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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在“单位中国”向“社区中国”的转型中,如何解决社区公共性衰微是新时代社区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红色文化作为社区治理的宝贵资源,在基层治理体系中蕴含重要的理论源泉和实践价值。立足于人文治理视角,从党建引领、社会资本和公共价值中发掘红色文化融入社区治理的理论逻辑,在此基础上构建“心理变量-实践载体-治理维度”的分析框架,通过对延安市B街道的个案分析进一步探讨红色文化融入社区治理的实践机制。红色文化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因素融入社区治理的逻辑和体系中,既能优化社区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秩序,又能推动社区人文滋养、关系结构和服务传递维度的建构与发展,是实现社区善治的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2.
城市社区是公共事物治理中一个亟需改善的领域,也是一个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复杂治理区域。早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奥斯特罗姆及其同事就设计出了用于公共事物治理实践分析的制度分析与发展分析框架。论文在介绍这一框架的基础上,归纳和整合出一个适用于中国实践的城市社区治理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认为,社区的产权结构、产品属性和社群属性等是影响社区治理政策选择的重要变量。具体的社区治理政策应当根据社区的产权结构、产品属性和社群属性等变量的不同而在市场机制、自组织机制、非营利机制和政府保障机制及其不同的组合等众多的治理策略中进行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对不同的治理情境开出万应灵药,也才能避免在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大包大揽两者之间来回摇摆。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制度本土化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目前社区矫正研究领域中占支配地位的是西方研究成果,其理论及实践均深深地根植于西方文化的土壤之中,而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试点进行的,两者之间在文化背景、法律基础等诸多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而言,必须坚持本土  相似文献   

4.
本文界定了公民治理的核心概念,以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公民自治理论等为基础,用六个分析指标分析了当前中国社区治理的情况,提出了公民治理的分析框架,得出了只要能够克服一些局限性,中国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向就是公民治理模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颁布施行《社区矫正法》,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16年来取得的成绩,总结吸收了16年中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和积累的经验,进一步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对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这部法律,切实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监所检察部门近年来在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新任务。本文立足于解决检察实践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辨析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异同点的基础上,界定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概念及特征,梳理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七年多来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及职责任务,提出了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制的基本路径,初步构建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7.
2012年3月社区矫正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至此,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已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统一和确认。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将标志着我国刑罚执行全面正式进入社区矫正时代。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应当摒弃社区矫正试行过程中实际参与者的职能定位和思维,全面承担起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者的职能,通过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体系在我国的构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并保护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权。  相似文献   

8.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目标定位与职能重构之法律研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源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立法虽对其体制、职能等有所表述,但一直未明确其法律性质及地位,故城市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型发展正遭遇目标定位模糊等现实困扰;文章基于立法考证与实践分析,针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就其目标定位与职能重构提出相应的法律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良性的反家庭暴力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我国在家庭暴力的治理方面长期依赖事后的法律惩处,预防体系的建立比较滞后。社区作为广大居民的生活场所,在建立家庭暴力预防体系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社区社会工作应该介入家庭暴力问题,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手段,发挥社区社会工作的作用,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10.
刘佳 《行政与法》2007,(11):15-17
社区治理的主体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个人。在以往的社区治理模式中,都过分强调政府的作用而忽视了居民个人对社区公共政策的参与,这就造成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中居民参与水平低下、参与机制缺乏的状况。因此,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措施,转变政府治理理念,改进治理模式,全面理顺政府与社区关系,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构建和谐有效的社区治理体系乃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试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及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兰薇  雷振扬 《行政与法》2007,(1):108-109
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是法治理论与实践中“人”的因素问题,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理论研究,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本文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研究对象,循着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路径,借鉴中外学者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成果,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了初步探讨,以科学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及特征,推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为宗旨。  相似文献   

12.
城镇化进程的全面启动与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使得都市社会中的法治认同成为一个重要论题。一方面,都市社会的发展消解了传统法治认同模式赖以存立的共同体,另一方面都市化的进程又塑造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并具有独特的精神气质,进而构成了一种新型的共同体——媒介型共同体。媒介型共同体以异质性的不断生成为其正当性基础,以多重空间分配与构造为其基本特征,并且超越传统的依托于民族国家的共同体模式,形成了一种依托于都市和全球的新型共同体。都市社会中的法治认同要求利他主义的都市法律主体,立基于"都市—全球"的互动结构,以空间分配促进都市法律主体对于都市法治的认同,最终指向都市法治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本文试图以两大法系的民法存在形式为视角,探讨隐藏在法律制度背后,对两大法系的法律制度形成、发展起着指引作用的形成理念上的差异,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我国民事法律建构理念之取向。  相似文献   

14.
龙世发 《政法学刊》2009,26(2):14-18
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的基本含义是按照法律规范的目的阐释法律疑义。按照公、私法不同的划分,目的解释有着不同的适用方式,进而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由于目的解释有着主观性和任意性的特征,需要运用法律制度内外的各种因素对其适用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5.
“规范出发型”和“事实出发型”是分别作为代表罗马法系和日尔曼法系诉讼理念的关键词;在中国这一有着悠久成文法传统的国度,裁判案件应在“规范出发型”理念下指导下进行。一般来说,实体法保护的权利仅限于自身框架之内,避免以虚构权利的方式达到保护利益的目的,特别是在该利益可以通过实体法上本来就具有的权利予以保护之时。在适用上,外部的基准应是民事实体法,而不应是宪法;内部的基准应是以规则为主体,只在个别情况下适用原则予以矫正或弥补。  相似文献   

16.
17.
本文针对普通法国家以判例法为基本特征的法律结构,对法律推理中的判例主义模式进行了初步探讨。作者从判例主义遵循先例的基本前提入手,对法律推理中的事实和法律的发现,基本方法的采用以及推理结果的获取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判例主义的推理模式是综合性的推理过程的体现,其终极目标是落实法官心中的正义观念。  相似文献   

18.
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喻玫  王小萍 《河北法学》2006,24(12):196-200
从法律的内在价值要求、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伦理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伦理包括蕴含在法律制度中的制度伦理与法律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法律行为伦理即职业道德两部分.法律伦理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健全的法律伦理人格,有助于法律终极目标实现的"社会医生".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法学教育理念的重构和法学教学方法的转变.目前,开展法律伦理教育面临的障碍主要有思想认识上的偏颇,社会"道德滑坡"的大环境以及法律国家主义的影响等.  相似文献   

19.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语境中的当代民法文化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代内涵及法治价值目标影响着民法文化的内涵与特质。在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构当代民法文化具有必然性但也存在现实障碍。要建构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法文化必须采取两项对策: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力倡导自由主义精神,建立并完善市民社会;以民法文化的基本理念净化传统文化与道德,建构一种融传统文化与道德和民法文化于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型民法文化。  相似文献   

20.
Together with the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public‐private contracts, recent years have seen a marked proliferation in public‐private arbitratio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public interest implications which may arise in such arbitrations and examines how public‐private arbitration is treated under English law. We argue that, due to the lack of a developed administrative law sphere in England and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arbitration as an exclusively private mode of dispute resolution,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of arbitration in England has developed around the private law paradigm of a commercial dispute involving private actors. This private law paradigm results in a conceptual and legal void in respect of how public interest is accounted for, and protected, in arbitrations involving public bodies under English law. Therefore, we suggest that English arbitration law needs to be amended to adequately protect the private interest in public‐private arbitra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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