最多的基层执法机构,处在社会矛盾解决第一线的派出所的法律实施依据、方法和技术理应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资源和法治路径.浙江省K派出所的案例、做法和制度有力地诠释了派出所的法律实施契合基层社会治理.派出所法律实施所展现出来的四大法治功能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桥梁.派出所应从人口管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服务社会、走群众路线、严格遵守程序原则和善于运用非正式制度性因素等方面来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理念支持和行动榜样.  相似文献   

17.
韩秀义 《时代法学》2008,6(3):93-98
在欧盟宪政发展进程中,在硬法发挥作用的同时,欧盟软法所占据的地位与所发挥的作用也同样值得重视与研究。在文本意义上,欧盟软法在欧盟宪法性条约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在结构意义上,欧盟软法成为了欧盟治理结构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机制,在功能意义上,欧盟软法成为了欧盟法律秩序形成的先导性力量。  相似文献   

18.
构建法治中国是中国当代社会的基本共识,也是执政党法治观的集中表达。共同建设法治观和一体建设法治观建立在法律的同一性原则上,也承认了国家、执政党和社会的相对独立性。执政党法治观是构建中国国家法治观的前提,其落脚点在于对中国国家共同体的具体阐释。从法律的规范角度理解中国国家共同体,显示出其与历史中国、文化中国和政治中国等视角在方法论、内容上和目标上的差异。法律共同体揭示了公民身份对法治中国的构成性功能。法律下的中国作为一个时代命题需要处理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宪法建制与公民忠诚、全球规则与中国国家行为等关系,破解国家权力高度统一与集体能力低下的历史悖论,创造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的总体性方案。  相似文献   

19.
公司人格本质与社会责任的三种维度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从本质上说,法律塑造的公司人格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法律、社会伦理与自我认识层次上的集中反映。相应地,对公司社会责任也可从三个维度予以解构: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是一切公司应尽的最低限度的法定责任,其约束力最强;伦理意义上的社会责任则是对公司的外在约束,此种约束机制可以是纯粹倡导性的公司伦理,也可以是介于伦理与法律之间的"软法";而公司内生的超出法律与"软法"之上的社会责任则是纯粹自律性的。三种性质的社会责任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因此,仅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责任机制是远远不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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