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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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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2007,(10)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制度层面存在着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等特征,在实践中存在配合不紧密、监督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和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应该从立法上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程序和证据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加强信息沟通、个案沟通以及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等。  相似文献   

2.
行刑衔接机制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行政权接受检察监督的一个平台。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制度中的职能、定位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的历程。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机制中履行法律职责、行使检察权对行政权的一般监督,具有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3.
佘景妮 《法制与社会》2012,(18):199-200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职责所在.而在当前环境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只有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应对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机关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出的新要求,才能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发展过程,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不断加强的过程。这一机制的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并未根本上解决问题,其症结在于行政执法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强弱反差。从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看,能够有效钳制行政权的只能是检察机关。因此,要健全衔接机制,必须克服检察权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三方面障碍。  相似文献   

5.
为了理顺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保障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配合与监督关系,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衔接方面,应确立刑事先理原则,赋予检察机关"移案监督权"和建立两种证据制度之间的衔接。在行政犯罪案件侦查体制方面,可以试行"一体制"侦查模式。在检察机关对行政处罚、行政和刑事强制措施的监督制约方面,可以增加审批型监督模式的应用。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暴露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脱节等问题。检察机关以法律监督为基点,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对接。  相似文献   

7.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是指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依法追究涉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办案协作制度.①在实践中,衔接机制中信息交流不畅通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滞后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为视角,通过浅析其时代背景、现状、建设意义及建议来完善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8.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脱节的问题逐步显现和突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已成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个执法体系的作用.特别是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力度.已成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正"两法衔接"是新课题,检察机关如何在"两法衔接"的职能定位中发挥作用更是难题。近年来,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积极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需求,不断研究探索检察职能对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开创性应用"五个抓手",有效破解了难题,实现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机制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走出了一条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0.
虞浔 《政治与法律》2021,(2):150-160
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课题。监检衔接既是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反腐合力、落实法律监督、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等的现实需要。当下监检两机关提前介入的衔接、留置与强制措施的衔接、证据的衔接以及被调查人辩护权利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在监察体制改革初期,宜在贯彻“引导为主、监督为辅”、“规范为主、灵活为辅”的原则下,推动监检两机关之间的衔接机制建设,同时以进一步优化调查(强制)措施、证据等衔接为目标,通过设置“过渡条款”等措施,推动监检衔接顺畅以及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促进监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1.
浅析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及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金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172-174
自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初步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机制以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增强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合力。然而我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工作机制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衔接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规范立法、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等方面做了相关探讨,建议以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检察机关的查阅权为手段,以监察机关、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为后盾,构建一个从权力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社会监督的网络,希冀能对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增益。  相似文献   

12.
冼天平 《法制与社会》2012,(22):149-150
由于缺乏检察监督,知识产权案件的行刑执法衔接未得到有效保障,"以罚代刑"的情形不断出现。破解行刑执法衔接的关键是加强检察法律监督,而此前提为确立"刑事优先原则";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中应当以信息共享平台为主线,完善相关立法,并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13.
新刑诉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的法律监督权,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行使面临着监督对象不明确、监督效力有限、交付执行阶段监督有漏洞等问题.通过明确强制医疗机构的主体,强化法律监督的效力,构建交付执行阶段法律监督的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法院、强制医疗机构的监督,对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实现强制医疗程序社会防卫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有所减弱。对于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应提高自行补充侦查权的适用率,发挥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的运行成效。目前,职务犯罪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面临法律规定不明确、内生动力不足、法律监督职能缺失等困境。需要从自行补充侦查权的法律性质、功能定位去思考,明确自行补充侦查权的适用规则,以期探索机制创新与程序再造,强化新时期下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5.
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从实践看来,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相对比较成熟,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制度和措施也相对比较完善。但是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却存在着监督不力、与法律定位不相称等诸多瓶颈问题。本文试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实际为出发点,通过近三年的相关数据对比及推出新机制的践行情况,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促进侦查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本文试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相关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6.
自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如何充分有效发挥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作用。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创新监督方式,以行政执法监督为切人点,提出“党委领导、人大支持、政府负责、检察监督、部门司职”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既拓展、延伸了检察监督的触角,又破解了行政执法监督中“知情”难、监督权不足、执行力不强等难题,为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衔接机制提供了实践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这种联合监督的新模式也给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乃至其他法律监督工作带来启发和思考。  相似文献   

17.
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是我国现代反腐体制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顺畅与否直接影响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成效。当前,《刑事诉讼法》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仅从证据角度对办案衔接机制进行了规定。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的连接点还包括:合法证据收集主体的互认机制,证据程序上的衔接机制,证据种类衔接上的解释机制等等。此外,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证据衔接机制的实施也会引起和影响相关案件线索交流机制的重建、案卷移送程序机制的重构和人权保障机制的架构。  相似文献   

18.
董惠宇  艾阳 《法制与社会》2012,(30):293-294
行刑衔接制度,对于监督行政执法,进一步有效地打击犯罪,发挥着极其重要意义。但是其现实中,也存在着诸如配合不畅、法律规定缺位等问题。要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存在的问题,应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工作,第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第二,从规范立法和强化内部监督着手。  相似文献   

19.
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环境“两法”衔接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应有的内容与法治保障。但目前我国环境"两法"衔接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移案程序复杂、证据衔接不畅、检察监督乏力、信息共享低效等突出问题,极可能阻滞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生态保护优先、生态整体主义、环境协同治理为理论引领,通过实行环保警察制度、规范证据收集和转换、创建由检察机关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限度、搭建制度化的信息交互平台以健全环境"两法"衔接机制,提升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20.
自2021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积极探索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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