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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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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民法关系之实像与幻影——民法根本说的法理评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童之伟 《中国法学》2006,8(6):160-180
在宪法与民法关系问题上,否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民法根本说近年来有由口头流传转而向书面化发展的趋势。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确有其特殊的重要性。作为一种法律学说,民法根本说所反映的是宪法与民法真实关系的倒影,它的形成在认识上根源于两大错觉。就现实性而言,民法根本说在使命和地位方面赋予了民法以其不可承受之重,也倾覆了法治秩序。民法至上论是毫无历史依据和现实根据、违反法律生活常识的臆想。民法宪法平起平坐论违背文艺复兴以来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法治的精神。公法、私法两极化划分的种种说法将法律间的形式方面的差别夸大为性质不同,凭空想象和虚构公私法划分的价值,过度诠释私法自治,并将其作为民法与宪法切割的理由,这些都脱离了法律生活的实际,偏离了建立健全法治秩序的要求。中国要消除民法根本说已产生的和将会有的不良影响,让人们真正信仰和坚持宪法根本说,在促进法学学术进步和促使宪法充分实施两方面都还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相似文献   

2.
中国民法典的品性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现代民法不仅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更主要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调整来促进社会的进步、推动人的发展的法律,是一部维护人权、解放人性的法律,是建设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的法制基础。将民法定位于一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法律,是现代民法应有品性的回归。  相似文献   

3.
耿林 《法学杂志》2016,(5):64-72
民法作为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对法治有其独特的表达.民法法治即表达了在民法领域实行与实现法治的理想状况.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民法部门自然属于“全面”中的一份子.本文的研究即在于从民法这一部门法的视野去观察法治,特别是从法的安定性角度观察.民法法治有其不同于一般法治的特点,在立法、司法以及法律意识的养成和法律文化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针对这些特殊性,民法理论与实务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特有的贡献.法治事业也是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事业.因此,开展法治建设的部门法研究,在方法论上也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这一论判不仅已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所证明,而且也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在人类历史上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制依靠法治而促进社会发展,推动文明进步的例证可以说俯拾即是。  相似文献   

5.
民法主要是从公法和私法的层面上划分,民法不同于其它的法律,它的产生和发展都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是各个部门法制定的基础。就民法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难知道,民法的产生主要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商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富足,剩余价值的产生,生产力的提高,就构成了民法产生的先决条件。民法主要是调解社会关系,并以尊重和保护人的意志为立场的一种法律关系,与合同法有着密切的法律关系,它们相互制约和相辅相成,都是为人们更好的服务,使人们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就民法与合同法的法律关系从法律的制定、内容的互补、调整的对象以及相关的方面进行了合理的阐述,有利于促进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在法律的运行中更有序的运行。  相似文献   

6.
从中西方文化思想比较为切入点,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中国民法不断发展,为保障中国人们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民法是一部国家最基础、最根本的法律之一,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规范社会的基本生活,保障自然人、法人权利作为它的根本性任务。民法的发展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民法的发展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体现,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精神的典范,民法的自治精神是人与社会发展的不竭的动力。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法发展与这个地区的文化密切相关。本文旨在从中西文化之间的比较,来辨析中国民法的发展。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中西文化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处事态度大相径庭,影响者中国民法与西方法律的差异,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中国民法发展是在学习西方先进法律观念的基础上,依靠自身传统文化而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罗江 《法制与社会》2010,(28):297-297
民法是制约人的法律,必须以人为基础。民法假定人为善与恶两方面是人的本性,所做的决定是为满足自己的社会需求而采取的手段。因此,民法要考虑到人性的问题,最终制定出以人为本的法律。  相似文献   

8.
法律文化的意义就在其对人们生活所起的作用。纯粹的规范永远也没有自大的理由,只徒法的形式,而不付诸于实践当中,就不能约束人类行为的灵魂,远不能对人们的生活发挥影响。通过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法律文化转型,可得出要实现法治社会,不仅需要法治的理念、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严格的依法办事,以法治国!法律的精髓也就在于要将法律付诸于实际生活当中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使法成为活法,而非仅仅是一纸空文而已。  相似文献   

9.
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市场经济可以说就是法治经济。其中民法尤与市场经济关系密切,它的各项制度都从最基础的方面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市场经济也为民法提供了发展环境。市场经济是民事法律发展和完善的基础,同时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又离不开民法的保护,二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  相似文献   

10.
法律思维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思维是人类思维方式的进步状态,它与法治相互关联,融为一体。因此有必要在法理学层面就其法律思维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应然性和实然性加以考量和探讨,并从法治与法律思维关系方面,即从法的经济本源、正义和规则、程序等涉及法的价值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发现法律思维实乃法治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1.
论中国民法的法典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代大陆民法法典化运动,反映了近代社会理性主义的思想基础和法制统一的政治需要以及法律科学化追求,但现代社会的多样性需求所导致的民法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司法解释或判例规则所具有的实体法功能,却形成了反法典化的思潮。但民法法典化与反法典化的差异,归根结底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非本质层面的问题。中国民法必须法典化的根本原因,主要不在于实现民法规则的体系性、科学性和逻辑性,而在于对民众心理所发生的巨大影响及对于中国政治民主和法治进程的巨大推动。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法律是调节社会秩序有效手段,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都具有自身的优点也不可避免的存着一定的缺陷.近些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人们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很多人开始对法律盲目推崇,认为法律是万能的,它可以解决社会上的所有问题.本文持有不同观点,基于法律万能论的缺陷,从法理角度剖析法律万能论的不足之处,有助于人们避免在处理社会问题的过程中盲目地迷信法律,进而能够更有效地依法办事.  相似文献   

13.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形成了人治主义法律文化与法治主义法律文化两大类。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主义法律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内,属于先进文化;滥觞于古希腊,成型于近代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历时三百余年,总体上说,也属先进文化。中国近代社会通过艰难的抉择,走上了民主共和的发展道路。1998年我国现行宪法确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中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国社会与西方国家,无论从历史发展还是现实状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国必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我国法治主义法律文化是当今宪法所确立的、正在持续发展的、不断完善的先进文化。  相似文献   

14.
民事权利是权利的下位阶概念。①民法的核心在于权利,民法中所有的概念都是基于权利建构其结构的。民法是一部权利法,法律的结构、各项制度规范的目的主要都是围绕着权利来设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人类对自身以及对社会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权利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权利的要求以及维权意识不断加强。权利概念成为人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②本文力图揭示权利本位从上个世纪以来所受到的挑战的原因以及权利与义务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  相似文献   

15.
王利民 《法治研究》2010,44(8):22-28
法律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法律文化产生不同的法律或者法律行为并进一步影响社会或者法律文化的发展。民法文化是法律文化的基础文化,是民法精神构造的核心。一定的民法文化内涵既代表了一定的民法精神构造,又由一定的民法精神构造所决定。有什么样的民法精神构造,必然有什么样的民法文化。认识民法和民法的精神构造,离不开对民法进行社会文化现象的考察,并通过不同文化现象的影响与作用进一步认识民法及其精神构造。  相似文献   

16.
当今中国的法治进程,既可以将1979年启动的改革开放、恢复民主与法制建设视为开端,也可以以1982年宪法作为起点.然而,某种程度上说,1986年4月12日通过和公布、198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通则》是其过程中的一个新里程碑,这是因为民法的出席对于这场法治进程具有独特的实质意义.按照康德的说法,民法是那种"不需要向外公布的法律的体系",[1]因而也是全部法律的内在基础,由此推导,民事立法实际便是对那种内在法律体系或者说法律内在基础的意识觉醒.所以,今天来回顾一下《民法通则》所开启的法治新历程以及民法在中国这20年法治建设中的独特贡献,是有必要的.从这里,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思考一下民法和法治发展的未来取向.  相似文献   

17.
张斯琦 《法制与社会》2010,(26):296-296
民法本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研究的内容,这关系着国家执法的合理性。民法本位以民法的立法基点和法律性质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将民事法律规范的作用与职能积极展现出来。全面确立并认识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基于此,为了进一步对民法本位深入了解,本文对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8.
法治价值论     
尹力 《河北法学》2004,22(4):6-8
法治这个概念所蕴含的理念应该是具有一般性的,即排除人治的专断、维护个人自由权利、政府依法行事而且其本身受到法律规范以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承担。由此,法治的实体价值就是由法治所决定的法律在目的和后果上应遵循的社会原则,包括正义原则、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法治的形式价值则是指向法律本身,是从法律的内部规定的具体原则和标准,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普遍性原则、法律的可操作性原则、法律的程序正义原则等。法治的两种价值在取向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两者不能相互取代,不能只从一个方面去把握法治的内涵,但是两者在法治这个统一体中又是相互联系的。因此,法治应是实体与形式的统一,是人类法律、社会实践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6,(6):5-9
民法是一个国家民众社会生活和争议救济规范的总和,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民法,而民法就是反映这些社会生活的法律体现,民法是整个社会的法律大树、规范大树,民法总则就是树干,民法分则就是树枝,各种具体的制度就是小树枝和树叶,所以制定民法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要求。民法的基本特点就是敞开怀抱关心每个社会成员,例如民法总则(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胎儿具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民法总则(草案)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新的修改,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降低到年满六周岁对监护人制度做了较大的修改,对丧失判断力和行为力的智残的成年人和年老力衰的成年人,以及有严重肢体和器官残缺的成年人设定了监护制度。为更好地保护人们的民事权利,民法总则(草案)将诉讼时效从2年改为3年。此次民法总则的制定从多方面对民事权利作出了保护性的规定,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作出了扩展性的规定,体现了浓郁的人文主义精神,使我国的民法更加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更适应保护人们民事权利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人类社会的法律发展史上,业已形成确立了种种法系,其中代表着东方社会历史文化的中华法律传统和代表着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的民法传统和普通法法律传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但是,从近代开始,中华法律传统也渐受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特别是受民法传统的法律制度影响。质言之,亘古数千年自成一统,全与世界上其它民族的法律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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