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挪用公款罪疑难问题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勇 《河北法学》2003,21(4):55-58
挪用公款罪中除公款与特定公物之外,非特定公物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挪用公款给私有公 司企业使用不属于归个人使用。挪用公款的具体用途不是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对多次挪用公 款案件,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认定犯罪数额。对共同挪用公款的案件,应根据共同犯罪的原理及职 务犯罪的特点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2.
挪用公款罪法律适用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包括公款和特定公物 ,其中 ,公款具体包括五种 ,特定公物除法定七种外 ,还包括“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物资。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 ,属于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既混淆了“单位”与“个人”的概念 ,又与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不相一致。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行为性质 ,应根据行为人在使用公款时有无造成公款在客观上不能退还的主观心态来具体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3.
一、案例某局局长谭某1998年以单位名义购进一辆豪华轿车,却长期放在家中供家人使用达两年之久。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察,发现他家的电视机、音响、空调等高档商品全是从单位“借”来的,遂以贪污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却力争这些物品全是向单位“暂时借用”,并都向单位出具了借条,无永久占有之目的,不构成贪污罪。那么,此案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予以认定呢?二、严格依照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应不包括非特定公物。根据新刑法和《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公款,但从刑法第384条第2款:“挪用用于救灾、抢险、…  相似文献   

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鲁检发研字[1999]第3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未包括挪用非特定公物归个人使  相似文献   

5.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 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文献   

6.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性质和含义在理论和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直接关系到"挪而未用"和挪用公款供单位使用等问题的处理。"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客观的使用行为;挪用公款罪关于具体用途的规定既是主观要件也是定罪要素;"归个人使用"的实质是归个人擅自支配,挪用公款供单位使用是挪用公款罪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7.
游伟  徐虹 《法学》2000,(12)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必备构成条件。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企业使用,是否属于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 ?这些与“归个人使用”有着紧密关联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争论,需要加以清理和探讨。   一、“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的特征除了未经合法批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动用公款外,还必须具备将挪用的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特征。曾有学者提出,“归个人使用”不应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理由之一是,被挪用的…  相似文献   

8.
为依法惩处挪用公款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办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 ,不应只局限于“公共财产” ,。如果行为人挪用公物的目的是将其转换为货币 ,也应视为挪用公款。为了个人私利 ,挪用公款给单位使用 ,也可构成本罪。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对于多次挪用公款的 ,应区别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承包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 ,应区别是“活包”还是“死包” ,前者也可构成本罪。对“集体”挪用行为 ,应根据职务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 ,符合共同犯罪条件的 ,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论处。  相似文献   

10.
关于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就立法本意而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应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对刑法调整范围及其打击力度考虑的结果,也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求。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图私利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亦可构成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后的具体用途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相似文献   

11.
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中“个人”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 1条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解释为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笔者认为 ,将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理论上、实践中会带来以下不利影响 :第一 ,对私有公司、私有企业的刑法定位与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不一致。首先 ,根据刑法第 3 0条的规定 ,能够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其中“…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挪用公款犯罪案件数量剧增。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公款被挪用,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破坏了国家廉政制度建设。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构成挪用公款的要件之一,挪用公款归集体等单位使用的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为准确认定公款使用者是个人还是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的…  相似文献   

13.
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作出了不同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既有成功之处,也有值得思考的问题。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它并不是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其他单位”不应有法人与非法人之分、私有与公有之别,其外延应该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内的各种单位;该立法《解释》是对刑法第384条挪用行为和“归个人使用”的修改,有时间效力上的溯及力问题,这也正是目前司法实践急待解决的问题;“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作为挪用公款罪之规定有欠妥当。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而《刑法》第272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即挪用资金罪的客观要件比挪用公款罪增加了“借贷给他人”的规定。如何理解“借贷给他人”中“他人”之含义,目前存在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他人”仅限于挪用者本人以外的其他个人,而不包括单位(或法人)。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单位资金交给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相似文献   

15.
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波 《法制与社会》2010,(5):128-129
挪用公款罪是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一种,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及特定款物的使用权。界定挪用公款罪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定“归个人使用”。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先后就“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作出了前后不同的解释,体现了刑事价值取向的变迁。司法实践中,应在坚持遵循立法解释的前提下,注意把握个人利益归属化基础和单位的财产独立基础。同时,建议立法解释将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非国有单位使用,没有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相似文献   

16.
今年《法学》第一期登载李华如同志撰写的《“归个人使用”是一切挪用公款罪必备要件吗?》一文。“李文”从犯罪构成理论、司法实践情况以及法律条文语法结构三方面论证,认为“归个人使用”不是挪用公款罪之必备要件,它仅限于行为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形式,而挪用公款归其他单位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则不受此限,均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笔者认为,“李文”之观点值得商榷。一、“归个人使用”是否挪用公款罪必备要件问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挪用公款公物论罪的法律依据,始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但对于其它挪用公款公物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一九八六年七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办理经济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的通知,一九八七年三月,两高又印发了《“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  相似文献   

18.
所谓非特定公物是与特定公物相对而言的。特定公物与特定公款共同构成特定款物。根据1997年刑法第273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定款物是指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7种用途的款物。挪用特定公物的,在1997年刑法实施前和实施后,都可构成犯罪,而挪用非特定公物的,在1997年刑法实施前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犯罪客体理论、国有财产保护和司法实践三个方面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分析,认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应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相似文献   

20.
按照《刑法》规定,不仅“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之一,而且,归个人使用的三种具体用途也成了本罪的客观要件。但是,以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在理论上有违刑事立法以犯罪目的行为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原则,破坏了《刑法》分则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执法活动出现混乱。本文认为,应该取消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具体用途来定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