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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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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利非实施主体(NPE)拥有专利,但不从事实际生产,因此在专利许可谈判中缺乏与专利实施者的交互性。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日益强化,一些旨在攫取高额许可费或寻求高额赔偿的投机型NPE逐步涌现,专利侵权诉讼成为其要挟目标对象的直接或间接手段。探讨NPE诉讼中的司法政策,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产业链中的不对称性,以及给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甚至由此导致的司法程序之异化。具言之,在诉讼管辖中,坚持“最密切联系原则”,根据“适当联系”的标准分层次建立积极的管辖权制度;在救济手段上,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禁令仅适用于“反向劫持”等特殊情形;司法定价应以合理补偿为基础,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基于个案选取适当方式计算专利许可费率,并以此评估损害赔偿金额。  相似文献   

2.
我国专利法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时,只规定了可以采用和解、调解等私力救济,以及行政处理、司法诉讼等公力救济,对于在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中占重要地位的社会救济手段(仲裁)没有涉及,而目前对专利侵权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处理都存在一些不足,这一领域社会救济手段的缺位与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向的时代背景不符合,也无法满足专利侵权领域的实际社会需求。本文提出应该在专利侵权领域构建仲裁制度,并对专利侵权制裁的定位、仲裁协议的达成、仲裁机构的性质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有观点认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永久禁令等同于我国的停止侵权,因此,有必要在美国专利法框架内,对永久禁令分别从法理、立法、司法角度进行深入考察,认清其特质.永久禁令是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时给予胜诉方的一种救济,不同于初步禁令、临时限制令.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通过eBay案,强调永久禁令的衡平法救济性质,应适用“四要素检验标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不同于美国永久禁令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后者的有益之处,突破“当然适用论”,构建起停止侵权责任的灵活适用规则,遏制“专利渔翁”,破解“反公地悲剧”.  相似文献   

4.
标准化中的专利纠纷已经引起了各国相关产业界和法律界的关注,特别是对标准中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的禁令救济请求是否受到反垄断法规制的问题。本文通过介绍各国在必要专利的禁令救济中对反垄断法的适用以及相关案例,试寻找其中的合理性和相关性。  相似文献   

5.
关于专利侵权救济的国际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侵权救济(remedies against patent infringement)作为专门的法律术语,可以理解为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它直接关系到专利制度的成效。(对权利人)合理、有效的救济是任何一个成功的专利制度不可或缺的因素。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是这些救济的法律基础,所以,本文主要是以有关国家法律规定为基础,必要时,结合实际状况进行比较分析。 比较的国家范围包括中、法、德、日、英、美(按英文字顺排列)。比较的救济种类包括损害赔偿、禁令、刑事制裁和诉讼费用。这些救济一般通过司法途径获取,同时,ADR(Alternate Dispute Resolution,司法以外纠纷替代解决方式)、包括行政方式,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获取这些救济的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6.
专利法上的停止侵权救济探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和育东 《知识产权》2008,18(6):72-77
专利法上的停止侵权救济是针对被告未来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的预防性救济,其理由是被告极有可能在未来侵权。停止侵权与损害赔偿相比具有谦抑性,因此各国对专利诉讼上的停止侵权救济施以较大限制。我国法院把停止侵权救济当然化的做法,违背了停止侵权救济的本质要求,因此应加大对停止侵权救济的限制,比如规定把存在未来侵权可能性作为停止侵权救济的前提,并赋予法院适当的自由裁量权来拒绝停止侵权救济。  相似文献   

7.
我国专利权司法保护的权利救济实效,备受国际社会关注,也是近两次专利法修订的焦点问题.对北京地区2004-2011年各中级法院专利侵权诉讼318份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表明,司法实践赋予外国权利人“附条件的超国民待遇”.其获赔率更高,诉讼费用负担合理,但诉讼周期冗长,形成“讼累”.专利侵权损害证明困难,“法定赔偿”在实践中几成惯例,逐渐远离“以权利人实际损害为基础”的客观主义立场.专利权损害赔偿的司法判定呈僵化趋势,权利救济整体效率低下.回归分析显示,第三次专利法修订提升“法定赔偿”上限的改革,并未被司法实践吸收.“加重赔偿”立法取向,对专利权司法救济实效影响甚微.应内外之需,第四次修订应创造条件,立足客观主义赔偿原则,围绕权利人“信息获取权”,捋顺损害赔偿的取证、举证和证明标准问题.“加重赔偿”应在权利人“实际损害”基础上“加重”,才有望提高专利诉讼权利救济实效.  相似文献   

8.
李澜 《电子知识产权》2008,(7):46-49,52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美国法院就永久禁令特别适用的是“一般规则”,即对有效专利的侵权事实一旦确立,法院几乎“自动地”签发永久禁令。美国最高法院在eBay案件中认为这种特殊的禁令规则并不合理,重新确立了传统禁令适用的“四要素检验标准”,使永久禁令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签发比以往要严格许多。为建立与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法制度,我国专利诉讼中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也应有其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实际需要,尤其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时,即便专利侵权主张成立,法院仍可以判决不支持专利权人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主张,而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已经实施的行为及将要继续实施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9.
牛玉兵  董家友 《法学杂志》2015,36(2):114-119
民事恶意诉讼具有诉权行使的表面特征,但却隐含着非正当的目的追求。由于诉权是公民权利救济和启动国家司法权的中介,民事恶意诉讼司法规制的正当性需要从公民诉权保障和限制之间的平衡中加以探寻。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以诚信原则为基础,以串通型恶意诉讼规制为中心,以第三人撤销之诉为辅助的规制恶意诉讼的制度体系,但恶意诉讼的界定、类型化以及审查程序等重要问题仍旧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针对现有制度之不足,民事恶意诉讼的司法规制尚需要从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郑森轶  林妍 《经济与法》2001,(10):20-21
“临时禁令”是在民事诉讼中应原告的请求,由法院发出的迫使被告在诉讼终结前临时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从而对原告的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命令。其目的是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临时禁令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相似文献   

11.
李扬 《法律科学》2012,(1):168-177
当然无效抗辩是指,在专利权侵权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直接主张原告专利权"当然无效"因而抗辩自己的行为不侵害其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具有独立价值,它赋予了法院在个案中认定专利权是否存在无效理由的权力。当然无效抗辩的提出只要具备专利权无效理由这个要件即可,但在除斥期间经过后,被告无权再提出当然无效抗辩,专利权无效审理非适格请求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也可以主张当然无效抗辩。由于宪政体制、司法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在暂时尚未具备采纳美国赋予法院最终确认专利权效力做法条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在专利权确权机制方面,我国专利法有必要吸纳当然无效抗辩。  相似文献   

12.
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甄世辉 《河北法学》2007,25(12):160-165
专利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依法保护专利权、制裁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首要和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对是否为专利侵权进行判定."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该原则的合理适用被中外专利、司法界喻为"专利诉讼中最富挑战性的难题",对"等同"的认定产生偏差将导致该原则在适用中标准不统一,严重影响司法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的统一性.即力图对等同原则这一在国内外专利侵权判定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再作一思考,以期对等同原则的科学适用和进一步完善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入手,针对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标准探讨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大的必然趋势。从司法最终救济和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出发,探讨了合理界定行政权和司法权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4.
日本和韩国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来判断第三人实施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日本的专利侵权判定制度和韩国的专利权范围行政确认制度。日本的制度实际上是行政机关鉴定制度,其处理的案件数量不多,因此有效性遭到质疑。在韩国的制度下,行政确认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却因此被指责与侵权诉讼重复且两种程序的法律关系模糊。两国制度的共同优势在于可实现专利侵权纠纷数量控制、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以及提供不侵权的确认程序等,因此属于行政机关实施的灵活的侵权纠纷解决或侵权判断机制。对日韩两国的比较研究可对中国提供有益启示,因为在中国仍需要保留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制度,并需要对该制度作出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专利侵权不停止的司法可能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康添雄 《知识产权》2012,(2):12-20,63
按照传统民法程式化处置模式,停止侵害是侵权案件必然的司法后果.但如果将这一模式直接引至专利侵权纠纷的司法过程,则可能发现其中的非必然性.基于科学技术的公共性特质,法院更有可能倾向于在司法过程中促成专利交易,即专利侵权不停止.传统模式的突破,无论从理论解释还是专利实践上均能获致支持.以优化技术资源的市场配置为立场,可以获得“容忍限度论”及“责任规则说”的诠释;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专利侵权不停止业已成为一种现实的司法裁断,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则仰赖于专利权自身的横向权利结构和对技术目标的诠释.  相似文献   

16.
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当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中规定。公益诉讼作为客观诉讼,不同于以利益救济为根本目的的一般诉讼,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范围,既不宜过宽,也要预留发展的空间。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和法律、法规确定的特定公益性社团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要根据公益诉讼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程序,包括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前置程序和临时禁令等。  相似文献   

17.
加强专利权保护是形势使然。专利权具有无形性、公开性和非竞争性,容易受到侵害。专利民事司法保护存在刚性不足、赔偿数额认定难等局限。专利行政执法对效率的追求造成程序监督弱化。刑法具有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和“二次保障性”特征,遏制专利侵权优势明显。以专利权系私权、专利权具有不确定性、专利案件审理存在技术性难题为由反对非法实施发明专利侵权入罪的主张并不成立。专利刑事立法应当从“权利救济”转向“法益救济”,重构有关专利犯罪客体,增设非法实施发明专利罪,把故意侵犯发明专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8.
专利蟑螂已经成为美国专利制度中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美国政府不断出台专利法修订草案和政策,意图遏制专利蟑螂,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然而,从近期美国参众两院提交的诸项法案来看,尽管存在分歧,但其整体立场已经发生明显转变,倾向于优待专利蟑螂。由此,以设立双方复审程序、提高禁令颁发标准以及限制司法管辖为代表的诸多重要专利司法改革成果,都将可能遭到弱化。结合美国的经验教训,我国应当尽早认识专利蟑螂并着手应对,从考察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情况、增加"权利人商业模式"作为判赔考量因素、细化司法管辖规则、完善专利无效制度以及构建全面打击专利假冒行为制度等多个维度,预防和遏制专利蟑螂。  相似文献   

19.
刘强 《北方法学》2014,(2):59-69
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技术网络化趋势对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及其适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化技术实施过程中的分离式侵权行为和跨境侵权行为均难以根据现有规则被认定为专利保护范围,并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专利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也难以在网络化技术专利侵权诉讼中为权利人带来有效的救济。专利权人获得司法救济的法律障碍在制度设计时未能有效预见和应对,导致维权难度较传统技术领域显著增大。因此,必须克服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形式主义,以实质性侵权作为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价值取向,以期克服由于网络化技术发展而带来的利益平衡格局遭到破坏的状况,实现专利制度的价值和目标。  相似文献   

20.
This case study presents the tale of the academic discovery of a rare mutation for early-onset Alzheimer''s disease that was patented by a sole inventor and licensed to a non-practicing entity (NPE), the Alzheimer''s Institute of America (AIA). Our aims are (1) to relate this story about patents, research tools, and impediments to medical progress, and (2) to inform ongoing debates about how patents affect research, disposition of university inventions,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from publicly funded research. We present an account of the hunt for Alzheimer''s genes, their patenting, assignment, and enforcement based on literature, litigation records and judicial decisions. While AIA''s litigation eventually failed, its suits against 18 defendants, including one university, one foundation, and thre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were costly in court years, legal fees, and expert time. Reasons for the failure included non-disclosure of co-inventors, State laws on ownership and assignment of university inventions, and enablement. We discuss 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the litigation, questioning the value of patents in the research ecosystem and the role of NPEs (“patent trolls”) in bio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case illustrates tactics that may be deployed against NPEs, including, avenues to invalidate patent claims, Authorization and Consent, legislative reforms specifically targeting NPEs, reforms in the America Invents Act, and judicial action and rules for judicial proceedings. In the highly competitive research environment of Alzheimer''s genetics in the 1990s, patents played a minor, subordinate role in spurring innovation. The case produces a mixed message about the patent system. It illustrates many mistakes in how patents were obtained, administered, and enforced, but, eventually, the legal system rectified these mistakes, albeit slowly, laboriously, and at great cos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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