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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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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藐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能否对行政违法行为直接采取抵制行动,是法治秩序建构中一个不能绕开而又不易解开的问题。渊源于大陆法学理的无效行政行为理论,没有为公民拒绝权提供一个完全对应的分析框架,不应把两者简单对接。英美法重在关注是否容许当事人在事后诉讼中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间接抗辩,更有实践意义。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对公民拒绝权给予了相当广泛的承认,其设定的标准有别于"重大明显违法"这一通常所理解的无效行政行为构成要件。原则上,行政行为严重违法侵犯公民实体权利,公民在不能获得及时、充分救济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抵制,都应当允许。承认公民的拒绝权是对公民行政法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对良好行政和实质法治的追寻。  相似文献   

2.
行政公务员在受到内部行政行为侵害时,有其特殊的救济制度,这不同于一般公民的权利救济。本文结合各国对行政公务员权利救济的规定,对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权进行了思考,论述了公务员复议权的构建,并探讨了权利的司法救济,试图扩大公务员的权利救济途径,完善公务员制度。  相似文献   

3.
董溯战  冯斌 《河北法学》2007,25(10):44-47
社会保障基本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依照宪法请求国家等公共主体提供援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或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性权利,它可被区分为缴纳性权利和非缴纳性权利、给付性权利和非给付性权利.由于社会保障基本权以维护人道主义价值为目标,并倚重于国家等公共机构,所以,它是一种社会基本权.不同社会保障基本权的实现对普通法的依赖程度有差别,但是,它们都具有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的直接效力.如果社会保障基本权未能被立法权、行政权具体化,或者具体化地不充分,或者具体化行为违宪,一旦该权利受到侵害,那么,就可通过宪法诉讼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4.
秦绪栋 《人民司法》2012,(10):110-111
【裁判要旨】拒绝更正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的行为属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机关拒绝更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未造成实际的影响,因为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的还是原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5.
龚向和 《河北法学》2005,23(10):23-26
受教育权的可诉性及其程度受到两个层次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刻影响,一是国际法关于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划分,二是国内法关于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区分。受教育权作为宪法权利,在自由权层面及形式平等方面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具有可诉性;但在社会权层面,只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升学权和免费就学权具有可诉性。受教育权作为法律权利,其可诉性程度大大提高。平等主体之间的受教育权纠纷可由双方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但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起的行政诉讼则同样受到被侵害的受教育权性质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私有财产权不仅是私法的任务,也是公法的职责。对私有财产权进行保护是行政机关的特定任务。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加以阻止或惩戒;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不得以行政权侵害公民的财产权;行政主体还应当依法确认、授予行政相对人财产权并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除此之外,应通过行政诉讼等监督救济制度的设计与完善,遏止行政权力对私有财产权的损害,有效救济当事人受损害的权利。  相似文献   

7.
以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社会救济权等为内容的公民社会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否像其他类权利一样具有可诉性,已经引起了足够的关注和讨论。社会权既然存在就必定会受到来自各方的侵害,那么,当侵害造成时又应该如何进行救济。本文就此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定原则及其法定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登峰 《中国法学》2014,(3):91-110
行政法定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相关但不相同。前者是对后者的扩展。法律保留原则主要考虑代议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法定原则则全面考虑"法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在"法律保留"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包括"法规、规章保留"在内的"法的保留"。行政法定原则的核心问题是法定范围。自由权的消极性与社会权的积极性可成为界定行政法定范围的宪法依据。概而言之,干涉自由权之外部侵害行为与干预性给付行为、内部侵害行为与特殊给付行为、给相对人增加义务的程序、组织行为应纳入法定范围,其他行政行为应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9.
中国立法规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主要基于五大理论基础:行政行为效力、行政管理特性、公益至上、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相对人行为的危害性。但通过对中国大陆之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考证和中国大陆立法理论基础的质疑,不难发现不停止执行原则并不科学。它不但侵害了私人的合法权益,有时甚至无情地践踏公共利益。为了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协调公平和效率、兼顾公益和私益,必须重新架构一种完善的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司法改革二十题   总被引:49,自引:0,他引:49  
司法改革的目标抑或目的大致可从三个层面析之:一是功能层面,司法迥异于立法与行政。立法是民意的表达,其功能在于设定权利,或曰配置权利;行政是民意的执行,其功能在于为权利的实现排除障碍,提供条件;司法是权利的救济,其功能在于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以复位或补偿。立法可以在几个权利间进行衡平取舍,行政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对权利进行自由裁量,而司法作为权利的守护神,在权力的动作过程中,却不可对权利有任何侵害。二是性质层面,司法权有六性:被动性表明了其行为性征,程序性表明了其权限与权界,中立性表明了其权格定位,判断性表明了其行为模式…  相似文献   

11.
孔令滔 《研究生法学》2007,22(4):94-102
引言(一)研究背景现代行政意味着政府角色由"管理者"转向"服务者",行政运作由"权力行政"转向"服务行政",而行政相对人亦由消极的"被管理者"转向积极的"参与者",这些社会现实使得行政法学科在研究范式上也由传统的"政府本位"之一元研究模式转向了"政府与相对人并重"的二元研究模式,"行政相对人"此一研究题域正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基于此,"公民拒绝权"作为"行政相对人权利"项下的一子命题,近来也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论述与阐发。然则,理论上基于对"行政行为公定力范围"的不同认识,形成了关于"公民拒绝权存与废"的两派学说。因此,探讨公民拒绝权之正当性即具有了必要性,此点亦为本文写作的理论背景。  相似文献   

12.
对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若干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许可法关于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的立法原则 ,除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外 ,还包括行政许可权的严格控制与对地方的相对放权的统一 ,注重公正前提下的公正与效率相兼顾。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概念、范围的界定尚待完善。行政许可应限于“附条件的法定权利” ,属于监督性、管制性的行政行为 ,依特定的、明示的申请行为作出“许可”的行为 ,以及行政许可法第 1 2条拟定的事项  相似文献   

13.
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察行为关系之理论初探温淑敏公安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或规章,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所作的特定的单方行为。刑事侦察行为是指行使侦察权的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已经不再限于直接相对人,而有可能影响到直接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以外的、其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社会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主体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多种形式。维护行政行为中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也有多种。对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的研究,尤其是对行政行为中第三人的概念和范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和权益维护的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对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公民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具备的几个条件姜来武针对行政机关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依法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简称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组织通过行政复议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保证。作为权利遭受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侵害的一方,即行政复议申请...  相似文献   

16.
罪犯由于被剥夺人身自由,其权利容易受到监狱部门的侵害。监狱部门的行为是行政行为,现今世界各国普遍允许罪犯权利缺损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文指出为了法制建设的需要,我们应该在中国建立司法行政诉讼救济的基本范围包括绝大部分监狱执行刑罚行为,但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我们还应确立两个立法原则,即明确行政救济前置原则和充分保障律师参与原则。  相似文献   

17.
《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了公务员的抵抗权,从而赋予了公务员不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权利。公务员抵抗权具有法理依据,公务员抵抗权与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拒绝和抵制权的补充又具有独立性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陈国栋 《北方法学》2014,8(5):70-80
当前我国的依法行政机制是建基于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围绕立法者授予行政机关管理职权的授权法规范,以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为基本结构而建构的,其规范行政的法律逻辑是越权无效逻辑。但这一机制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公民权利不能作为行政之规范,而这又无形中导致行政机关形成只关注上级法令、不关注人民权利的行政思维。要全面规范行政,就必须在坚持授权法规范对行政的规范功能、加强行政正当性的同时,强调权利对行政的规范功能,通过确认公民与行政机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权利规范及违法有责逻辑来规范行政。为此,我们有必要重述依法行政原则,确立法律优先、违法有责原则,强化和提升国家赔偿法的规范地位,建构独立的行政赔偿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19.
龚向和  袁立 《北方法学》2013,7(4):35-44
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20.
本文所称的"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获取适当自然光照的权利。目前,我国相关法规对"采光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集中在侵权损害赔偿,这不免涉及到相关规划审批行为影响居民"采光权"的问题。但我国法律并未明确对该权利救济的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局限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驳回起诉"。而受到侵害的实体权利并未得到有效救济。本文旨在通过对"采光权"的法律分析,探讨对居民"采光权"行政法上救济的方式和标准,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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